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所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XX县司法行政系统至今未配备辅助人员。 二、司法所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司法所长期人员不足,目前2个司法所人员仍不足3人。有个别乡镇管理社区矫正人员达90多个,工作量大,司法所人员少,造成司法所监管压力很大。"专人"无法做到"专职",很多司法所需要承担辖区内乡镇政府指派的很多工作任务,导致精力分散,无法专心专职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2、身份不明确,队伍不稳定。由于当前的法律法规没有对司法所辅助人员进行明确界定,普遍存在工作身份不明确、发展前景不明确、工作报酬较低且地区差异较大的问题。 3、经费保障水平偏低。近年来,在上级重视下,在财政等部门支持下,司法所工作经费得到保障,但与形势发展需要仍存在差距。 三、建立司法所辅助人员队伍的意见建议 1、通过社会公开招考、考评结合、岗前培训等一系列措施,把好入口关。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从社会上招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才进入司法行政队伍。在招聘考试的时候必须制定相应的条件,如要求具备法学本科学历,有三年基层工作经历才能报考等。司法所辅助人员岗位还应要求应聘人员具备社工资格、心理咨询师资格或心理学本科以上学历等。当这部分人才应聘成功后,经过一段时间考察,按照规定程序给其中一部分特别优秀的人员安排编制,做到不但能引进来人才,还能留得住人才。这部分人可以专职,也可以兼职工作,以适应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需要。 2、可以定期举办相关培训,聘请专家学者、经验丰富的同事为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授课,实现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为了确保培训效果,还应在培训的基础上进行考核,通过业务比拼、闭卷考试和实地观摩等方式对辅助人员的成绩进行评定,对优秀的要进行嘉奖,对落后的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还应调离工作岗位。通过这些方式不断督促广大司法所辅助人员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促进整个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不断完善。 3、工资待遇的增长是稳定司法所辅助人员队伍的最重要因素。首先,工资待遇应根据现在的物价水平,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地同类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其次,在保证基本工资一致的前提下,实行绩效考核,根据各自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办事效率,发放不同的绩效工资。积极鼓励司法所辅助人员争先创优,每年评选出工作表现突出、部门干警反映良好的人员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通过各种形式充分调动司法所辅助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进取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