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更名关键词1:房屋买卖】 因为房屋买卖而需要更名是房产证更名的主要因素,而买卖需要先经历卖房的程序,并缴纳相关税费,然后,买卖双方当事人带齐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做委托。 【通过买卖方式将产权份额转给亲人】 通过买卖的方式"除名",跟卖房程序一样,只是出让的是约定份额的产权,即需要缴纳转让约定份额的那部分产权的相应契税,如果不满5年,还要支付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交易所涉及的税种。以一套100万元的公寓为例,按照1万元的份额算,如果房子已经满5年,采取买卖方式,将房产份额转给亲人,只要按照1万元的份额,缴纳3%的契税和1%的个税。如果是满足唯一一套、超过5年和低于90平方米三个条件的普通住宅,只需承担1%的契税即可,费用仅需200多元。 【房产证更名关键词2:赠与】 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主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一、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三、办理公证。(南京规定除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之间赠与外,一律需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赠与书。)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1、申请书;2、身份证件;3、原房地产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五、房屋交付。 【赠与部分产权】 对于共有产权的房屋,在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时,要以书面形式约定份额,希望在房产证上被去名的一方可以约定只占1%的份额,采取赠与方式,需要缴纳产权份额3%的契税和2%的公证费,一套100万元的公寓,按照1万元的份额算,只要缴纳500元就可以去名了。 【房产证更名关键词3:继承】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第一继承人为父母及配偶、子女。如产权人死亡无遗嘱,法定继承人执产权人死亡证明、户口本、房屋所有两证等去公证部门做产权继承公证。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可办理产权更名手续方可买卖,费用为配图费20元、工本费10元,每多一人10元。如其他人放弃继承只由配偶一人继承,配偶可直接凭继承公证书买卖。 【遗嘱继承】 产权人生前办理遗嘱公证手续,产权人死亡后,继承人凭遗嘱公证去公证部门做遗嘱生效公证,方可去房产局办理产权更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