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师: 你好!不知身体如何,愿上帝与你同在! 记得2010年的时候去无锡,听说您去武汉了,联系不上。 今年上半年我寻求上帝的帮助,现在每周数次参加基督教聚会,估计下半年受洗。准备去温州那边,有机会的话去念神学。这是我的近况。 常常跟顽石聊天,前几天他跟您聊起生死问题,我也看了。就学生的观点,生死问题并不仅仅是个人的终极观点问题,对于死亡的态度关系到整个人生的看法,是肯定人还是否定人?进而对现实世界的观念构建,以及行为规则的形成。都是以生死问题作为基础。 顽石主要用理性去考察,对于生死问题在我看来是无力的。 您似乎也是用理性去对待生死问题,如此产生的"精神的DNA遗传"的观点,这个观点在中国社会当中应该是很普遍的一个观点吧。关于这个观点的反对意见,在给顽石的回复中提到过。 灵魂的存在需要依附肉体,这是您的观点吧。这样的灵魂他的价值在哪里?也就在生者身上吧,生者从死者生前的遗物(文字、言语等)中启发自己、教训自己。为了生者更好的生存。 分享我的信仰路程,在思考真理、正义、善的时候,我看到人的能力都无法完全实现这些人所以为好的事。那些无辜死去的人,即便事后得到救济。生命已经无法挽回了。那正义在哪里?善在哪里?何况世界上诸多悲惨的发生并未得到救济,甚至于那作恶的人依旧高居在上。 正如有人讲到桀纣比尧舜禹汤更好,因为在世上的时候,桀纣比后者更快活。 绝对的真理、正义、善是否存在?倘若运用理性的计算,我们只能看到不存在,犯罪而遭到惩罚的总是要少于那些犯罪不受惩罚的吧。 国人总讲到良心,那我不得不怀疑人是否真的有良心,那历史典籍之中的,人相食的境况每隔几百年甚至几十年就出现,还有发生在身边的那些抛弃自己的儿女(只因残疾或者是女婴)的人们,如此众多而且毫无愧疚之情。相反如果那女儿获得了较好的生活条件的时候,还感到"自豪"。这些只是普通的,甚至于平日良善的人。 真理、正义与善的存在如此得重要,却寻不着。因此我们就要否定它们的存在吗?相反不是它们不存在,而是我们看不见,自我遮蔽了我们的双眼。对它们的存在确信无疑的时候,它们自然会呈现出来。 死亡带来的如果是结束与消失,那相对应的绝对正义也就无法实现了。那被掩盖与忽略的人罪恶不需要得到惩罚与审判吗?灵魂的不灭才为正义的实现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今日所犯的罪孽必将受到惩戒,今天所遭受的苦难他日必得补偿。 不去探讨神与永恒,只是就终极关怀而言,"精神的DNA遗传"与"社会不朽论"是那些世间的强者为自己建造的"灵魂宫殿",排除了那些弱者的灵魂,要在死后依旧延续生前的成功。 小工 2012-8-28 小工兄:你好! 大札收悉,谢谢问候。 欢迎你同我讨论灵魂存在的问题。 首先要指出你的一个矛盾:你指责顽石和我用理性去对待生死问题,因此是"无力的"或错误的;然而你现在同我讨论这些问题,难道不正是采用理性的方式吗?(至少在形式上是这样的。)如果咱们不运用理性,任何讨论都不可能进行;那么你就只能说,我相信这个,而我也只能说,我不相信这个,如此而已,再也无法说些别的。因此,在讨论之前,我要声明的是,下面所谈的内容,仍然是在理性的范畴之内。至于你的信仰,我虽然不认同,却表示理解,不纳入我的讨论之列,这是因为,一个人信仰什么或不信仰什么,从根本上说,是无所谓对错的,而理性的讨论,却要辩出一个是非对错来。 你的主要观点是,如果灵魂要依附于肉体,人死后什么都没有了,那么正义就得不到彰显;"灵魂的不灭才为正义的实现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今日所犯的罪孽必将受到惩戒,今天所遭受的苦难他日必得补偿。"这里所说的是灵魂不灭对于正义实现的必要性。 我认为,首先,要实现正义,不能指望于来世,只能寄希望于今世。通过人活着的时候所做的努力,来实现社会的正义。 其次,在这个社会上,没有任何因果报应之类的东西。如果人不去努力,是不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换言之,这个社会、世界的背后并没有上帝那只仁慈博爱的手。 再次,所谓的正义总是相对的,没有什么"绝对的"正义。正义总是产生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对这种关系进行调适。人在变,人与人的关系在变,时代在变,正义观念也会随之变化。我不知道那种亘古不变的绝对正义是个什么东东。 最后,那种因果报应说,是把人们的一种希望当成确定不移的铁律或现实,虽然可以給一些人心理或精神上的满足,却是虚妄的。 你还对我的"精神的DNA遗传"观点质疑,对此回应如下: 先引出我的原话:"其实要说一个人的‘不朽’或‘不死’,只有作下述理解才是有意义的:他死了,他的肉体腐朽了或火化了,不存在了,但他对他人、社会的影响仍然存在,这种影响的大小、深入程度和持久性要视他生前所做的事情而定。例如一个老奶奶去世了,对她的孙子产生了极大影响,让他感到自己生活的支撑点或生命的一部分已不复存在,这反倒表明,这位老太太仍然活在孙子的灵魂中,并且还会继续存在下去,代代相传,也可以说是灵魂不朽,我借用一个现代化的词语,把这叫做精神上的DNA遗传。" 你在同顽石的对话中,对这段话的指责是:"接着老黄‘精神的DNA遗传’灵魂论去思考,……一种明显的等级差序结构就出现了,那些富有名望的,为世人所颂赞的人的灵魂无疑是强大而获得了‘永恒’,而那些碌碌无为,不知名的群氓屁民们则堕入了永死的深渊,特别是连子孙也没,朋友稀少,甚至‘死无葬生之地’的人更是最悲惨的,没有印迹存留下来。"你在这个邮件里的指责是"‘精神的DNA遗传’ ……是那些世间的强者为自己建造的‘灵魂宫殿’,排除了那些弱者的灵魂,要在死后依旧延续生前的成功。" 这种指责是没有道理的。从你跟顽石的对话看,你是知道我在"生命的意义"中提出的一个观点:"地球上每一个体的人都是独一无二、不可取代的,这种独特性或不可取代性是一个人生命最根本的意义。从这一角度看,我们不能说人的生命意义或价值有什么高低之分,它们都是相当的。生命的意义,就是把这种独特性或不可取代性充分展现出来。"这一观点不会给等级制留下任何余地。你所说的"等级差序结构"只是你眼中的人之差别,并非从我的观点引申出的结论。在我看来,那些"富有名望、为人颂赞"的人也不过是实现了其独特性,那些"碌碌无为、不知名"的人同样实现了他们的独特性;那些"子孙和朋友众多"的人把自己的独特性留了下来,那些"无子孙、少朋友"的人又何尝没有在这个世上留下他们的印迹呢?只不过形式不一样罢了。更何况"名望"、对社会和他人的影响这些东西还会随时势和其它各种因素而变化:今日一窜而红的人,可能明天就门可罗雀、无人问津;许多年籍籍无名的人,突然间其名声就如日中天。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世上就没有绝对的强者和弱者之分。不变的只有个体这种独一无二和不可取代性。 反过来倒是宗教给等级观念留下了位置。无论哪一种宗教教义,都宣称:相信它的虔诚信徒会因此而上天堂、天国、极乐世界,获得好报;而不信教者则会堕入地狱或遭受永世轮回之苦。同样是人,在上帝那里,其待遇上的差距怎么会这么大呢?我不知道自诩仁慈博爱的上帝或救世主怎样回答这个疑问。 黄忠晶 2012-8-29 老黄: 感谢你的回信! 首先要承认,关于"理性不及"这点上我的观点有欠考虑,同时你也提到了信仰不在讨论之列。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老黄在后文中也提到了"没有上帝"这样的信仰宣告,作为理性讨论的内容或依据。 有一点不知道老黄是否同意,关于上帝或灵魂的存在与否,作为信仰,在理性层面上是不能认识的,也就是说无法肯定也无法否定的。 关于灵魂不灭与正义的实现关系,我这里所指的是"绝对正义"。你也对此作了否定,认为绝对正义是不存在的。现实中存在的正义是相对的,随着社会历史的改变而改变的。对于前者因为同样是信仰的关系,老黄的否定在理性上与前文的断定同样有着不恰当的遗憾。 重点就在相对的世俗正义上,关于此正义的论述,我同意你的观点,但是仅仅是此正义存在的具体形式。而在实现此正义的路径上,如果失去绝对正义对之不断的否定,这相对正义很可能会沦为世俗权力的工具话语。正如您曾经历的那时代,基于人与人关系是人性本质的"老马"理论所建立的社会中,"人的生存权(绝对正义)"被"相对正义"所践踏。当然您也许认为对"人的生存权"的维护也是相对正义的一种。这样的观点不正是那"老马"理论所确信的吗?联系到后面您提到的人生的意义在于实现人的独特唯一性。这独特唯一性也能被"相对正义"相对吗? 您提到的人独特唯一的价值,这一人生意义的宣告,其间不就暗含着"绝对正义"的确信吗?当然人的独特唯一在实证中是被证实的,只是这价值在多少"相对正义观"中是不被认可的呢?"劣等民族"的价值在希特勒的正义观中是只有被消灭与剥夺的价值;"黑五类"的价值在老毛的正义观中只有进入历史垃圾堆的价值。在面对这些"相对正义"的时候,我们还要否认"绝对正义"的存在吗? 您所提到的人的独特唯一与"人不灭的灵魂属性"有多少差别与歧义呢?这独特唯一不就是对"人不灭的灵魂"所作的最好注解吗?或许您所提到的独特唯一更多的是在于人物质形态上的独特,而不是思想精神上乃至灵魂上的独特。 我们的分歧主要在于灵魂能否独立于肉体而存在,我自己并未见过,顽石曾见过一次"附身"事件,可作参考。当然顽石并不认为这是灵魂独立存在的证据。仅仅就信仰来说不必讨论,只是"人的独特唯一"在失去肉体之后,仍然在独立的灵魂中继续存在其价值,这样的"独特唯一"更具说服力吧。当然我在理性实证的层面上不敢确定。 您提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世上就没有绝对的强者和弱者之分。不变的只有个体这种独一无二和不可取代性。"这不正是"绝对正义"的重要基础吗?为何在之前又不知道那"绝对正义"是什么东东? 对于宗教教义的理解,您所提出的疑问,我只能做比较简单的解释:其中确实有着等级制的意味,但是这里的分别人等级的权力不在人的手上,而在上帝的手上。任何人无法参知上帝拣选"谁"的奥秘,任何人也不能僭越上帝的主权,这是加尔文改革宗的基本教义。 以我有限的历史知识认为:近代史上基督教宗教改革对于现代社会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基础性意义,就是将等级制的神圣从尘世间抽离,将上帝的拣选交给上帝,而不再是教宗或世间的任何一人。 小工 2012-8-29 小工兄: 你在两个地方用了"遗憾"一词,很客气然而也很明确地作出了指责:你认为我一方面声明信仰不在讨论之列,另一方面又宣称"没有上帝"或否定绝对正义,而这就属于信仰的内容。 我认为你的指责是没有道理的。在上次对话中,我说:"在讨论之前,我要声明的是,下面所谈的内容,仍然是在理性的范畴之内。至于你的信仰,我虽然不认同,却表示理解,不纳入我的讨论之列,这是因为,一个人信仰什么或不信仰什么,从根本上说,是无所谓对错的,而理性的讨论,却要辩出一个是非对错来。"这话的意思很明白:我不想讨论你信仰基督教是对还是错,因为这完全是你个人的事情;你信这个,必定有你的需要,而且也是你的自由。在这个意义上,就不能说你有什么错误。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我的讨论中,就不能从理论层面而非你个人是否需要的层面来触及某种信仰的是非对错问题。这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我们讨论的主题是"正义是否要靠灵魂不灭来实现",而"灵魂不灭"、"绝对正义"都是属于宗教信仰的东西,如果我不明确表示自己的态度,就无法开展任何有意义的讨论。情况难道不是这样吗?因此,我想你不应该有什么遗憾。 有一点我同意你的看法:在理性层面上是无法证明上帝存在或灵魂不灭的。你也承认了自己的一个矛盾:一方面指责我们用理性态度来对待生死问题(包括灵魂不灭),因此"无力"或错误,另一方面你在讨论这些问题时又不得不使用理性的方式。不过你的这一矛盾一直延续到咱们的第二次对话:在上面的邮件中,你通篇还是想证明上帝是存在的,绝对正义是存在的,灵魂是不灭的(其实这些都是一回事),而且继续采用理性的方式。不过这也不奇怪:信仰也好,理性认识也好,都是人的精神活动,不可能把它们截然分开;它们彼此纠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属于正常现象。你的问题在于,你想把它们分隔得清清楚楚,自己又做不到这一点,反而指责别人混淆了两者的范围。 你还问我,在理性层面上能否否定上帝存在或灵魂不灭。我的回答是:既然在这一层面上无法证明其存在,那么有关上帝存在或灵魂不灭的命题就是伪命题,在这个意义上说,它们是不存在的。 在邮件中你想再次证明绝对正义的存在。其中一个理由是:如果没有绝对正义,相对正义就成了希特勒的"劣等民族"论或"文革"中的"黑五类"论。这一说法令人惊讶。我们这些不信上帝的凡夫俗子都知道,"劣等民族"论或"黑五类"论,无论怎么说都与正义毫不沾边,是反正义的、灭绝人性的;而你这个掌握了"绝对正义"的基督信徒居然把它们看作是正义,尽管是相对的。由此我更加怀疑绝对正义的效用了。 你还在多处不厌其烦地把"绝对正义"、"灵魂不灭"跟我所说个体的独特性等同起来。我仔细想了想,无论怎样也看不出它们之间有什么共同的地方。个体的独一无二和不可取代性,它已经为客观事实所证明,在理性范围之内就可以肯定,不需要什么信仰来作为支撑点。而你说的那些东西呢?就灵魂不灭(独立于肉体存在)问题,你举了一个自己并没有见过的"附身"事件来供我"参考",同时又承认在理性实证的层面上你不能确定这一点。多么软弱无力的论证!然而你硬要把它同我的个体独特性扯在一起,并且说这样"更具说服力"。我却一点也没有看出来。 在邮件的最后,你终于承认,宗教教义中"确实有着等级制的意味",同时又作了很大保留,认为近代基督教改革是把将人分为等级的权力交给上帝一个人(不对,应该说是一个神)手中,"而不再是教宗或世间的任何一人"。我不同意你的保留,而且这话也不通:能够把权力交给上帝的,肯定是比上帝更为厉害的角色,这是谁呢?只能是教皇、大主教等神职人员,他们代上帝立言,他们说的话就是上帝的旨意,信徒们是不能怀疑或违背的。至于那个虚无缥缈、立于云端的上帝,不过是他们的傀儡而已。我这样说是对上帝的"大不敬"了,但我只能这么说,因为这是我的真实想法。 黄忠晶 2012-8-31 小工兄: 个人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从肉体的存在上说,是有限的;从个体占同类的比例来说,也是非常有限的。从对他人的影响和作用,或者从精神上说,是无限的;从每一个体的独特性来说,也是无限的。只偏于一方面的思考,可能导致悲观厌世思想或盲目乐观思想;只看到两者的对立,可能陷入自我矛盾而不能自拔。我们应该做的,就是将两者统一起来(其实它们本来就是不可分割的)。 以上所说,十分粗浅,本可不说;承蒙下问,聊以作答。顺颂 秋祺 黄忠晶 201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