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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实际突出实效积极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工作


  一、突出实效,切实做好"四个到位"
  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既是审计工作内容的拓展,又是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方式的创新,是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的具体举措,是了解掌握各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有效途径。在当前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新常态下,建立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监督检查手段单一、查处力度不够、工作开展难,部门(单位)不重视等问题。
  (一)精心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到位。按照巨野县编办、巨野县审计局《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制定了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编办主任为组长的机构编制审计领导小组,并抽调2名机构编制审计业务骨干,参加了机构编制审计业务培训班。重点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审计内容、方式方法、问题认定,以及审计操作实际业务工作,设计制作了6套表格,统一审计数据政策,統一编制使用、领导职数配备等审计口径和标准,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内容重点,说明了有关事项,明晰了模糊不清的概念和问题,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形成了一套符合实际的机构编制审计方案,这种做法,得到了县编委领导的大力支持,并以编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对部分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编制审计的通知》,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项部署,为做好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把握关键环节,规范审计到位。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巨野县编办坚持"严格把关、公正审计、规范操作"的原则,注重研究把握审计方向,明确审计目标任务,积极探索方式方法,找准监督切入点,使整个审计过程公开、透明、规范。首先,审查机构设置情况。重点审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机构或增加、调整内设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性质或调整主要职责情况。其次,审查编制使用情况。重点审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与组织、人社部门配备的在职人员、财政部门核拨工资的在职人员总数是否相一致,是否存在项目经费中安排超编人员和自行设立机构经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在编不在岗人员、调离未办核减编制手续,已判刑或降级、撤职等人员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和津贴等"吃空饷"问题。再次,审查领导职数配备情况。重点审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与组织部门配备的领导干部总数是否一致,有无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是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部门"三定"规定。通过真查实找,突出对超编制安排财政供养人员、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的审计,充分发挥了机构编制审计的监督职能、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有效遏制了机构臃肿、人员膨胀,提高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和领导职数配备的科学性,确保整个管理过程的良性循环。
  (三)严格运行程序,纪律监督到位。首先,规范审计程序。通过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等方式,将机构编制审计的相关要求、方式方法、时间地点等内容及时告知被审计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审核通过自查自纠、座谈汇报、个别访谈、问卷调查、调阅台帐、举报受理、情况通报等七个步骤,广泛收集情况,了解各方反映。其次,注重工作方法。主要采取听、查、谈三种方式。听,即主要是听取党政主要领导述职;查,即主要是查看党委、党组、政府及部门研究选拔任用干部、人事调动、机构管理、编制调配等会议记录和发文通知,看单位用编控制卡使用是否合理,是否有逆向流动、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谈,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审计审核单位干部职工座谈,倾听他们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将获取的基本资料,分类进行分析研究,形成机构编制审计报告,以文件形式反馈被审对象。具体到工作中,归纳起来就是"五步工作法":接到审计项目通知→提供机构编制相关资料→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形成机构编制审计报告→归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双审"工作的开展,为加强监督,掌握实情指明了方向。
  (四)强化监管合力,协调配合到位。主动与审计部门保持工作衔接,加强审前沟通、审中配合、审后整改等工作。在开展相关审计时,编办提供被审计对象的机构编制信息和数据资料、专项督查核查报告及有关政策规定,同时协助实施审查。在审后整改中,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国资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按照找准定位、积极协调、稳步实施的要求,针对全县在审计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形式提出要求,重申工作纪律,提出补充意见,及时指导和纠正因考虑不周而出现的一些差错,推动完善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机制,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形成监管合力。
  二、主动作为,建立健全"三个机制"
  为了确保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巨野县编办坚持从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入手,使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真正步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健全督促整改机制。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事实清楚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帮助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限定整改时间,并且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甄别定性,对共性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制度;对管理不规范问题,责成审计对象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并向党委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的建议;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典型问题,不遮不掩,适时通报,对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处理,充分发挥了机构编制审计的"紧箍咒"作用。同时,县编办结合审计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对原有的工作规定、制度、程序进行了补充修订,对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编制审批、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并且借审计之机,分别对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同时,结合实际,在提报项目、汇总修改、征求意见、会议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印发《2016年度巨野县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评价标准》,科学分配评价指标及分值,明确细化评价内容及标准,提高了全县机构编制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二)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审计回访"是提高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能促使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的落实,既是对审计质量的一个"反馈",又是巩固审计成果的有效措施。在回访办法上主要采取三种做法:一是"走出去",到被审计单位了解情况;二是"请进来",与被审计单位座谈;三是建立反馈机制,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情况。在回访内容上采取三看:一看处理决定执行情况;二看审计前后变化情况;三看整改情况。在回访中做到三个不放过:一是对越权审批的机构,原因没有查清的单位不放过;二是违反审批机构编制程序,整改措施未落实的单位不放过;三是在限额外审批机构、整改不彻底的单位不放过。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规定在审计工作结束后三个月内再组织跟踪回访,进一步了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三)完善成果运用机制。为探索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巨野县编办以发挥审计实效为出发点,加强机构编制审计结果运用。对已完成审计的全县审计报告逐一把关核实,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形成全县机构编制审计报告,经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审核,正式呈交县政府审定,最后将审计报告归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组织保证。近年以来,共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12件,强化了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力,提高了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通过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健全了机构编制管理制度,规范了领导职数管理,有效地强化了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意识、责任主体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提高了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的重视程度,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提升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领域进一步拓展,内容进一步丰富,成效进一步显现。
  三、几点体会
  (一)大力宣传舆论是先导。加大机构编制审计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报刊、电视、户外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等宣传方式,全方位宣传机构编制审计的目的、意义、作用,促进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了解机构编制审计。依靠审计监督,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管理行为。
  (二)审计法律依据需完善。虽然机构编制审计已经正式写入法规,《实施细则》也规定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政府、党政工作部门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中,但仅仅规定了必须开展机构编制审计的依据,并没有机构编制审计判断标准和具体操作流程,致使机构编制审计陷入困境。由于缺乏审计处理处罚规定等有效的法律法规,致使编制审计的工作目标难以凸显。
  (三)审计技术方法需创新。由于编制审计起步晚,时间短,机构编制的审计技术和方法还在尝试阶段,审计技术方法还处于简单的审阅法、核对法和计算法。审阅有关记录,查看涉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决策事项和编委会会议记录;核对机构总数以及重点领域改革方案、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文件规定是否相一致等问题。审计方法未全面应用环比分析、基数分析等数学方法和审计技术方法,机构编制信息審计、绩效审计等技术理论还缺乏机构编制审计技术方法创新。
  (四)机构编制审计信息待共享。为了更好地实现审计监督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紧密衔接,应以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实现机构编制、审计部门信息共享。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数据库审计,分析实名制数据库数据结构,编写语句检索超编人员信息,开展多维数据分析和机构编制联网审计,促进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审计方法共享,并且建立审计机关动态实时跟踪审计通道,及时有效地开展机构编制审计。□E:FQJ
  关键词:机构编制 监督检查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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