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生活 - 生活常识大全

论工会组织的维权困境及其对策


  2004年,中国总工会明确提出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并要求各工会组织认真落实,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权益是工会诞生的根本原因,也是法律赋予工会的基本职责,对于任何一个工会组织,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其维权职能也越来越突出。工会诞生的最初目的是工人为了能够获得更好地待遇、更好的工会环境以及更平等的待遇等,因此,保护自身权益是职工对工会最原始和最基本的要求。
  一、当下工会维权的现状
  目前,由于职工与其所处的企事业单位处于劳动关系实际不平等的双方,职工权益正受到各种实际的侵害,各种潜在的侵害同样时刻都可能发生。统计表明,60%的职工认为工会代表了他们的权益,但仅有30%的职工认为工会在维护他们的权益。作为工会天然和法定的职责,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却面临着"维权不力"的尴尬局面。
  第一,职工合法权益受到广泛且严重的侵害。
  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不仅表现在侵害的范围广,例如人格权、劳动报酬权、平等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权、劳动安全卫生权、再就业权,而且受侵害的程度比较严重,例如长时间拖欠工资、严重的人格侮辱甚至体罚、强行搜身、强行无条件加班、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购买保险、安全卫生防护等级低甚至没有等等,致伤致残时间时有发生并且得不到应有的及时治疗和赔偿,显性的职业病案例居高不下,实际患有职业病但未发现的案例甚至更多。
  总之,目前工会处于尴尬的地位和局面,一方面维护职工的权益是其天然的职责,法律也赋予其维护职工权利的职责,但在实际维权的过程中,工会本身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职工的权益也无法通过工会得到很好的维护。
  二、工会维权不力现状的原因
  纵观工会维权不力的现状,根本的原因在于工会缺乏独立性,无法以独立的身份站在职工的角度维护职工的权益。在人事上,由于工会本身依附在党群或者其他部门之下,无法独立的确定自身的人事安排,有的企业工会形同虚设,实际上根本就没有管理人员。在制度上,工会制度基本上由企业单方面确定,没有体现职工的权益。在经费上,不仅工会管理人员的工资由其所在单位支付,工会的经费也大部分由其所在单位拨付。
  此外,关于工会的法律法规不够严谨且强制性不够、集体谈判制度效用的有限、职工罢工权的缺失、职工维权意识不高、职工对工会的期望不高、工会制度覆盖率低等也是造成工会维权不力的重要原因。
  三、改善工会维权不力现状的对策
  第一,强化工会的独立性。
  为了提高工会维权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提升工会维护职工权利的力度,解决独立性缺失问题造成的维权阻碍,必须赋予工会在制度、人事和经费等方面的独立性。一方面赋予工会在法律框架内执行制定制度的权利;另一方面实行工会直选制度,由工会自行确定组织架构并由职工直接选举管理人员。
  第二,强化集体谈判。
  海曼(Hyman,1975)认为,工会是一个代理机构和权力中介,它的主要目标是允许工人对他们的雇佣条件施加集体控制,迫使雇主在制定政策和做出决策时对工人的利益和优先权加以考虑。目前,工会维护职工权益更多地依靠集体谈判的形式,通过"抱团"的方式形成谈判的优势,并签订集体合同。但是,一方面,集体谈判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为了占据主导权,工会组织所处的单位也尽量避免面对集体谈判,缺乏独立性的工会当然也就无法发挥集体谈判优势,法律虽然规定"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但这一不严谨的规定却造成了集体谈判可有可无、形同虚设。
  第三,创新工会的管理职能,引导职工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的事物。
  受独立性缺失影响,工会参与管理的职能也非常有限,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在国有企业中的进一步成熟,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需求越来越高。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利益相关者都应该成为公司治理机制设立的考虑对象,内部职工为了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参与公司治理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为了迎合新时期的需求,工会需要扩大管理职能,不仅要参与工资、福利、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也需要参与到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当中,对于企业的管理者来说,这也有利于获得更多职工的认同。在参与形式上,也不仅仅局限于职代会,可以采取内部职工参与董事会制度、内部职工参与监事会制度以及职工持股、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
  四、结论
  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作为职工自愿组成的工会的天然职责,法律在赋予工会这一职责的同时却没有明确工会的独立地位,导致工会独立性的缺失,加上现行工会制度本身的缺陷,工会在维持职工合法权益这一职能上表现出乏力的局面。借鉴国外的优秀做法,必须要从根本上解决工会的独立性,才能发挥出工会在维权、集体谈判、参与管理、教育等方面的职能,科学地增设罢工权则能够增强职工用脚投票的影响力,进一步平衡了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的平等性。
  参考文献:
  [1]裴志军.转型期我国工会的维权困境与对策研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位论文,2006年
  [2]孙中伟,贺霞旭. 工会建设与外来工劳动权益保护——兼论一种"稻草人机制".管理世界(月刊)[J],2012年第12期,p46-60
  [3]Hyman,R.,1975,Industrial Relation: A Marxist Introduction,London:The Macmillan Press LTD
网站目录投稿:香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