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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010 年各市团委党建带团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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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年   月   日          考核
  项目
  考核指标及要求
  自评分
  考评分          工作
  机制
  (15 分)
  1.  联合党委召开一次全市党建带团建工作推进会(8 分,以文件、图片、会议记录为据)。
  2. 争取当地党委组织部重视和支持,所辖县(市、区)、乡镇团委书记空缺时间不得超过4 个月(7 分,
  以任命文件为据,县(市、区)、乡镇团委书记转岗情况要求在1 个月内上报)。
  驻点
  工作
  (10 分)      1. 每月上报驻点工作信息2 条以上(3 分)。
  2. 驻点工作成效显著,推出工作典型得到团中央肯定或在区级以上媒体报道1 次以上(7 分,报道以原
  件或复印件为据。每多报道一次加4 分,最高加25 分。凡是被团中央、团区委通报批评的,该项不得分)。
  "六个一万"活动
  (50 分)
  1.   组织开展  "万名团干下支部"活动,每个专职团干部分别与农村、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团支部建立联系点制度,为联系点办2 件以上实事(8 分, 市、县两级团组织要有联系点花名册,团支部要有活动记录, 抽查3 个团支部,如有1 个团支部达不到要求的,扣4 分;有2 个团支部达不到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
  2. 开展"万名农村团支书帮扶温暖 行动 ",建立每个行政村团支书与1 个以上青年文明号等城镇青年组
  织的结对帮扶制度,开展帮扶活动1 次以上,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300 元(含)以上(12 分, 抽查3 个团支部,如抽查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分;所抽查的团支部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平均每增加300 元加3 分,最高加25 分;以记录、图片、团支部证明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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