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鲍店煤矿是年产煤炭640万吨的特大矿井,为满足矿井生产需要,车辆管理中心共有各类工程车辆175台,连续13年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无事故,连续5年被上级交通安全主管部门评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多年来,道路交通事故一直是危害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的第一大杀手,国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遏制交通事故,虽然整体趋势下降,但是事故率仍远远高于其它行业。这个矿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总结了一些经验教训,把影响交通安全的因素分客观、主观两个方面。客观因素因为现实存在性不好改变,主观因素相对来说可以通过安全教育、法律法规约束、处罚等方式避免发生,从而确保实现安全行车。比如说在出车途中饮酒,酒后情绪容易激动,情绪激动就会注意力不集中,以及情绪好时借酒助兴,情绪不好时,借酒消愁这些都会在行车中影响安全,如果处理不当,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出现非常严重的后果。 一、酒后驾车是影响安全行车的主观因素 酒的主要成分是酒精,駕驶员饮酒后,酒精被胃壁和肠壁迅速吸收,并溶解于血液中循环全身,对人的中枢神经起麻醉抑制作用。实验证明,饮酒者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0毫克时,反应能力即有所下降,达到100毫克时,下降35%,达到150毫克时,下降50%,并使人动作失调,手脚失控。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踏板的动作之间的反应时间一般为0。75秒。饮酒后一是驾驶员会出现远视,视物的立体感上发生误差;二是反应时间要增大二至三倍视觉影响中枢神经,当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50mg/100mL时表现为精神愉快,有飘飘然感,容易冲动感知到采制动;酒精浓度达到150mg/100mL时,将表现出激动,动作失调,手脚失控等行为,酒后驾车还会出现远视,视物的主体感发生误差。反应时间增多2—3倍,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几率为没有饮酒情况下的16倍,几率高达27%。酒后容易产生两种极端情绪:一是酒后容易激动兴奋;二是酒后容易冲动,即我们常说的"憨大胆"。这两种情绪都会导致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对视物的主体感发生误差,脑门一热感觉差不多能过去,一旦出现特殊情况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不利于安全行车。 二、情绪不稳定是影响安全行车的主观因素 诸如人的喜,怒,忧等都是人们常有的心理表现。但是一旦形成情绪状态,其表现形式不是平和冷静的,而是一种纷乱,兴奋,紧张的状态。如果驾驶员是在某种情绪支配下驾驶车辆,那么情绪状态就会直接干扰驾驶员的行车。具体的说来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情绪会导致驾驶员不能集中思想,驾驶工作具有高度的危险性,要求驾驶员在驾车行驶过程中必须集中思想。但当驾驶员产生了不利于行车的情绪后,那么驾驶员在驾车的同时还须摆脱造成情绪状态的刺激源,这时,驾驶员的大脑加工系统在行车中的安全意识反应会变的模糊,就会出现车轮在滚动,思想开小差,注意力不集中,如果不及时从情绪状态中调整过来,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三、注意力不集中是影响安全行车的主观因素 注意是心理活动对那些于自己有意义的事物的指向和集中,它本身不是一个独立的心理过程,没有特殊的内容,而是表现在感知、判断、操作等过程中,并对这些过程有着深刻的影响。如果不注意看,就会视而不见;如果不注意听,就会听而不闻;如果不注意思考,就会判断不准;如果不注意操作,就会操作不当。通过对大量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表明,如果驾驶员注意到事故发生前的危险征兆,可以防止40%的事故发生。因此,驾驶员应当掌握"注意"这种心理现象的规律,知道怎样集中注意力,怎样分配注意力,以及怎样扩大注意的范围,从而确保行车安全。 总之,驾驶员的一些主观因素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一些重要因素,在日常工作和行车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要求,遵章守纪,按章操作,努力克服情绪不稳定、注意力不集中等不利因素,切实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