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布朗族总人口为9.19万人,其中:男性4.75万人,女性4.44万人;性别比为107.18。与10年前的"四普"相比,布朗族人口增加了0.95万人,增长率为11.51%,平均年增长率1.05%。 在布朗族人口中,城镇人口有0.55万人,占总人口的5.97%;乡村人口8.64万人,占总人口的94.03%。与10年前相比,布朗族城镇人口比率提高了3.64个百分点。 布朗族在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有分布,主要集中聚居在云南省,共有9.04万人,占布朗族总人口的98.37%。另外,布朗族人口在其它地区均不足300人。 从各年龄段的人口比例看,少年儿童人口(0-14岁)比重为29.93%,劳动年龄人口(15-64岁)比重为65.15%,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占4.92%,与1990年相比,少年儿童人口比重下降了8.88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和老年人口比重分别增加了7.83和1.05个百分点。1990年和2000年布朗族人口的性别年龄结构如图1和图2所示。 15岁及以上人口有6.44万人,在15岁以上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1万人,文盲人口比率为23.43%,其中男性成人文盲率为15.62%,女性成人文盲率为31.96%。与1990年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1.51万人,文盲率下降了36.36%。 6岁及以上人口8.25万人,其中,受过小学以上(含小学)教育的占70.79%,受过初中以上(含初中)教育的占14.55%,受过高中及中专以上教育的占3.56%,受过大专、大学教育的占0.55%。平均受教育年数4.81年,比10年前增加1.96年。 在15岁及以上人口中,劳动力为5.46万人,其中从业为5.43万人,失业0.03万人(按"五普"长表推算),劳动参与率为87.98%,在业率为87.45%,失业率为0.60%。从业人口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占93.77%,从事第二产业的占1.64%,从事第三产业的占4.59%。 从职业看,2000年从事脑力劳动工作的占全部从业人口的比率为3.19%,从事城市体力劳动的比率为3.08%,从事农村体力劳动的比率为93.74%。具体地说,担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占从业人口的比率为0.37%,担任技术工作的占1.97%,办事员占0.85%,商业、服务员的比率为1.38%,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作的比率占1.66%,从事农林牧渔工作的占93.74%,而从事其他工作的比率占0.04%。 在布朗族15岁及15岁以上的人口中,已婚比例为73.86%,初婚比例为62.98%,再婚的人数占3.56%,离婚比率为1.13%,丧偶比例为6.19%。 在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期间,全国布朗族出生人口为1510人(按长表推算),总和生育率为2.00。出生性别比为118.84,其中一孩出生性别比为111.11,二孩出生性别比为119.05,三孩出生性别比为141.67。 在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31日期间,全国布朗族死亡人口为784人,其中:男性425人,女性359人。粗死亡率为8.58‰,其中男性为8.99‰,女性为8.14‰,婴儿死亡率为100.13‰,预期寿命为60.6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