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当今社会是经济高速发展与知识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国传统老旧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已经不能跟上时代的脚步,因此,必须转变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效率。本文从介绍经济发展方式的含义着手,分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法互动的意义,并进一步阐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法之间存在的关系。 关键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法;互动 国家和社会进步的前提和基础就是内部的经济得到发展,而经济发展方式又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应时代变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提高经济水平的必然要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法之间应该存在许多良性互动,在经济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促进并规范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速度和过程。 一、经济发展方式的概念 所谓的经济发展方式,从字面上来看就是指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的一切方式和措施,其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方式包括优化经济结构、提升经济的方式、提高经济效益、保障经济发展质量等各个方面的综合发展。而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就是从原来依靠出口和投资来增强经济的模式变成有机协调投资、消费、出口三者平衡以调动国家经济提升的发展方式[1]。换句话说,就是把我国主经济支柱产业,从原来的第二产业转变成由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同步发展的主要产业模式,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质量全方位增加的目标。重点是改变我国资源消耗和物质高产的经济增长方式,要成为发展先进科学技术、增强员工素养及创新管理措施促进国民经济稳步提升的发展大国。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原因就是为了改变国家传统的经济发展理念,不能单纯追求相关经济产量,还要注重产品的质量和工艺,大力改变我国有效劳动力极度缺乏的现状。建立以技术为导向、以人为本、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发展模式,并形成社会各界协作互助的可持续发展的国民经济。因此,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决定着方方面面的经济事务,还对经济水平从量到质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极大增加了国家在世界经济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二、转变发展方式和经济法互动的意义 我国经济发展受到制约的因素,不仅是经济产量的问题,还有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结构,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经济增长,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转变措施,从根源上解决我国经济发展的问题。在近段时间以来,国家已经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重要的国家战略举措,还强调在这个过程中应当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科学性。在采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措施时,应该深入到社会经济的各个层面,将阻碍经济发展的难题逐一解决,利用综合管理的手段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当前,经济发展方式里出现了很多缺陷,如存在大量的资源浪费情况、国家投入的资金过多、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物质流失的速度快,使得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激化了社会各阶层的根本矛盾和冲突。各种经济不协调问题层出不穷,包括消费和投资比列问题、各地区发展不同步问题,还有三大经济产业不协调问题,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进程。 经济法作为我国管理经济事务的基础性法律,在指导和规范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经济法的相关规定,不仅有利于我国经济产量的大幅度增长,还可以在经济质量上起到全面严格的控制。因而,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法进行良性互动,建立紧密的结合关系,这就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必然要求。另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内容和形式都在根本上体现了其与经济法结合的必须性,经济法可以在客观上反映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规律,不论是在计划经济发展方案,还是方案的具体实行方面都可以起到有效的指引作用。尤其是关于我国对相关科学技术的使用、产业结构升级上,还能大大加快经济发展效率并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最重要的是达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这些都是我国经济法规定的重要内容。 三、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法互动的内部关系 由于全球經济联系愈加紧密,经济发展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过去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明显已无法跟上社会继续前进的步伐,因而必须采取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手段,把经济发展转变为人才和科技相结合的模式,在国际经济发展中形成优势核心竞争力[2]。通过与经济法互动的方式,就是为实现国家劳动者能力和素质的共同提升,经济法规定的内容都是以国家出台的政策为基本原则,所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国家战略与经济法之间的互动是很有必要的。再加上经济法在全国的推行还非常益于保障劳动者权益,极大提高他们的劳动能力,从而达到国家经济效益发展的目的[3]。很多西方国家使用经济法维护劳动者权利的时间已经十分久远,并以此作为规范劳动者的法律制度。还有后来出台的劳动法、公司法等,也和经济法相关规定一样,明确界定了我国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国家连续制定的各项政策也体现了经济宏观调控下,对劳动者权益的行政保障。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要求劳动者不但应该继续提高自身的体力,还必须注重专业能力的培养和强化。此外,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还会对经济法的制定产生影响,经济水平的提升还要始终依靠劳动者为社会和国家创造的价值,利用完善的经济法体系规范我国劳动能力的施行计划。 四、结束语 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应该与经济法互动,将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生良性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进程,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1]蔡先红.浅析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经济法的互动[J].经营管理者,2016(19):239. [2]张平.探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经济法的互动[J].经贸实践,2015(13):69. [3]张继恒.社会中间层的法律维度——对经济法主体"三元框架"的重新解读[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5(01): 3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