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石油、中石化和国家电网等央企高调抛出各自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之后,金融系统以光大集团、交通银行为先头主力的"混改"阵容也缤纷亮相。不仅如此,地方政府纷纷摩拳擦掌,重庆声称未来3-5年将三分之二的国有企业将改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广东省宣布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的比重要超过60%,河北省明确2-3年内完成70%以上二级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造任务。毅然破冰的勇气当然可嘉,大胆探索的胆识更是可赞,但与此同时,在混合所有制的顶层改革方案尚未落地之前,有许多重大的原则是非急需厘清。 对国有企业而言,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质上就是一个"去国有化"的股权重组过程,为此需要引进更多优质、健康和富有竞争活力的民营资本,但博鳌亚洲论坛做过的一项现场调查显示,对于目前的混合所有制,有60%以上的民营企业家选择"暂不进入",超九成的民企老板选择"观望"。无独有偶,在民营企业集中的广东珠三角地区,全省有19个地级市,但仅有7个地级市的14家民营企业报送了参股省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的意向,有10个地级市明确表示民营企业暂无意向。 民营企业冷对混合所有制,主要来自于对诸多非公正与非公平改革结果的顾虑。如民企担心进入国有企业后仍由对方控股,没有太多的话语权和不能享受同等的权益,等于是进了"玻璃门"后又遭遇到"旋转门",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将企业搞好了,但依然是为人作嫁衣或者成为国有企业的"提款机";还有民企担忧出于"甩包袱"的心态,国有企业拿出的"混合"部分只是不赚钱和赢利前景不好的业务,如果参与进去,就等于是套牢自己;更有民营企业认为,即便是通过混合所有制获得了控股权,但国有企业背后站着强大的政府,政企不分依然可以保证10%的国企股权对90%民企股权的否定,何况民营企业面临着被政府从混合之后经营好的国有企业再度剔除出去的风险。 民营企业的顾虑与担忧不是没有道理。按照市场估算,中石化出让的油品销售业务股权价值为1000亿元,如此庞大的盘子有哪个民企能够独立承接,社会资本最终只能以切割方式"分食"这块蛋糕,结果中石化一股独大的地位毫发无损。重要的是,中石化放开的仅仅是产业链下游的销售板块,其对上中游依然保持绝对控制能力,民企这样"混合"进去,不是找着让人"卡脖子"?当然,比起中石化,中石油东部管道公司100%的股权对民企开放,"混合"程度显然要彻底得多,但仔细研究发现,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近年来中石油管道业务的赢利能力是每况愈下。年报显示,中石油2013年天然气与管道业务的营业收入2288亿元,营业利润51亿元,毛利率为1.7%,在公司所有业务板块中最低。中石油剥离管道资产就难免有去劣存优之嫌。 国有企业尤其是垄断国企的最大问题就是所有者缺位,企业的管理者"用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不仅"不讲节约和效率"(弗里德曼语),而且诸如胡乱决策、盲目投资、铺张浪费和贪污腐败等导致国有资产"体制性流失"和"掠夺性流失"的结果触目惊心,这从最近一年多来中石油、中国出版集团、华润集团等数十名落马国企高管的事实中不难找到答案。因此,国有企业通过混合所有制引进更多的民间资本,就是要在稀释垄断力量的同时,壮大所有权的监督力量,形成多元所有者的产权监督格局。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构建出防止或减少国有资产"体制性流失"和"掠夺性流失"制度安排的同时,混合所有制所导致的国有资产"交易性流失"正在发生。国家审计署在最新一期的审计报告披露,有些央企负责人将公司劈出一块让民资进来,而进来的民资都是朋友亲信。调查发现,2008年至2013年,河北钢铁集团国有资产流失4.2亿至5.6亿元,其中民营企业斯利矿业有限公司将生产场地、住所明目张胆地开设在河北钢铁集团下属企业的矿场内,无偿占用土地和无偿使用高品位矿石,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据查,斯利矿业的法人代表正是河北钢铁集团董事长的亲弟弟。 与河北钢铁的不法行为相比,不少企业借混合所有制侵蚀与掏空国有资产的手段更为隐蔽和高明。据中证网最新报道,账面净资产近155亿并拥有中信国安、中葡股份两家上市公司的的中信国安集团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最终黑龙江鼎尚装修等四家民营企业共耗资约56.6亿元获得了国安集团近80%的股权,与此相应,原来国安集团100%的股东中信集团所持股权减持到20.95%,由于国安集团持有上市公司中信国安41.42%股权,相当于中信集团间接持有中信国安8.67%股权,间接持有中葡股份8.9%股权。以此类推,第二股东黑龙江鼎尚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信国安8.18%股权,持有中葡股份8.4%股权。未来这些新东家稍微在二级市场增持一把,中信国安、中葡股份就可轻易易主。如此进可攻退可守的股权设计不可谓不绝妙。 科学不应当被歪曲,神圣不应该被亵渎。借混合所有制之道,践以小博大和金蝉脱壳之行,这是对改革的不尊和对参与者民企的不公;以混合所有制之名,行崽卖爷田和利益输送之实,这是对法律的不敬和对所有者民众的不公。屏蔽正经歪念之举,根本还是要将改革过程置于阳光之下。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是国有产权的转让问题,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引进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同时,转让行为必须在股票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和股权拍卖市场中进行,为此,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的转让市场系统;在此基础上,国有企业内部可设立由第三方专业人员及职工代表等组成的国企混改评估委员会,跟踪与监督改革的全过程,并赋予委员会"一票否决"的权利。为了通过对国有产权转让近而达到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效果,顶层设计应当最大程度地放大国有企业股权开放的透明空间,除国家安全领域以及部分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采取国有独资之外,其余均可按照负面清单方式,允许民营资本进入;与此同时,政府可通过扶植与发展民营企业主导的产业基金,鼓励民营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进行兼并重组,提升民企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控股地位;在微观层面,已经实施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内部,可考虑建立强制性的小股东累计投票权制度,畅通小股东决策参与与利益表达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