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那么,单位不给鉴定职业病怎么办那?就让本站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的诊断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对于从事职业危害工作多年的员工,用人单位每年都应该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员工可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对于拒绝给员工做鉴定职业病的单位,属违法行为,可以向市卫生局投诉举报。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如下: 1、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4、鉴定书,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以上就是本站小编为您提供了关于单位不给鉴定职业病怎么办的解答,真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您要了解更多关于职业病概况,职业病是如何鉴定的及职业病安全小知识等相关内容请您多多关注本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