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姓张名瑞超,在这个人数较多的姓中,还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徘徊。 六七岁初,最高兴的几件事,就是放学、吃零食和看电视。放学回家,作业是非常少而且简单的,做完了就守在电视机前,掐点看动画片或电视剧。不管放的是什么动画片,也不管有没有看过这一集,每次看都觉得新鲜,有趣。 一些经典动画片片段,都已经成为了现在尘封的记忆,即使多年未看,仍能记起当初看动画片笑得前仰后翻的小孩。 零食也是吃的,不过不能经常吃,因为没有钱。于是,我总是会留意桌子上的几个硬币,如果很久都没人拿走,我就会拿去买零食。 每当父母问起哪来的钱,我总说是桌子上拿得,父母也没有办法,只能让我少吃。但我哪里忍得住零食的香味,别说少吃,就是让我吃,我还觉得不够。只是时间一久,桌子上就不会有硬币了。 每当我又想吃零食,我到别处找硬币,甚至就连床底、墙角、桌底都找过。有一次,我在一个不起眼的墙角,看到一个红包。我有点惊讶,而且红包通常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我才看得到。这个红包被冰箱挡在后面,只有一条狭窄的缝,我的手臂伸进去勉强够得到。打开红包,发现里面有好几张一百元纸币。我不敢花这些 钱,只好把这件事告诉妈妈。 再后来,我就不清楚红包的事了,而且我也不再找硬币,不再会因为零食而冲动。我开始接触一些课外书,并且被里面的故事吸引。去小学的路上,有一家新华书店,经常会去那看书。一开始到感觉没什么事,去多了我自己都感觉不好意思,如果都想我那样看书,书店还怎么开啊。我开始买书。 当时爱看《查理九世》,甚至从第一册开始看。当没有新的一册更新时,就把前面十几册没看过的都看一遍。每隔几天,我都会到书店去看看,看有没有新的一册《查理九世》出来。来不及看就买回家看,我深深为之着迷。 可是,自从我把书带去学校看,学校就禁止看这种小说,我就很少再去新华书店看《查理九世》了。 我买了另外一本书,《狼王梦》。从此,那些幼稚的念头便从我的脑海中消失了。这本书使我感受到生活的不易,我一直生活在父母的辛勤付出之下。它打磨了我任性的棱角,使我明白自己是多么弱小。我用"脱胎换骨"形容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一点都没有夸张。它融入我的血液,让我努力,再努力。我一点都不后悔看这本书。它使我略微成熟。 如今,我还在体验初中的生活,暂时没法表达我的感受。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