险企正德人寿和保监会之间的拉锯战刚刚落下帷幕,被暂停新业务近四个月的信泰人寿近日又被曝出增资困难。 增资困难,绝非这两家企业的个案。今年以来,新光海航人寿和长安责任保险也都分别收到了保监会针对其偿付能力不足的监管函。数据显示,2013年四季度末,信泰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5.96%,新光海航人寿为113.29%,长安责任保险为114.49%。而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偿付能力在150%以上的为正常公司。目前新光海航人寿和长安责任保险被暂停增设分支机构。 民生人寿遭处罚 7月28日晚间,保监会再次对民生人寿进行处罚,作为保监会直管的唯一一家民企背景的保险公司,民生人寿存在的问题和之前连续爆出存在偿付能力和治理问题的正德人寿和信泰人寿非常类似。而这些险企所暴露出的问题也影射出民营保险公司在经营中的困境和业务发展问题。另外,有消息称,民生人寿正在筹谋A股IPO事宜,计划2015年启动上市计划,并在2016年或2017年完成IPO。而此次事件,势必影响民生人寿未来的上市进程。 所谓保监会"直管"公司,指的是公司党委书记和党委成员由保监会党委直接任命和管理的保险公司。这一体制本来是针对国有控股且国有资产归属财政部管理的公司,但民生人寿是拥有保监会"直管"身份的七家全国性保险公司中唯一一家民营保险公司。 作为保险行业唯一一家直管企业,也是国内第一家民营保险公司的民生人寿,10年来也有过成立之初的激进增长,但是频繁的股权变更、摇摆不定的发展思路还是影响了其壮大之路。数据显示,其保费从2004年的1亿迅速增长至2011年的97亿元,也就从那一年开始业绩逐渐下滑。此次保监会认定民生人寿虚增偿付能力、财务数据作假、投资违反规定、违规承保、未按规定回访、高管违规上任等六大"罪证",被处罚46万元。 所谓的偿付能力,简单说,代表着保险公司偿还投保人债务的能力,类似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按照我国法律,保险公司一般应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而随着业务扩展,保险公司必须不断增资才能确保这个指标达标。 民营保险缘何接连出问题 为什么这么多家民营保险公司接连出现偿付能力问题?一名保险行业观察人士表示,"现在很多民营险企的大股东都是房地产公司,成立险企就是为了现金流,股东所在的企业若出现问题,险企的资金不到位就会出现偿付能力下降甚至突破警戒线,且寿险资金的现金流比较稳定,偿还期长,期间发生变相挪用,关联交易都比较常见。" 其实问题不在于单家保险公司,而在于行业。回顾民营保险公司开闸的近十年,民营保险公司从狂热到踯躅,再到遇冷,现有金融体系的缺陷和民营资本趋利的本性使得民营保险成为牌照套利和资本运作的工具。并且相对于民营银行,民营保险公司有着更明显的"资本运作平台"价值,这就使得民营资本对保险牌照的热情一度超过银行。 因为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是长期的,保险公司可以拿长期的钱进行短期投资,以人寿保险为例,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借的钱"—保险资金可能要50年后再"还",但这50年中,保险资金的使用权归保险公司,这些钱可以拿去做很多次投资周转。这种对保险资金的运用的"自由度"是民营银行无法媲美的。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被称为是扼住银行咽喉的"43条军规",但保险公司不存在这些限制。 并且近年来,我国对保险资金的运用一直在不断松绑。由最初根本不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股市,到后来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基金"间接"入市,再到后来,监管部门索性修法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保险资金投资的极大自由度,加之保险业的发展潜力,使得民营保险公司对"土豪"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2004年6月开始,保监会看到保险市场的巨大潜力,陆续审批获准筹建18家新设独立中资保险公司。但事态发展却出人意料,18家获批的保险公司,要么资金不到位,长期无法开业,要么经历多轮股东更换,内部动荡剧烈。更有国信人寿最后竟被保监会撤销主体资格,成为最短命保险公司。这也被行业称之为民营保险的"大跃进"。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在于"土豪"进军保险业的"心术不正"。一部分"土豪"看重保险公司的现金流,他们利用保险资金运用上的"自由空间",将资金拿去炒股、炒房,或挪为关联公司使用。例如东方人寿其资金被曝为"德隆系"所用,最终被停业8年。另一部分"土豪"则看重"牌照价值",利用拿到牌照后转让,收取溢价或者在保险公司开业后包装业绩,引入战略投资者,然后股权脱手套利。 "目前监管部门也汲取了‘教训,民营资本可能根本不想做保险,不过是想浑水摸鱼。"一位熟知保险业内部信息的人士称,保监会今后可能会收紧牌照发放,把现有公司做好,不出风险。 民资进入保险领域需谨慎 事实上,并非所有民营资本一开始便将保险公司当成融资工具使用。这种情况,主要源于股东对外部环境的无奈。在中国当前的金融环境之下,保险公司生存不易。一方面,我国民间实际利率极高,即便是银行理财产品,年化收益也在6%以上,而保险公司保单开出的"利率"必然要高于这个水平才会有市场,这必然增加了成本。另一方面,由于中国金融市场管制严格,金融创新不足,除债券之外,保险资金很难找到稳健并且回报可观的投资标的。 这可以简单理解为,保险公司必须在负债端付给投保人较高的"利率",但自己却在资产端无法赚取更高"利率"。因此,保险资金公司的利差损不可避免。这种被称为"负债与资产端两头激进"的情况再中小保险公司身上得到集中体现,一边推出"高收益"的短期产品,冲击规模,另一边在保险资金的运用上,投资那些收益高、风险也高的领域。而这种操作模式其实已违背"保险"的本质,而是理财产品的变种,是中小保险公司在经营上"踩钢丝"。 根据行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14年5月,我国保险公司数量约为160家。就资产规模而言,保险业在今年5月,其总资产仅为9万亿,而银行业这一数字为151万亿。显而易见,保险行业分散而混乱的局面还会持续。随着经济下行和所投资资产价格的下滑,"土豪"们沉淀在民营保险公司之中的资金和欲望,很可能是金融风险的"定时炸弹"。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渐入佳境的中国保险行业来说,险企自身经营能力的提高和相关制度的完善是保证稳健发展的必要条件。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说,民资应该谨慎进入保险领域,对进入保险行业的民资监管层也应该加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