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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增强预算监督实效


  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增强预算监督实效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 2018年9月 28 日)
  财政是政府行为的综合反映,体现了政府的宏观调控方向和政策意图。预算审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和方式。近年来,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落实新预算法、深化财政预算监督内容、提升监督实效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结合我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就如何加强财政预算监督实效讲几点意见。
  一、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抓重点监督促进规范化管理。  认真  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执法检查,  提出增强预算法治意识  、  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  、  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等建议意见,助推预算 "一法一条例"在我县的贯彻执行,推动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持续加强对县级政府预算、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的全过程审查监督,促进县政府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稳步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加强  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监督,  提出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  、  健全监督机制  、  拓宽项目资金来源等建议意见,其中,  关于  构建项目管理平台  的建议意见受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目前正由  县发改委牵头建立全县项目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二  是抓专项监督提升理财水平。  2017 年,  县人大常委会  首次开展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先后听取  了  县水务局、县交委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重点关注部门基本公用定额标准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内容,提出了加强财政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统一财权与事权、强化项目资金管理等建议意见,  有力推动了县政府及其部门严格预算执行、严控 "三公"经费,提高 了  部门依法理财水平。  积极  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调研,促进  了  预决算信息公开常态化。  认真  听取税收征管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健全完善信息管税、信用管税、合作管税体制机制和加大税收征管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等建议,  提高了  税收征管质量。
  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先后  在  2014年、 2016 年、 2018 年对  县属国有资产管理  进行了深入  调研,重点关注国有企业改革、盈利能力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提出了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及日常运行监管  、  严控债务风险  等  建议意见,  提升  县属国企  经  管水平。
  四是依托审计监督严控债务风险。  一方面,依法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监督,听取县政府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提出从制度层面解决屡审屡犯问题的建议,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推动  审计查出  问题  得到  整改落实;另一方面,借助审计力量专项监督政府购买服务类债务,推动健全债务风险管控机制。
  近两年来,我县  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取得了一定成效,但  仍  存在监督力量薄弱、预算编制还比较简单、监督约束力不够强、预算审批程序化等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
  二、加强预算监督实效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能力。
  一是整合人大机关监督力量。加强县人大各专委会和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与预算审查监督机关的联动协调,共同监督相关委室联系的对口单位预算,增强人大机关内部预算审查监督力量。二是扩大代表对预算审查监督的参与,加强对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审查能力,充分发挥代表的审查主体作用。三是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构设置,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机构专业人员配置,同时借助外部专业人才,优化监督力量。四是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尽快实现人大与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间的联网,加强预算全过程动态监督,破解人大预算信息不对称难题。
  (二)进一步完善预算审查监督程序。
  一是前移初审关口,进一步做好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前的预算初审工作,通过预算评审、预算听证等方式,提前介入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编制,充分了解掌握预算信息,确保审查意见质量。二是提前将预算草案、拟提交人代会审议的部门预算草案和人大常委会初审报告印发代表,让代表有足够的时间审查,弥补人代会审议时间短、代表预算信息缺乏的问题。三是突出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审查,加强对部门预算、政府投资项目等的单独审查,研究人大代表集体审查意见吸收进预算草案的实现方式,审查监督预算需与审议政府政府工作报告结合起来,重点审议项目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和保障度,推进实质性审查。
  (三)进一步扩宽预算审查监督范围。
  一是深化审查监督内容,除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外,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绩效、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情况、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的科学性,以及结转结余资金、资金稳定调节基金、周转金、预备费、上下级移转支付等容易发生资金调剂的资金,推动审查向纵深发展。二是建立重要事项通报制度、月联系和季度分析制度,定期听取和审议上半年预算执行报告,对部门预算重点支出项目执行情况随机进行抽查。三是充分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年中重大支出变化的审查,积极运用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增强政府和部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四)进一步督促细化预决算公开。
  一是提高预算草案的完整性、细化度,除了要求提交大会审查的预算要严格按新预算法的规定按功能分类、经济分类细化到位外,还要将部门预算印发全体人大代表,并提供各项目的安排依据、支出内容、测算标准、预期绩效等,让资金盘子一目了然,提高预算的可审性。二是将完整的政府收支信息置于公众监督之下,逐步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情况,推进预算公开范围更广、内容更全面、口径更详细,以公开促规范。
  (五)进一步借助审计手段提高监督实效。
  一是大力支持和促进审计机关依法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的审计,大胆暴露审计问题,强化审计结果办理落实,以维护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二是积极借助审计手段,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专业优势,及时将预算监督的重点、代表意见建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反馈给审计部门,委托审计机关加强对财政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特别是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以弥补权力机关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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