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余华读后感(一)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活着余华读后感(二) 上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 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 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 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余华读后感(三) 不知道该怎样去描述对《活着》的感觉,这是一篇让你读完,只有当你阖上书本之后才会让你感到隐隐作痛,让你感到沉重的小说!《活着》通过一个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一个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当就剩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美好,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文革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的波浪,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老人福贵在"我"面前展开讲述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历经了无数的沧桑,也看过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还可以回忆。他本身是一位地主少爷,在年少的时候,以一个浪荡子的面目又嫖又赌,无所不为。抗战后,他在赌桌上输光了一百亩地的家产,沦落到社会的最低层。父亲在痛骂儿子后,挺直腰板,变卖家产、还清赌债后随之丧失了活下去的信心,大便时从粪缸上掉下来,死了。母亲重病的时候福贵进城请医生被国民党军队抓了壮丁。两年后,他回家时,母亲早已病死。一个由妻子家珍苦撑的家,因为富贵活着回来变的似乎有了希望和生气。熬过了三年大饥荒,医生为了救县长的女人,对被校长安排前去献血的有庆抽血过多,儿子有庆死了。女儿凤霞嫁给了在城里做搬运工的二喜,出嫁时风光得全村人都为之大吃一惊,但仍然不久便死于难产。三个月后,妻子家珍死于困扰她多年的软骨病。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搬运时的一次意外事故。三年后,外孙苦根吃豆子时撑死。一场又一场的死亡让人面对生存不禁感到异常艰难和失去信心,似乎每走一步都有无端的不测在等着你。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生活在一个接一个的巨大痛苦中,变得让人窒息。而且越叙述,生命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是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一系列的苦难,有时甚至是永无休止的苦难就象无穷无尽的风一样袭向作为人的生存之旅时,人会怎么样?人能怎么样?人应该怎么样?这是人在面对活着、面对生命、面对生存时不得不思考,也无法躲避的一个根本命题。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从富贵到贫穷,从阔少到穷困潦倒,经历了抓壮丁、土改、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文化大革命,也经历了亲人的相继离去。如果说龙二的死,春生的死告诉他人生的无常,个人命运的不可把握,那么当他亲眼目睹他的亲人:父母、儿女、妻子、女婿、外孙相继离他而去时,他从悲伤到麻木,又从麻木到平静,当他真正认识到活着的本身意义时,他就以平常心态面对苦难、面对生活。 小说的结尾写了福贵从屠夫的屠刀下买来一只老黄牛,这是一只老的掉了牙的黄牛,乡亲们看到他买来的这只老黄牛都笑福贵老糊涂了,说这牛最多活不过两年,福贵和这只老黄牛也都以为他们只能活两三年,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十几年过去了,福贵和那只老黄牛谁也没死去,他们相依为命,和平共处,悠然自得的生活着,享受着生命,享受着生活,也享受着活着本身的美好。作者在这里告诉人们活着才是人生的最基本的状态,如果没有一个好的心态,成天生活在泪水中,过不了二年人就会走向死亡,走向毁灭。而一旦人们认识到活着的本身意义时,生命才有价值,生命才可延续。 《活着》是一本相册,里面充满了福贵老人人生鲜活的回忆。人生的兴衰荣辱,酸甜苦辣他都尝尽。有时觉着他多少有点阿Q的影子,但他比阿Q强,比他多了一份对现实生活执着的肯定。在任何经历面前,他都不讳地摆着一个态度:"我要活着!"."我要活着"这句话,贯穿全文的始终。福贵被拉壮丁时认识的老全说过"老子死也要活着;只要想着不死,就死不了。"又有几个人可以掌控自己的生死呢?在那个喝水都担心噎死的年代,快乐地活着就意味着你能统治生活的一切!在枪毙龙二时,福贵心里对自己说"这下可要好好地活着。"从死亡线上挣扎出来的人,更能深刻地领悟生命的意义,会倍加珍惜"大难不死"的生命,因为生命已经被他赋予另一层意义;家珍得了软骨病之后,卧在床前对福贵说:"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就不在乎什么福分;只求能每年为你做一双新鞋。"原来,有时侯活着之后的愿望可以如此的简单。简简单单的生活没有更多的奢求,没有更多的欲望。 常常听人们调侃"好死不如赖活着",对此只是一笑而过,并不知道活着的艰辛。长期以来,把生命看的很神圣而在心里藐视只为活着而活着的人生观,认为人活着就应活得有价值,活得光彩,活得鲜亮,如果生命中没有了依托,生活中没有了追求,如同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人活着就没有任何意义。我们长期受的教育告诉我们:人要有所追求,人不能没有理想,却忽视了人生命中最本质的东西,好好的活着,不管处境如何,也不管生存的环境如何,人最不能放弃的就是自己的生命,最应该珍惜的也是自己的生命,没有什么比生命本身更有价值,也没有什么比活着更能表现出生命的意义。试想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珍惜,他又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活着"这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来自于忍受。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相互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当然,〈活着〉也讲述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 通过阅读《活着》这部小说,可以让我们知道了活着才是人一生都要面对的,它看似简单,实则很难,只有坚强的信念,只有真正懂得活着的意义时,生命之花才会绚烂,只有经历了苦难,才会感到活着的不易,也才会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让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善待自己,善待生命,让我们为活着本身不懈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