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猫新增《天猫积分通用规则》,对天猫用户积分的获取途径、兑换途径、有效期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新规将于11月2日正式生效。 据了解,100个天猫积分相当于1元人民币,天猫用户在购买商品时可用一定的积分抵扣部分商品金额。天猫用户获取的每个积分,有效期为至少一年。 除可用天猫积分抵扣一定现金外,天猫用户还可使用积分兑换礼券;通过积分频道等渠道消耗积分,兑换天猫购物券或商品;参与"积分乐园"里的活动等。 值得注意的是,虚拟类商品(如充值话费、Q币)、黄金及黄金制品类商品、医药馆中西药品和医疗器械类商品,暂不支持积分抵扣或兑换商品。 获取途径方面,天猫用户通过天猫平台购买除话费充值外的商品或服务,"交易成功"且未发生退款的,均可获取天猫积分,积分将自动发放至天猫用户的账户。 同时,可累积获取的积分数量为"会员交易成功商品/服务的售价×积分累积比例(普通商品默认累积比例为50%,虚拟类商品、3C数码类商品默认累积比例为10%,汽车整车类商品比例为0.1%)"。积分数量精确到个位。 另一方面,若卖家有延迟发货、错误关闭会员订单、服务未履行等行为时,需以赠予买家天猫积分或发放天猫积分的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 规则原文: 第一章 定义 "积分服务",是指天猫商家(含天猫)为了答谢会员在天猫成交合资格商品或服务,或满足其他天猫事先公示/认可的积分获取条件,而特意推出的专属会员的积分奖励服务。 "成交合资格商品或服务",是指会员与特定天猫商家达成成交,在天猫上拍下商品或服务并成功付款到支付宝,且确认收货后未发生退款的。 "会员",是指遵守《大淘宝宣言》及《淘宝平台服务协议》、《天猫服务协议》、《天猫规则》,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同时遵守本规则的天猫用户(以下简称"会员"或"您")。 "积分账户",是指用户账户项下的、由天猫颁发给用户作为其天猫会员专属权益证明的虚拟会员卡。 "基本积分",是指会员与天猫商家成交合资格商品或服务后所获得的奖励点数。 "额外积分",是指会员满足其他天猫事先公示/认可的积分获取条件而获得的特殊积分奖励点数,包括但不限于天猫积分乐园频道、各类天猫规则规定的以天猫积分形式进行的赔付、天猫官方活动赠予等途径。 "积分",是指会员所获得基本积分与额外积分的总和。积分可累积,并累计登记于会员的积分账户中。 "积分权益",是指会员因其拥有的积分而在天猫享受的、区别于其他天猫会员以及非会员的专属人身权利,包括会员专享折扣让利、礼品/礼券兑换以及积分抵扣等。 "积分抵扣",是积分权益的其中之一,是指会员在天猫购物这一特定场景下行使积分权益的,积分此时则具备按照天猫申明之折扣让利价值、抵扣会员应当支付的订单款项的特定功能。 第二章 总则 积分有效期为至少一年;即,从会员获得积分之日起至次年的年底。会员未在积分有效期内行使积分权益的,相应的积分将于会员获得之日的次年12月31日自动作废。 获得积分后,您可以进入"天猫会员-我的积分"进行查询(会显示当前积分总数及可用积分),或者登录天猫页面,在左上角您的会员名后将显示当前积分。 天猫有可能在经营活动中,根据不同的场景制定并公示适用于单一特殊活动场景的、临时的积分权益规则;会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参加该类特殊活动,但一经参加则应当遵守天猫的临时积分权益规则。 用户丧失天猫会员身份(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帐号被查封等致使用户无法使用淘宝帐号的情形)的,登记在用户积分账户的积分及其相应的积分权益将随用户天猫会员身份的丧失而同步消灭。 对于会员违反法律法规之规定,或违反《大淘宝宣言》、《淘宝平台服务协议》、《天猫服务协议》、《天猫规则》、《天猫积分通用规则》等天猫规则的规定所获取的天猫积分,天猫有权取消登记其积分以及积分权益,并撤销相关违规交易。 第三章 细则 会员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基本积分: 会员通过天猫平台购买除话费充值(话费充值自2016年1月3日起不再累积积分)外的商品/服务"交易成功"且并未发生退款的,均可获取积分;积分将于会员确认收货后由系统自动发放至会员账户进行累积; 会员可累积获取的积分数量(个)=会员交易成功商品/服务的售价(元)*积分累积比例(普通商品默认累积比例为50%,虚拟类商品、3C数码类商品默认累积比例为10%,汽车整车类商品比例为0.1%); 会员获得积分的数量精确到个位(小数点后全部舍弃,不进行四舍五入)。 积分权益的实现途径:会员通过本规则第十五条以外的途径获得的积分均为额外积分;会员可以通过参与天猫平台活动获得额外积分并累积,其可获得的积分根据具体的活动执行,建议您关注"天猫会员频道"。 兑换礼券;会员通过商品页面、积分频道等渠道消耗积分,即可兑换天猫购物券;参见下图: 通过"天猫积分频道"消耗积分用以兑换超值商品;但是虚拟类商品(如充值话费、Q币)、黄金及黄金制品类商品、医药馆中西药品和医疗器械类商品交易暂不支持使用积分获得折扣让利或兑换商品; 会员可以参与"天猫积分乐园"举办的积分活动,如"小积分抽大奖"活动; 会员凭积分可以在淘宝旅行的平台范围享受相应权益,积分在淘宝旅行的平台名称为"里程",其具体规则见《淘宝旅行里程规则》; 会员在天猫(tmall.com)购物时可使用其累计积分的抵扣功能,此时会员每消耗100个积分即可实现相当于1元申明折扣让利价值的积分使用功能。会员点击购买后,在订单提交页面会看到是否存在可用的积分。参见下图: 其他天猫官方举办的活动,可能需要会员消耗积分作为活动准入及报名门槛。具体参见活动当时的正式规则。 积分权益的实现限制 积分仅在会员本人于天猫购物抵扣的场景下方具备相应的申明折扣让利功能,积分任何时候均不可用于兑换现金; 积分权益仅限会员本人享有,积分不具备可让与性,不可转赠亦不得为会员本人以外的其他人士实现积分权益; 会员通过积分实现积分权益时,系统将优先消耗旧积分(如会员积分由去年3月份和今年5月份的积分共同累积而成,则优先消耗去年3月份的积分); 会员通过积分抵扣功能实现其积分权益的,当超过积分有效期后会员消耗积分的相关交易订单发生退款的,会员所消耗的积分将无法予以退还。 积分扣除及权益退还 会员应当遵照天猫的规定合法正当地获取积分,合规使用积分。天猫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对涉嫌以非正当途径获取、使用积分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任何涉嫌非正当途径获取的积分天猫均有权随时取消登记(即扣除); 会员获取基本积分的前提是"成交合资格商品或服务",因此如会员获得基本积分的交易订单在确认收货后又发生全部退款的,会员授权系统直接扣除通过该笔订单所获取的全部基本积分;发生部分退款的,会员授权系统按照会员申请的退款金额占订单总金额的比例,同比扣除相应的基本积分; 会员应当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在获得基本积分的订单未完全确认无需退款前,保持积分账户中充足的奖励点数,以便系统根据会员的授权即时扣除相应的基本积分; 如会员积分账户中的积分不足以扣除会员事实已实现的积分权益的,会员应当补足系统不能扣除到的积分,以免构成不当得利;但由于此时会员事实已无法返还积分,并且积分也并不存在以金钱购买的途径,因此,参照公平合理原则,天猫将按照积分抵扣场景下积分的申明折扣让利,从会员申请退款的订单金额中扣除相应金额的款项,以便积分服务系统的公平公正调配。 第四章 其他 天猫会对本积分规则及/或其他天猫规则进行不定期的修订或新增,并在规则频道(guize.tmall.com)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对多数用户的权益构成重大影响,则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 会员不同意修订或新增后的规则中与积分相关的内容的,可在规则生效后停止使用积分服务,并在规则生效前充分行使您的积分权益;如其后仍继续使用天猫积分服务的,则视为同意遵守相应的变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