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指导课程是职业技术院校的公共课之一。如何充分利用职业指导课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笔者认为,根据学生实际,学校职业指导教育应转变思路,即把学生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的就业准备教育转化为学生入校第一学期必须明确职业取向的引导性教育,并依据其人格结构特点,逐步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从而为帮助学生成功迈向职业生涯,为实现社会角色转换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重新定位职业指导课程的教学目标 当前,职业技术院校学生的来源是初中和高中毕业生。从理论上讲,处在这一年龄阶段的学生,其认知能力、人格发展日趋完善,人生观、价值观逐步形成。但他们当中绝大多数对选择职业院校的目的性并不十分明确,特别是从职业院校毕业后即将走向工作岗位的意识非常淡薄,从思想上还没意识到从现在的学校毕业后,基本就要步入工作岗位这一事实。大部分学生还处在从学校到学校、将来继续到学校的思维定势中。 根据职业院校教育的主要特点,从当前学生的实际现状出发,职业院校的职业指导教育应转变思路,即把学生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的就业准备教育转化为学生入校第一学期必须明确职业取向的引导性教育,帮助学生认识将来自己职业前途的总体趋向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工匠",逐步培养其工匠精神,使其充分利用在校时间,专心学习职业技能并树立起职业自尊、荣誉和责任感,为将来成功就业打下坚实基础。因此,从学生入学的第一天起,通过职业指导课,有目的地逐步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是完善学生人格发展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我国在资本全球化条件下作为制造业大国而技能型人才大量缺乏的客观需要,正如李克强总理一再强调的,"我们要用大批的技术人才作为支撑,让享誉全球的‘中国制造升级为‘优质制造"。那么,怎样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笔者通过职业指导课程的教学实践,认为在学生的认知能力、人格发展日趋完善的关键时期,依据人格结构的三层次进行引导,效果比较理想。 二、依据人格结构的三层次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 人格是源于个体身上的相对稳定的行为方式和内部过程。人格是大脑的机能,因而它的形成必然要以神经系统的成熟为基础;同时它又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一个人的人格必然会反映出他生活在其中的社会文化的特点和他受到的教育的影响。人格对个人的行为具有调节的功能,正如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指出的,人格是从内部控制行为的一种心理机制,这种内部心理机制决定着一个人在一切给定情境中的行为特征或行为模式,而完整的人格结构由三大部分组成,即本我、自我与超我。 1.以"本我"为切入点,使学生初步树立工匠精神 "本我"即原我,是人格的生物面,是指与生俱来的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本我"是人格结构的基础,随后的自我及超我就是在本我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本我的目标是一味追求满足,获得快乐,求得个体的舒适、生存及繁殖,例如,饿了就想吃饭,渴了就想喝水。因此,行事原则按快乐进行,而不理会社会道德及外在的行为规范。 职业院校的学生,特别是新生,人格特点基本倾向于本我状态。为此,职业指导课程应以如何满足本我需要为切入点,引导学生认识职业技能的重要性,从而初步树立起工匠精神。具体引导过程:以职业的概念导入,即职业就是通过诚实劳动获得收入的活动。首先询问学生,如果将来从事职业劳动希望得到多少收入;然后启发学生思考,今天要满足自身生存需要多少支出。希望得到的收入,是本我的原始冲动,今天的生存支出是本我的基本欲望,但要实现本我的这些需求,必须靠劳动才能获得,而劳动技能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收入的多少。因此,为满足本我需要,职业技能必不可少,工匠精神必须具备。 2.以"自我"的现实需要,逐步强化其"工匠"意识 "自我",即是指自己,它介于本我与外部世界之间,是人格的心理层面,是自己可意识到的执行思考、感觉、判断或记忆的部分。自我代表理性和机智,是人格的执行者,它按照现实原则,一方面监督本我并给予适当满足,另一方面还要受制于超我的指导和约束,压抑本我的种种冲动和欲望,避免本我和外界规范发生冲突,并将其行为引入社会认可的渠道,尽量使本我得以升华。可见,本我活动的基本依据是正视现实、符合社会需要、按照常识和逻辑行事,而这些正是一个人出生之后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影响下逐步形成的。 依据自我的特点,在职业指导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重点引导学生正视现实,了解社会需要,升华本我,逐步强化其工匠意识。首先,让学生了解我国技能型人才的现状。其次,介绍国家政策及地方对高技能人才的重视及待遇;最后,用榜样的力量感染学生,介绍我国多年来涌现出来的高级工匠。 3.以"超我"的道德化,升华工匠意识 "超我"是指道德化的自我,它是人格的社会面。在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超我"是父亲形象与文化规范的内化。内化即与他人的思想观点保持一致,把自己所认同的新的思想和自己原有的观点、信念,结合在一起,构成统一的态度体系。通俗的说,内化就是接受外部思想来改造自我,它倾向于站在本我原始渴望的反对立场,以道德心的形式运作,要求自我按社会可接受的方式去满足本我,从而维持个体的道德感。可见,超我遵循的是道德原则,它由良心和自我理想組成,是个体在成长过程中通过内化道德规范、社会及文化环境的价值观念而形成。 依据超我的特点,通过职业指导课程教学,首先让学生明确,满足本我需要基础的责任和义务,即赡养父母、将来抚养自己子女的法律和道德义务,如果没有一定的职业技能,就无法承担这些责任和义务。其次,培养学生为社会为他人服务的意识,使学生明白劳动报酬或收入是合情合理、社会是给予支持的,为社会或他人提供的劳动成果必须是合格的或有水平的,因此,要不断地用"良心"来评价自己行为的结果,树立服务他人的观念,用更高水平的职业技能从事服务他人的实践活动,这就是工匠意识的进一步升华。最后,培养学生的职业自尊,使其充分认识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帮助学生树立人格尊严和对职业的自尊及荣誉感。 综上所述,职业院校的学生是我国未来工匠队伍的后备力量。在学生入校后通过职业指导课,可以不断地向他们介绍职业趋势,使其明确职业取向和学习目标;时刻用工匠标准要求他们。而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从"本我"和"自我"的需求出发,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再逐步升华其道德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