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耳莫洗颖川水, 有口莫食首阳蕨。 含光混世贵无名, 何用孤高比云月? 吾观自古贤达人, 功成不退皆殒身。 子胥既弃吴江上, 屈原终投湘水滨。 陆机雄才岂自保? 李斯税驾苦不早。 君不见,吴中张翰称达生, 江东忽忆秋风行。 且尽生前一杯酒, 何须身后千载名! 每次想起李白的这首《行路难》,第一个感慨的历史人物便是李斯,他让人反思了现实生活的价值—— 秋风萧瑟,乌云蔽日,时间已近中午,开刀问斩的时刻马上就要到来。关押在笼的李斯仰天长望了一眼,转头对笼中的儿子说道:"我想和你回到过去,一起牵着黄犬到上蔡东门郊外去追打野兔,那种生活还会再有吗?"随后父子相顾而哭…… 曾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帮助秦始皇一统天下的丞相李斯,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的命运竟是如此收场:论五刑腰斩于咸阳市,并夷三族! 李斯,本是楚国上蔡的一介布衣,在县城里上班,或许相当于今天的普通公务员吧。有一次上厕所,看到厕所里有只老鼠,吃着脏兮兮的东西,还战战兢兢的,发现有人来了就吓跑了。他又在粮仓里看到那里的老鼠,整天躲在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吃得又好又多。不禁生发感慨:人的好或不好也和老鼠一样,取决于所处的环境! 不甘平庸的李斯,辞去了工作,决心在有生之年做一番大的事业! 于是,他慕名而来,投奔到当时的儒学大家荀子那里,学习帝王之术。他的同班同学还有韩非——后来的法家代表人物兼集大成者。 几年之后,李斯毕业了,品学兼优!至少得是个本科学历吧。他想去干预帝王之事,认为楚国国君不足与谋,其它国家太弱,怕英雄无用武之地,所以,他选择了秦国。 李斯把自己的想法给老师荀子说了说,荀子寓意深长地对李斯说道:"年轻人有些想法是好的,梦想是个好东西,万一实现了呢!但是,不论你将来能够走的多远,都不要忘记来时的路……" 李斯使劲点了点头,背起行囊满含热泪挥手向老师辞别…… 初来乍到,举目无亲,繁华热闹的咸阳城让李斯见识了什么叫做大都市。卖糖葫芦的,卖爆米花的,烤地瓜的,铁板鱿鱼,臭豆腐,冰激凌——各式各样的吆喝声,夹杂着南来北往的地方口音,声声入耳;踩高跷的,变魔术的,玩把戏的,钢管舞,瑜伽功——五花八门的表演,让人目不暇接。李斯心想,要是能在这城市买套房子,哪怕是一室一厅的,每天的生活都如此精彩,那该多好。 正在思想着,忽听一阵马蹄声乱,远处来了一队人马,穿的是官服,戴的是官帽,敲锣打鼓的向咸阳城城门走去,后面跟上来一大群看热闹的百姓——李斯也被卷入了其中。 原来是,当今一手遮天的丞相吕不韦刚刚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编纂完成了一部史学界的重要著作《吕氏春秋》,丞相自认为已经写的非常完美,无可挑剔,便把这本书悬于咸阳城下,让天下有识之士共同商榷。凡是能在这本书中增加一个字,或是减去一个字的,赏赐千金! 天下人才何其多,有隐于林的,有隐于市的,也有隐于朝的。但是,几天过去了,就没有一个人能站出来对这本书指点指点。原因倒不是这本书真的写的天衣无缝,完美无缺,而是因为吕不韦的权势太大,就连当时还未成年的秦王嬴政也只是个傀儡,何人敢对其指指点点?聪明的李斯当然明白了这个道理,看来要想在这秦国混出个名堂,非要凭借丞相吕不韦的影响力不可。这样,李斯便毛遂自荐来到了求贤若渴的吕不韦门下,做了一名门客… 默默无闻了多年,也算是磨蹄奋发蓄势待飞吧,对于有准备的人,机遇总会是如期而至。几年间,秦国政坛发生了风起云涌的变换,长大成人的秦王嬴政,锋芒初露,以铁血的手腕扭转了不利于统治秦国的局面,仗势欺人的权臣嫪毐被灭三族,吕不韦畏罪自杀,这为李斯日后的出人投地提供了良好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