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美国由于经济影响力衰退,从自由贸易最坚定的倡导者变为挥舞关税大棒、高喊美国优先、蔑视国际规则的逐利者。中国要肩负起全球化新领军者的责任,维系以WTO为核心的全球多边贸易体系,以免全球劳动分工体系和自由贸易体系被美国打破。 为此,中国应利用自身全方位高水平的开放来撬动其他国家积极推动WTO改革。具体而言,中国必须以身作则,客观地提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定义标准,在此基础上协商不同的WTO政策标准;中国可以进一步开放市场、降低关税,吸引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更愿意与中国合作完成WTO改革;中国也可以完全承诺逐步务实放开农产品进口,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共商农业保护问题。但在美国等借WTO改革对国有企业设立特殊、歧视性的纪律这一原则问题上,中国绝不能让步。 进入新时代,中国经济面临着进一步深入推进高质量、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任。新一轮对外开放与以往一个重要的不同是,中国必须肩负起全球化新领军者的责任,形势所迫,责无旁贷,其具体表现就是必须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改革的领导者。美国对待WTO态度逆转 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发生了深刻变化。美国作为二战结束以来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领军者已经疲态尽显,从自由贸易最坚定的倡导者变为挥舞关税大棒、高喊美国优先、蔑视国际规则的逐利者。美国阻挠WTO争议解决机制,使得WTO仲裁法官人数无法达到最低要求,从而严重影响了该机制的正常运行;美国的长臂管辖日益频繁,以国内法律为基准对中国和其他国家的经济主体进行制裁。这些行为都严重违背WTO的基本原则,表明昔日全球化最重要的推动者主动放弃了全球领军者的地位。 美国对全球化态度的转变与其自身经济的变化紧密相关。当今美国经济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已没有20世纪50-70年代那样重大。1955年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的比重达到34.03%,实际消费占世界的比重为33.03%(均按购买力平价计算),而2017年这两个比例分别下降为16%和18.44%。更重要的是,在一些重要产业,美国的国际竞争者快速进步,威胁到了美国的领先地位,而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则信心满满、不惧任何竞争。因此,从经济实际出发,倡导自由贸易、通过开放自身市场换取其他国家开放市场,符合二战后美国的国家利益,而当今的美国则需要增加贸易保护来维护国内的就业与企业竞争力。中国成为WTO体系最坚定的维护者 反观中国,今天中国经济在一定程度上和70年前的美国有相似之处。首先,中国产品的竞争力总体而言是上升的,中国也在大数据、5G等细分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技术优势,且拥有极强的工业配套能力。尽管中国在创新链条较长的产业以及基础科研领域仍然存在技术短板,在个别领域还经不住国际竞争,但是总体上讲,中国的企业家、劳动者和政府官员都具备很强的学习能力和敬业精神,并在对外学习过程中不断实现经济的转型升级。 这一背景下,在中美贸易摩擦中,中国最大的担心是经过多年形成的劳动分工体系和全球化的自由贸易体系被美国打破。中国的利益点也非常明确,就是利用自身的进一步开放来撬动其他国家的参与,维系以WTO为核心的全球多边贸易体系。今天的中国事实上已经成为WTO体系最大的受益者、最坚定的维护者,也是最有能力维系WTO体系的领导者。三项改革维护WTO体系 那么,维系WTO体系的关键在于什么呢?我认为是改革。 首先,中国必须以身作则,客观地提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定义标准。到目前为止,WTO尚未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给出明确的判断标准,成员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自行宣布是否属于发展中国家,而其他国家可以提出质疑,这就导致了对许多国家的划分处于模糊地带。为了完善WTO的体系,中国可以考虑参照世界银行的标准,按照人均国民总收入(GNI)的不同,將世界上的国家分为四大类,即最不发达的低收入国家、中低收入国家、中高收入国家和高收入国家。按照这个标准,中国目前属于中高收入国家,5年左右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在这个分类的基础上,可以协商对于不同类型的国家执行不同的WTO政策标准。 第二,中国可以进一步开放自己的市场,降低自己的关税。针对那些对中国持积极态度、愿意和中国合作参与WTO改革的国家,中国可进一步开放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通过面向这些国家开放市场,降低投资门槛,引进一批新的外资,同时也为我们的出口打开市场,以此来应对美国方面的压力,促使美国方面更愿意与中国进行经贸投资磋商,合作完成WTO改革,从而引领新一轮的开放热潮。 在WTO谈判的过程中,美国试图联合一些发达国家借WTO改革对国有企业设立特殊、歧视性的纪律,在这一原则问题上,中国应坚持不能让步,因为这是涉及中国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的本质性原则性的大事。国有经济,但不一定是传统国有企业,是未来通过改革将逐步定型的中国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的关键点。在现有WTO的规则内,与国有企业最相关的是GATT第17条,其规定了国营贸易企业(State Trading Enterprises)的规则。而对于国营贸易企业的界定主要看其是否具有政府授予的专有权或特权,而与所有权无关,也就是说,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有可能属于国营贸易企业的范畴。事实上,发达国家中也有很多公司带有国有企业的性质,例如很多的航空公司,包括德国的一些制造企业,都有国有的股份甚至由国家控股。由此看来,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并不矛盾,只要能让国有经济的市场主体和非国有经济的市场主体保持公平透明的竞争。因此,在谈判中应坚持不能以所有制构成来歧视任何的市场主体,而要严格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所给予的补贴也必须是公开透明且按照WTO的统一标准来限制。 除此之外,中国也可以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共同商讨农业保护的问题。农产品市场从交易规模来看并不是一项影响全球贸易的重要因素,但农产品价格的高低对于一些低收入国家来说却至关重要,会对当地百姓的生活质量以及企业的生产效率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在农产品开放问题上,中国政府可以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以及法国等发达国家相互协调,容许暂时保留一部分保护政策,中国方面可以同意逐步放开农产品进口,但不会一步到位,其中的道理很简单,那就是一旦中国的农产品市场完全放开,由于农产品的可贸易量在整个全球消费量中的占比比较低,中国势必是全球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任何自然灾害所引发的全球供给波动一定会带来国际农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这一定会影响到相关国家尤其是低收入国家的福利,因此,在农产品开放问题上,世界各国可以进一步地协商,逐步放开,中国方面可以做出一定的让步,如此才能顾全大局,更有担当,真正成为WTO改革的领导者。 综上所述,新时代,中国既有动力也有能力成为WTO改革的领导者,这与20年前中国加入WTO时的形势完全不同。新时代新任务,在这个问题上,中国经济必须合理地应对挑战。 李稻葵为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院长、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首席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