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后评价是我厂近年来才开展的一项主要工作,意在通过后评价对已建成项目进行总结,主要包括项目预期目标是否达成,各项指标是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项目决策、实施和管理过程是否存在问题,通过分析对比以提高未来新投项目的决策及管理水平。本次做《稀油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簡单后评价,意在投石问路,通过对后评价工作的不断摸索,从实践中找出项目管理的优缺点,进而提高投资管理水平。 一、《稀油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简介 稀油污水处理系统建于1997年,处理后的污水全部回注。由于投用年限久出现处理工艺落后、设备功能老化、维护工作量大等问题,主要表现:系统运行不平稳,水质波动大,重力除油罐效率低,沉降罐处理效果差,双滤料过滤器过滤效果差;水处理药剂成本高,加药系统为手动加药,自动化水平低等。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厂委托设计院对稀油污水处理系统的改造做方案设计,最终方案设计通过油田公司审查。 该工程采用业主+EPC建设管理模式。我厂为项目承办方,设计院作为EPC总包方,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全权负责,项目有监理公司负责施工监理。工程于2011年7月12日开工,2012年 8月30日正式投产。 二、项目简单后评价 (一)污水处理设计规模满足实际运行需求 通过实际运行指标和设计指标对比,可以看出实际处理污水量达到5000~6000m3/d;达到设计最大处理量的75%,在实际污水处理能力范围之内,完全可以使系统平稳运行,污水处理后,含油量、悬浮物和各项细菌指标均在设计范围内,达到注入水标准。 (二)细菌含量严重超标问题得以解决 该工程于2012年8月30日进入试生产运行,至9月 30日共处理15×104m3污水,在试生产期间各项设备运行正常,达到设计要求。过滤器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悬浮物含量、铁细菌、腐生菌等控制指标各项水质指标均达到或超过设计要求。 (三)解决双滤料过滤器、沉降罐处理效果差问题 该工程对原双滤料过滤器和沉降罐进行更新改造,另外在原沉降罐前新建调储罐和反应罐,所以污水经前两道工艺处理后再经沉降罐处理,提高了混凝沉降罐处理效果。从混凝沉降罐水质监测结果看,沉降罐出水悬浮物基本在5~10mg/之间,水质良好。 (四)加药系统的改造减轻了员工劳动量,降低了加药成本 通过改造采用机械自动加药,改变了原来的手动加药方式,保证加药平稳,同时也减轻了员工的劳动量;经过药剂筛选,使药剂用量减少了约387.8 t/a,从而降低了药剂成本。 (五)解决大罐排泥效果差 工程在调储罐内安装负压排泥器,可根据情况定期排泥,并具有收油功能,污水停留时间为5h。混凝沉降罐也安装负压排泥器,根据情况定期排泥,污水停留时间为7.5h。从运行一年的效果来看,排泥效果良好。 (六)自动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工程在新建仪表控制室内设立一套污水处理测控系统,可完成与加药流量控制有关的测控,还接收杀菌装置控制器、污泥脱水控制器上传的信号,同时也完成上述三个控制器之外的所有测控功能,起到了保证装置运行安全、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提高处理站运行管理水平目的。 (七)环境效益显著 该工程对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起到了很大作用。一是在改造前由于处理不够彻底,该处理系统处理不了的少部分含油污水外排污水池,靠自然蒸发,留下油泥,对空气造成了污染。改造后,污水被彻底处理,不在外排,污泥被运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极大的减少了对环境的破坏。二是该工程保证了注入地层水合格,有效保护了油层。 (八)实际工期远大于计划工期 该项目计划2011年开工,2011年竣工投产,实际2012年7月投产。超计划工期主要原因有: 1.工程开工晚。2011年开工时间比计划晚1个月。 2.施工网路进度计划比合理工期约少40多天,造成按期完工的风险大,并且错过施工最佳季节。 3.施工力量不足,2011年用工市场紧张矛盾特别突出,施工作业人员严重不足,尤其是主要工种工人不能满足施工进度所需。 4.EPC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经验缺乏,EPC总承包项目部成员是从设计院抽调组成,基本没有项目管理的经验,特别是施工经验严重缺乏,对施工各个环节工序了解不多,导致对施工单位编制的进度节点不能及时有效控制。 三、简单后评价结论 (一)该工程设计中采用了成熟的稀油污水处理工艺,降低了油田建设成本和能耗;工艺流程合理,平面布置紧凑,设备选型成熟、可靠,设计成品符合现行规范要求。所以该工程存在可复制性,建议有类似工程,可复制本工程。 (二)业主+EPC管理模式不适合推广。由于是第一次引入EPC项目管理模式,我厂尚处于试验摸索阶段,所以将业主即我厂项目管理人员也参与到项目管理过程中。通过项目实施观察,业主参与参与项目实施管理显得多余。故以后再有同类工程,采用单一的EPC管理模式即可。 (三)合同管理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该工程实际工期远大于计划工期,经过分析,即有客观如天气等因素,也有我厂管理人员在定制实际工期计划时对风险估计不足,另外一点也是相对重要的是施工分包单位施工力量不足。因工期的延误是多方及多因素造成,故在最终实际结算中没有体现对这方面违约惩罚。在后续的其他工程中,应注重该方面的管理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