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作为一个新事物进入人们的视眼,目前对其概念讨论虽多,却无统一的权威定义,普遍认为影子银行本质是一种非银行信用中介。我国影子银行在金融管制和利率双轨制的背景下产生,影子银行在宏观上可以满足金融需求,促进市场繁荣,推动金融改革;微观上可以分散金融风险,降低成本。但其更加凸显的是存在监管套利、金融脆弱性、冲击宏观调控效力等种种问题。只有对影子银行进行有效的法律监管,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优势,限制风险。 一、光大银行"飞单"事件 富丽堂皇的装修,训练有素的职员,咖啡和奶茶的贴心服务……有谁想到,"高大上"的银行VIP室里竟会发生触目惊心的骗局。日前,一个涉案金额达7亿多元的骗局在广东多地爆发,深圳"中汇盈信进取九号"投资企业、"广州中泽汇融七号"投资企业两个私募基金的200多名投资者陷入恐慌,他们四处奔走试图挽回巨额损失。一些银行员工被曝在VIP室长期、公开兜售涉嫌诈骗的理财产品。 (一)光大银行"飞单"案件介绍 近年来,理财产品购买的火爆浪潮席卷金融市场,据人民银行数据显示,理财产品占到银行资产总量的10%左右,2014年比2013年增长近20%。理财相关业务的迅速崛起和扩大,使许多投资者们忡忡欲动,更让银行家们以及投资者们看到了我国金融市场的曙光。同时,理财产品面临一系列信任危机,从华夏银行理财品的"兑付"事件到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出现一系列"飞单"事件,2014年7月以来,仅广东就发生9起"飞单"事件,涉及中国工商银行等7家国有及股份制银行,涉案金额100多亿元,引发多起群体性上访维权事件。 (二)"飞单"——影子银行的监管空缺 "飞单"即银行违规代销理财产品。"飞单"披着银行的华丽外衣,成功的给投资者造成一种假象,使客户认为这是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由此获得投资者的投资。光大银行员工发售非银行理财产品,只是揭开整个影子银行的冰山一角,使老百姓初次看到了影子银行的神秘外衣。鉴于影子银行的巨大风险,引起了越来越多业内人士的关注。据悉,对于影子银行的排查和监管,将成为银监会近年来的工作重点。 二、我国影子银行法律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逐步制定一些规范影子银行的法律法规,初步建立了基本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但是,我们更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与西方发达国家还存在明显的差距,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我国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更加不断地显现出来,特别是在影子银行的监管方面,我国的监管几乎是盲区,随着影子银行的金融市场中的地位不断提升,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呼之欲出。 (一)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备。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进行法律监管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监管的不足越来越显现出来。2014年山西省许多企业面临经营困境,企业整体融资链条出现问题,企业的融资不仅仅局限于银行融资,更为重要的一块融资是民间融资。 金融监管机构对此监管略显乏力,监管明显不到位,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备,造成影子银行无法可依。 (三)行政监管过于严格 金融体系的行政监管过于严格,有形的或潜在地阻碍了金融创新与发展,导致我国的金融创新整体发展缓慢。 (四)金融监管定位不明确 我国实行的是"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监管机构有各自的监管职责且无权干预其他类别的活动,我国监管机构在监管影子银行的过程中忽略了对金融消费者的法律和投资者保护,缺乏有效的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 (五) 监管体制滞后 我国的监管模式,仍然停留在单一的分业监管体制之下。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和机构监管体制已很难适应国际化的监管要求,并且越来越受到国际金融市场的冲击 三、我国影子银行监管法律构想 (一)建立健全中国的影子银行监管立法体系 纵观中国当前的金融立法,针对这些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法律法规尚有缺失,大量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受监管或者仅受到很少的监管。因此,应该加强力度健全和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律层面保证对上述影子银行的监管。 (二)健全影子银行机构法律监管 综合银监会对银行理财业务监管经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特性,对非金融机构影子银行应外部监管、内部监管双管齐下。 (三)建立与机构监管相协调的功能监管制度 影子银行体系是典型的金融混业经营,并且经营边界更为模糊,与传统商业银行、保险业等金融行业存在大量不可分割的相互作用和关联关系。我国应逐步引入功能监管的相关措施,实现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平衡,使金融业得到稳定健康的发展。 金融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命脉,银行则在金融系统中扮演者举足轻重的角色。进入后危机时代后,维护金融市场的安全成为了各个国家金融监管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影子银行机构、产品及其相关市场,在未来的金融市场中都应当受到法律的监管。 作者简介:王丹磊,女,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2012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