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提出想办企业的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发给你营业执照,你就可以先开业,这意味着创业不再有门槛。周伯华介绍说,这项举措有效地解决了行政审批前置的难题。本次商事制度改革后,工商部门"无门槛"地先发营业执照。如金融业等需要审批的,企业可以持营业执照再去审批。 周伯华说,本次改革则颠覆了这一传统做法,企业自己认缴注册资本就可以了,不再需要验资。没有验资的要求,意味着企业要自己对市场负责,不再有注册资本作为担保了。"门槛很低很低,大门很宽很宽",这些举措必将大大减少创业者投资的成本和办手续的成本,有利于支持全民创业。 我们再来回顾深圳、珠海商事登记改革的具体内容: 从"审批许可"向"核准登记" 营业执照样式改革后,原则上只记载与商事主体资格相关的必要事项,不再记载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体现了企业登记注册从"审批许可"向"核准登记"的转变,也体现了改革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赋予商事主体更大信任的决心。 首次明确商事登记商事主体概念 两个特区商事登记立法均明确规定:商事登记是指申请人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商事登记机关将商事主体的设立、变更或者注销事项登记于商事登记簿予以公示的行为。商事主体,是指经依法登记,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珠海特区立法则进一步明确商事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分支机构等。 明确具体办照时限 深圳规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珠海规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在一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两地同时规定,一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登记的,经商事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个工作日。 不收取登记费用 深圳和珠海均明确商事登记机关办理商事登记,不收取登记费用。 经营范围改为备案事项 根据深圳、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立法,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不再作为登记事项而改为备案事项,将确定经营范围的权利交回给了企业,体现了商事登记从"审批许可"向"核准登记"的转变,以及"有限政府"的转变。改革后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企业的经营范围,但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探索注册资本认缴制度 申请人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时,商事登记机关登记其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申请人无需提交验资证明文件。 保障全流程注册电子化 商事登记推行网上申报、受理、审查、发照和存档。电子档案、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次深圳、珠海的商事登记特区立法均明确规定了电子执照、电子档案的效力,从特区立法上对全流程登记注册电子化予以了保障,有利于推进这项企业登记注册方式的颠覆性变革和重要创新,或将引发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和审批的新一轮改革热潮。 企业提交年报取代年审 根据两个特区商事登记立法,商事主体无需进行年度检验,而应当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包括登记事项、备案事项、注册资本实缴情况、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在内的年度报告;商事主体若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由商事登记机关将其从商事登记簿中移出,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理论上一元也可办公司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注册分局局长钟文说,原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现在无须再为注册资本发愁,这是股东的事,自己认缴注册资本登记多少就是多少,理论上一元也可办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