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公共图书馆法草案二审稿。二审稿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开放。"分组审议中,这一条款成为多位常委会委员的热议焦点。 高校图书馆究竟应不应该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恐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意见不尽相同。 扩大高校图书馆开放度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图书资源的共享。一方面,大学图书馆比文化部门管理的公共图书馆规模要大,而师生借阅比例较低,很多资源被束之高阁。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的图书馆甚至不如中学图书馆的规模。"损有余而补不足",资源共享使得供需双方对接,让闲置的资源流动起来,物尽其用又满足社会的需求,于校方亦无冲突之处。从这方面来说,提高高校图书馆开放度并无不妥。 然而,所需空间及由此衍生的安全问题也令人担忧。图书馆阅览室的座位一直以来是"香饽饽",不少大学生一座难求。高校图书馆开放了,涌进一批入座阅读的市民,大学生的学习资源必然会更稀缺。而且图书馆还可能会成为避暑纳凉的新场地,会影响图书馆整体的学习氛围和条件。另外,高校图书馆成为公共化的空间,向广大社会群体开放,很大概率上会滋生不稳定因素,安全问题不得不谨慎考虑。且不说人身安全,阅览室里不少大学生放置了笔记本和手机,这就为防盗等管理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 可以说,就资源利用角度考虑,开放高校图书馆并无不妥之处,但在场地问题上,高校图书馆显然难以在服务大学生之外,整合出足够的空间满足公众的需求。因而,使高校图书馆公共化,还必须面对空间问题。换句说话,高校图书馆可以开放,但不是空间的开放,而是资源的开放。 其实,在互联网和物流发达的今天,高校向公众提供图书资源,借阅者不一定要到实地阅读图书。电子阅读取代纸质阅读成为主流,高校图书馆不也可以提供数字化的服务吗?借阅者就近的图书馆缺少需要的藏书,也大可通过文献传递服务来实现图书的流动和图书馆之间的互补,进而让借阅者就近享受高校图书馆的馆藏资源。而且,采用现代技术开放高校图书馆资源,恰好能避免开放过程中所存在的尴尬的空间问题。 此外,高校在向公众共享图书资源时,还需明确资源开放的方向。高校图书馆和公共图书馆的资源差距其实不如地区差异那么明显。发展程度越高的城市,相应的文化服务越完善,高等教育越发达。所以,共享资源的发力点,还是在于地区之间的互补,包括高校资源对基层地区的流动,让规模不如中学图书馆的基层图书馆拥有更多的优质资料。 开放高校图书馆,不是简单地向公众打开大门,而是要完善图书数据化和传递化工作,让不同地区的人能够分享到高校资源的红利。借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将图书资源网络化,不仅能省去对图书馆空间资源的占用,还能具体实际地推动图书资源的持续开发与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