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重要指示指出,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年来,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队伍不断壮大,成为党的"三农"政策的宣传队、农业科技的传播者、科技创新创业的领头羊、乡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使广大农民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各地科技特派员积极开展科技服务,指导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建立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技术培训,在推动农业科技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科技支撑作用。调研发现,虽然各地先后启动科技特派员工作,从省(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农业推广部门等单位引进选派科技特派员数量大幅增加,但总量仍然相对较少,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推行仍然存在一些需要逐步完善和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是服务时间难以保障。科技特派员从高校、科研院所等不同单位选派,有的面临派出单位绩效考核压力,难以较长时间离岗开展服务指导工作,工作时间不能得到有效保障。部分地方的科技特派员以兼职为主、专职为辅,许多兼职科技特派员要承担本单位工作,难以专心踏实每周到农村基层工作。加之到农村开展科技服务路程较远,交通不便,一定程度也影响服务时间。如重庆某高校专家到开州开展科技服务,从重庆驾车到服务驻点平均约需6―7个小时。 二是选派机制亟待优化。调研发现,从选派范围上看,主要集中在一产种养殖方面,二三产业方面专业人员较少。从选派方式上看,一定程度上存在"拉郎配"现象,有的对基层需求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从选派条件上看,还存在唯职称、唯学历论,对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大众文化娱乐等农村急需人才的选派力度不够。 三是服务考评缺乏标准。科技特派员的年度考核程序通常是自我评价、服务地科技主管部门评议推荐、上级科技部门审核确认,而由于服务地的科技主管部门人手普遍较少,难以对每个科技特派员开展的工作进行有效跟踪监测,且缺乏统一的评价细则,在评价时主观性较强。目前各地评价方法、资料提供、经费拨付等方式都各不相同。同时科技特派员的考核结果在项目申报、职称评定和薪酬待遇中应用较差。 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选派机制。坚持企业科技需求导向,充分发挥政府"有形的手"的调控、指导、管理和服务作用。注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改变主要由政府选派、在市区内选派等单一选派模式,坚持供需双方双向选择、按需选择,突出公司化市场化运作,实行政府和市场两手联动,充分考虑与帮扶对象合作基础,扩大向区外、市外选派比例,实现科技服务资源有效配置和供给。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整合科技服务资源,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组建科技特派员团队,开展"无缝式"科技服务。科技主管部门要为科技特派员团队配套科技项目,积极引导联建联办"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实体,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组织科技特派员开展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农业推广服务体系整体业务能力。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鼓励科技特派员下乡创新创业,鼓励科技特派员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企业、申请种子基金和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打通科技、资本、人才对接发展"最后一公里"。 三是规范服务管理。积极推进科技特派员管理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建设,进一步明确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管理单位具体职责要求,细化管理与服务流程,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功能。优化科技特派员服务对接、签订协议、项目申报、工作考核等内容和科技特派员队伍管理制度,保障科技特派员工作连续性,突出考核评价可操作性。加大对科技特派员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及时拨付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单位考核、职称评聘和干部选拔等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