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法制办具体指导下,我办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的总要求,以服务市区为宗旨,以推进项目建设为目标为目标,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防范和化解征收矛盾纠纷,有效推进了我区依法征收工作,促进了项目的顺利进行。现将我办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注重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以办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机构,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主任办公会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稳步发展。 二、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结合"警示教育月"活动,邀请市委党校赵剑红老师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讲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全办干部集中观看省纪委网站警示教育片;赴缙云河阳廉政文化馆,开展各类党性锻炼活动;通过刘进君、朱永胜等查处干部违法案例剖析,开展反面教育。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制观念,划定思想红线。与此同时,制定方案对各个领导岗位和风险点进行了全面排查,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征收干部队伍廉洁从政的意识。 二是加大学法力度。按照年度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落实领导干部、征收干部、基层干部的学法工作,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加快征收系统依法征收的进程。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学习与培训,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法制学习活动坚持每月一次,一年12次,并充分运用干部学习会、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征收人员在岗业务学习与培训,加强研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征收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应诉能力。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决策合法 1.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行政决策科学、透明。 2.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应诉、案件审理、项目合同审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会同法律顾问审查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书、解答法律疑问、信访事项接待、代理诉讼、仲裁参与调解、谈判合计119件,为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建议等61余次。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以《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为依据,严格按照"三统一"制度,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报备、公布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协调与沟通。对涉及征收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市、区要求进行了认真清理和结果公告。 四、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法履职 坚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根据《条例》和《2019年莲都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公开需要公开重大决策以及重要业务等相关信息。与此同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完善建立了"谁用权、谁公开,谁办事、谁落实"的信息源供给机制。截至目前,区征收办公开政策文件、人事信息、业务工作等各类政务信息94条,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5件。 五、坚持依法征收,提升征收水平 (一)大力加强行政调解机制建设 当前,我区正处在经济和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涉及农村土地权益、土地征用、房屋征收等方面的行政争议呈上升趋势。为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行政程序中,维护社会稳定,2019年我办继续加强了行政调解机制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办公室的作用。我办2014年就专门设立了行政调解室。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我办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矛盾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二是建立行政调解会议制度。行政调解会议由主任牵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各科室出现的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是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运行工作机制。在征收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家庭纠纷或产权纠纷等各种情况,为了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我办建立健全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系机制,优化、整合调解资源,实现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无缝衔接。通过三方努力也解决了不少矛盾和纠纷。 (二)大力学习宣传,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大力学习宣传,我办坚持把做好法制学习宣传等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强化了征迁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法制意识,打牢了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学习。坚持"统一安排、自学为主、集中活动、注重实效"的学习方法,今年,我办共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集体学法10次,主要学习了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行政诉讼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法律考试;和兄弟区县同行开展2次交流学习。 二是搞好宣传。"12.4"法制宣传日期间,紧紧围绕"依法征收"和"和谐征收"的宣传主题,精心策划,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宣传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丽水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法》第 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多层次、多侧面的立体式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的依法征收意识、和谐征收意识,为征收工作的健康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问题:一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差距;二是依法决策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三是依法征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七、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办将认真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积极服务市区的理念,在认真做好日常业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水平,促进我区征收工作上新水平,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 1.强化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征收干部队伍的专业性。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通过严把立项关、论证关、审查关、备案关、清理关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法律效令和有效执行。 3.加大行政合法审查力度。严格落实国条例、省条例,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解决突出问题,让法律规定得到全面落实,让法律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让法律威严得到切实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