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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破坏制度的竟是老板


  一提起企业,许多人脑里第一闪现的大多是百度、阿里、华为、海尔等明星企业。在这些企业里,有一个高瞻远瞩的老板,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有健全的激励方案……但同时,我们也要接受这样一个现实:根据二八理论,有百分之八十甚至更多的企业,它们没有健全的制度,或者说,即便有了制度也无法真正落地。而破坏制度的始作俑者很多时候竟是老板。可以理解,大多数企业的老板是"卷起裤脚上田"或"白手起家"的企业主,他们的管理经验是靠摸着石头过河积累起来的,且大多数还处于"经验型"管理阶段,因此,老板因随意性而造成企业制度被破坏的情况大量存在。
  违反制度从老板下手
  A公司《人事劳动管理制度》的文件中,有关员工辞职方面的规定是:为保证公司生产及业务的正常运转,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单》,经各级主管批准后方准予离职,未经批准自动离职者工资不予发放。
  在这一年的某个月,A公司一位主管刘某被B公司相中,以高出A公司每个月1000元工资的待遇挖他,但条件是必须在5天内到职。因为B公司这个岗位的员工5天内就要离职,急需有人顶岗。于是,刘某被那1000元引诱得失眠了。因为,从开始申请辞职是很难避开《人事劳动管理制度》中"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的规定的。
  于是,刘某在苦思冥想两天之后想到了办法。隔日中午,他拿着写好的《离职申请单》直奔总经理室找到老板,哭丧着脸说:"陈总,我岳父病危,现在只剩下一口气了,因为他最疼爱我儿子,我岳母说岳父就等着见他外孙子最后一面,所以,我已经买好了今天晚上的车票,请您批准我离职,让我岳父看他外孙子最后一眼吧。"说完声泪俱下,他一番话把老板给感动了。老板说:"那你先请假吧,如果需要钱,我叫财务部先借点钱给你。"
  刘某接着说:"老板,我跟了您这么多年,您对我们员工又很好,我真是舍不得离开您,但是,我岳父只有我爱人一个女儿,回老家后我恐怕一时半刻回不来了。大家都说您是个大孝子,请您理解我吧,请您批准我的离职请求吧,我安排好家里的事情后,要是还能回来我还跟着您干。"
  作为孝子的陈总太理解这个心情了,于是陈总大笔一挥,直接在总经理一栏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通知财务部马上将工资结算给刘某。晚上,刘某拎着行李离开A公司直奔B公司去了。
  第二天,A公司人力资源部从员工口中得知刘某已在前一天离职了,由于刘某的临时离职,一时又找不到可以顶岗的员工,该部门的工作不得不停工,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随后,市场部埋怨人力资源部甩开他们把重要岗位的部门主管放走了,而人力资源部埋怨财务部直接把工资结算给刘某,但财务部经理却振振有词地说:"老板已经批准了,关我什么事!"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且不评价A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在针对员工辞职方面所制定的有关条款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但我们至少可以看到该公司制度的规范之处。既然制度中规定了员工离职必须经过各级主管批准,那么,当老板接到刘某的《离职申请单》时,只要稍微想到应该规范化、制度化,刘某也要一个月后才能离开A公司。由于老板的随意性,A公司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遭到了破坏,从而也引发了随后发生的一切。
  至于A公司财务部为什么不在给刘某结算工资时提出异议,那是因为财务部负责人是"职场老油条",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认为"赚的钱是老板的,损失也是老板的",既然老板交代了,我就照办。如此,制度的"关卡"就这样敞开了。
  人治还是法制
  老板在某种程度上是企业内部权力的一把手,所以,老板对制度的破坏性也就不可估量。对企业来说,建立一个有规则、敬畏规则的团队是至关重要的。华为、联想,它们也都拥有一套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这是它们这么多年来可以立于不败之地的有力保障。老板都知道人是不可靠的,因此制定了一套规范的制度,但是能够执行下来的制度却不多,很多都成了摆设,更谈不上效果。公司内耗严重、管理成本逐年升高、员工不满、团队不稳、人才培养跟不上,这让老板很无奈,也让老板很困惑,这究竟是为什么?
  作为个体的人也许在某一个时间段是可靠的,但人是会变的,环境会改变一个人,坏人很难变好,但好人却很容易变坏;而且人會有情绪,情绪会左右一个人的判断和决定,所以人大多不能保证自己永久可靠。
  如果把权力交给人却没有相应的制度约束,那么人慢慢就可能学会暗箱操作,时间长了就可能随意放纵,绝对的权力必定会产生绝对的腐败。如果把权力交给"小人",结果会更糟。
  人治的结果,会培养一群围着老板转的马屁精,而将有能力却不善谄媚的人才挡在门外。事实上,越是专制的老板,手下的奴才越多,因为能人不愿意也不需要做奴才。越是没有能力的人越是喜欢做奴才,因为做奴才可以从老板那里得到自己通过能力得不到的东西。所以,寄希望于"靠人的自律来管理企业"只是一种美好的向往。
  人不可靠,要相信制度,老板都知道这个道理,可为什么效果不好?事实上,有相当一批的企业表面上是法治,实质上还是人治。在制度与老板本人之间,老板首先还是相信自己,其次才相信制度。很显然,在这种逻辑下,企业管理的本质还是以人治为主。
  在人治的情况下,首先破坏制度的一定是老板,因此就形成这样一种怪象:官大的人破坏制度,让官小的人去执行制度。老板认为制度是用来约束别人的,所以就带头违反制度,管理者也会认为制度是约束员工的,所以会对员工颐指气使,员工就会很不服气,执行力就会降低,这样一级压一级,越来越离谱,最后形成公司的虚假文化,说一套做一套。结果有制度还不如没制度,团队建设和系统建设形同虚设。
  由此可见,老板相信自己可靠超过相信制度,是很多企业不能很好执行制度的重要原因,这也是很多老板还没意识到的。
  老板只是比别人多了一重身份而已。人性的弱点谁都有,区别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既然这样,你凭什么相信你是可靠的?逻辑不对应结果就不会好,所以既然相信人不可靠,那么也该相信自己不可靠。即便你真的可以保证自己永远可靠,待到你把企业交给接班人,你能保证接班人可靠吗?既然不能保证都可靠,那么在制度与人之间,就应该相信制度,而不是相信自己或某个人。
  用制度约束制度
  怎样才能使企业的老板不会成为破坏企业制度的"罪魁祸首"呢?首先,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系统的制度下,逐步建立起企业的制约责任体系,即企业部门之间的制约、岗位与岗位之间的制约、人与人之间的工作制约、工序与工序之间的相互制约。它好比我们到银行取款一样,少了任何一道手续就取不出款。各个部门以及每个人在制度面前都必须去执行,没有推托的余地,这样,除了有效地抑制老板对制度的破坏,也能使老板真正放得下心。
  其次,老板必须从家族管理的观念向规范化管理的观念转变,把自己置身于执行企业制度中一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角色。人是感性的,制度是理性的,制度是用来约束权力和人性弱点的。人是魔鬼与天使的结合体,只有有了制度的约束,人才能更像天使。比如1980年,卡斯特罗为了报复美国制裁,放开了对港口的控制,故意让15万名囚犯、精神病患者和妓女逃难到迈阿密。可是经过三十多年,今天的迈阿密却发展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超级大都市,美国第十一大城市,有"中南美贸易金融之都"之称。由此可见,好的制度会让坏人变好,好人不变坏。
  对人性的理解影响制度建设。西方哲学往往都立足于原罪,比如16世纪法国的约翰·加尔文,秉持圣经,强调人性的完全堕落,如不加以制约,几乎必然带来骄傲、狂妄和败坏。1787年,美国的开国之父正是以这样的人性观为基础设计了美国政体。
  关于限制总统权力,杰斐逊说:"我们都知道,华盛顿先生是个品德高尚的人。但是我们并不知道担任总统若干年后,他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因为人性有弱点,而且是会变的。我们更无法知道,一百年后的美國人民选出的总统会是什么家伙。所以我们今天要立法,限制总统的权力,保障美国人民的基本权利在任何时候都不被侵犯。"
  所以杰斐逊坚持总统必须有任期,不能无限制、没有期限地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同时极力促成参众两院的设立,以国会和参众两院来限制总统的权力,约束总统的行为,正是这种三权鼎立的制度,成就了发达文明民主的美国。
  所以让制度大于老板,依法不依人,是企业施行法制能够取得成效的根本保障。不管什么样的老板,都要切记不要相信自己大于制度,要对制度有敬畏感,用制度约束自己、完善自己、建设团队、群体共治,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企业里制衡、分权、民主、尊重的法制管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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