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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情引诱情节在毒品犯罪死刑辩护中的运用


  摘 要:毒品案件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刑事案件,在判处过程当中,有一种非人身伤亡的执行死刑情况,最多特情引诱是在整个案件当中被告人寻求的一个重要突破点。由此看来,必须针对特情引诱情节在毒品犯罪死刑辩护当中的应用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以保证法律的公正性。
  关键词:特情引诱;毒品犯罪;死刑辩护;现状分析;定位研究
  必须做好特情引诱情节在毒品犯罪死刑辩护过程当中的应用分析,对于原告以及被告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必须进行现状的分析,并且做出对应的研究和定位。
  一、特情引诱情节的应用现状分析
  特情引诱情节的辩护出现严重问题,主要包括不能够理解特情引诱自身的概念和含义,这就导致侦查措施出现问题。除此之外,毒品犯罪本身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因此不能够以普通的刑事案件的思维来进行辩护。另外选择特情引诱辩护思路是自相矛盾的。没有办法发现疑点并且有效地组织疑点,在陈述的过程当中,没有明确特情引诱自身的地位和位置,所以没有办法发挥特情引诱的作用。
  二、特情引诱在毒品犯罪死刑辩护中的运用以及定位
  1.毒品犯罪侦查特有
  必须要明确特情引诱是毒品犯罪侦查过程当中所特有的情节,因此必须在整个侦查的过程当中,注意应用这种情节。存在一定的合法性,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侦查手段。特情侦查自身也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必须指定的相应人员直接的参与到侦查过程当中,所以必须从不同方面来形成有必要的证据。其中包括特情的运用方面、法庭的获取方面以及人员保护方面等。特情引诱情节是一种高度机密,无论是怎样发生的,都是一种秘密。由此看来,这种特情引诱情节的诞生,所涉及到的证据是没有办法完全呈现的,所以在诉讼案件当中,当事人很难发现,并且相关的侦查部门不会主动地承认,导致法院没有办法查实情况,辩护人员也是无能为力的。
  2.无法有效证实
  特情引诱情节指的就是在毒品犯罪侦查的整个过程当中,侦查人员滥用职权,并且没有明确履行自身的责任的行为,因此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掌握相关的证据以及材料,侦查人员应该如实的全面提供,与此同时,违背了法律的原则,不合情理和规律。除此之外,在侦查过程当中,侦查工作以及审判工作有着各自的权力和职责,应该充分做好合理的分配工作,相关的机关单位要求侦查机关说明具体的情况。与此同时,也应该对特情提供的情况进行核对和审查,但是没有调查的权利。特情引诱情节体现的态度是不真实的。由此看来,必须要证实特请引诱的情节,主要是因为所调查的证据不足,导致一些审判无法进行,特情引诱的情节很难证实。
  3.重大法定情节
  在相关的刑法条例当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特情引诱情节的相关内容,因此必须要直接针对被告人,这样才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对于一些普通量刑也会产生推进作用。特情引诱情节在毒品犯罪死刑辩护,过程当中的应用产生一定的影响,是整个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从轻处理情节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针对死刑应该立即执行,所以具有明显的法定性。
  4.细节性的证明
  因为特情引诱情节自身的特殊性,所收集到的证据非常不充分,在司法实践的整个过程当中,没有办法处处证明,因此必须做好细节化的证明工作。这样才能够有效解决一些辩护人以及法官的工作难点。审判机关在形成会议纪要的过程当中,应该作出一些规定进行补救,这样辩护人在整个辩护的过程当中才能够产生怀疑,并且论证怀疑的合理性。由此看来,才能够推荐特情引诱情节的真实性的查证,按照一定的原则作出处理。在实践过程当中,必须具有针对性地进行辩护,准确地找到疑点,针对疑点展开怀疑,从而论证怀疑到合理性。公安机关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细节化的分析工作。
  首先,应该大胆地怀疑整体案件中不合理的地方,并且针对自己怀疑的内容展开细节化的论证工作。怀疑对于特情引诱情节来讲非常关键,进行论证是非常必要的一项工作,这是提升怀疑可靠性的必经途径。特情引诱的情节,不会产生具有针对性的证据,因此必须形成了不同的可能。辩护人所怀疑的内容也是没有限制的,所以法官在整个怀疑的过程当中产生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通过案卷当中的疑点和证据能够推荐特情引诱情节的不断发展,所以必须做好充分的论证工作来说服自己辩解说服他人。其次,必须大胆地进行想象。特情引诱情节的应用,必须要有足够的论证,辩护人员应该仔细的分析证据,并且总结一些证据的疑点,并且做好归纳工作。辩护人员也应该重新的侦查案件,并且从理论和实践不同方面进行模拟,从而能够准确地判断可能发生的过程,验证案件的结果。在案件过程当中,做好核心细节的处理非常关键,能够有效解决一些问题和困难,符合逻辑思维的特点,验证特情引诱的怀疑。最后,应该进行理性的取舍。通过不同的方式陈述,并且引起共鸣,针对特情引诱当中的情节,应该给出完美的论证和怀疑,所以应该提出合理的怀疑。这样才能够佐证怀疑本身证据,提高诚信程度。在推理的整个过程当中,应该让法官看到侦查部门的工作态度以及工作内容,这样会影响最终量刑。
  总而言之,在毒品犯罪死刑辩护的整个过程当中,应用特情引诱情节非常关键。所以必须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完成侦查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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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周艳君,叶静.浅议诱惑侦查的规制[J].商业文化(学术版),2007(05).
  作者简介:
  崔克龙(1976.9~ ),男,吉林延吉人,中國海洋大学在职法律硕士,吉林常春(延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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