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施工总承包人(丙方): 根据国家、XX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确保本工程的廉洁实施,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一、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XX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本工程一切合同文件。 (三)甲乙丙三方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一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六)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向其上级单位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二、甲方(丙方)义务 (一)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丙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三)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五)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本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六)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利益相关人)不得从事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三、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丙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丙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五)乙方不得为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第一条和第三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乙方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五、各方约定 本协议由三方或其上级单位负责监督执行,并由三方或其上级单位相互约请对本协议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六、协议书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作为珠海铁建城营销中心精装修施工合同的附件,与珠海铁建城营销中心精装修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协议书生效 本协议书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壹拾份,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贰份,总承包人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内容、转签页) (签字页) 发 包 人(甲方):(盖章) 承 包 人(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 工 总 承 包 人(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