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晚,中传女生周某被男生李某强奸未遂,转而杀害。关于这个问题,一时引起诸多热议。其中一个争论的观点就是,危难面前,要命还是要贞操。 说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贞操为何物?百度百科上写到贞操"指女子不失身或从一而终的操守"。说白了,就是女孩子结婚前没有和其他人做过爱,而且一辈子只和一个男人做爱。 在小明看来,贞操的观念是伴侣双方妥协的产物,是人类占有欲的保护伞,是强奸犯的杀人帮凶。 虽然百科上的定义,特别强调贞操是对女子的定义。但是实际上,男女双方(也包括同性伴侣)都表现出要伴侣保持忠贞的倾向,即我们都希望另一半只爱我一个。这么做的好处就像一夫一妻制一样,我只爱你,于是我把挣来的资源都用在养咱俩的娃上,你只爱我,所以你只为我一个人生娃。既然这么做你好我好大家好,是彼此共赢的好局面,那就坚持这样吧。当然了,光靠这点社会观念上的可能不够,与之相配套的,人类对自己的伴侣还有巨大的占有欲和强烈的嫉妒心。 不过,这怎么会发展成男人对于女人的定义要求了呢?因为古时候科学技术落后的男人们发现,光靠共识来维系彼此忠贞,实在是太危险了!怎讲?娃是从女人肚子里出来的,肯定是女人的骨肉啊,可万一男人出外工作的时候,有其他男人背着和女人啪啪啪了,这孩子可就不一定是自己的了!慢慢随着社会男权地位的上升,贞操的天平便向女人身上倾斜。男人对于女人贞操的重视与日俱增。其实,从进化的角度来看,男人真正重视的是婚后贞洁,从纯理性的角度来看,只有自己的伴侣婚后是贞洁的,自己就不会帮别人养孩子。但是没人能做到100%的理性,也没有人能保证自己找到的伴侣会永远忠贞于自己。为了更好的预测伴侣以后的表现,婚前贞洁便提上了日程,人类天真地欺骗自己"婚前检点的人,婚后出轨的可能性会更低"。于是久而久之,贞操这玩意儿,就成了婚前婚后并重的定义。女性接受了贞操观念的立场, 利用贞操交换得来男性的保护,贞操便成了一把巨大的保护伞,帮男人们尽情在利用道德控制的层面上,做到了尽可能的占有自己的伴侣。 虽然贞操观念似乎有其生物学角度的产生基础,但是从性质上来看,它只不过是人们社会观念的体现,是人脑中的意识观念而已。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下,贞操观念的影响力就会各不相同,甚至有天壤之别。一方面,如波利尼西亚岛上的曼加亚人,他们对视婚前贞操极为蔑视,因为处女性提供性高潮的能力太差;另一方面,古时候的贞洁烈女会被大肆表彰,甚至一些神话中会把处女提高到神的级别供养。前一种环境的压力,虽然落在那些处女身上,可是随着他们有了性经历,这压力便会慢慢消散;而后一种环境的压力,却有着无数的表现,女性的正常性表达会被社会观念压抑下去,婚前丰富的性经历会被贴上淫荡的道德标签,在遇到强暴行为后女性会受到无辜地指责,更有甚者,在遭遇性侵犯的不幸事件后,让其更难走出创伤,更有甚者以死殉贞。虽然迫害女性之死的元凶应是强奸犯,可社会强大贞操观的压力,却把能让人们勇敢活下去的生机彻底掐断,这种行为不正是杀人帮凶吗? 话又说回来,在当今社会观念上,在恋爱或婚姻中,对伴侣保持忠贞是多数道德环境所支持的,也是对家庭更有利的。但这不代表我们一定要从一而终,就像法律允许我们离婚一样,恋爱和分手、结婚和离婚都是个人的自由,性经历没有从一而终自然无可厚非。同样,忠贞的重要程度也有其上限,如果真到了生命攸关的特殊情况下,贞操真的一定要比命重要吗? 如果一个男人,在自己女人遭遇不幸的时候,还是斤斤计较贞操问题,而不是关爱伴侣受到的创伤。这种人背叛又何妨?在现在越来越开明的社会,我想总有人能接纳遭遇不幸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