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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名著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读后感二篇


  世界名著飘读后感(一)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世界名著飘读后感(二)
  这个故事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时代背景,以思嘉为人物主线而开展的由爱情—战争—金钱交错的故事。故事的开始反映了南方农场主的生活奢侈、我优越感强、级观念根深蒂固、对新事物发展的无知。缺乏抓住社会发展趋势的能力、盲目的狂妄自大,与至于他们愿意为保留封建农奴制流血牺牲,而不愿通过和平的改革,他们鄙视北方佬、南方下等胚子百人和野蛮的黑人。战争时期,只有在前线的战士们才正确的了解他方的前景不容乐观,其余的人都被蒙在军带带领人地美丽谎言中,以为胜利就在眼前。南方个个怀着高涨的主义精神,幻想着他们的队伍是猛水野兽就如战前所说的南方上等人能够以一个抵挡10个北方佬一样愚蠢之极。在军备方面,南方用的是已经被淘汰的武器抵挡北方先进的武器,这不是以卵击石吗?实际上南方是采用人海战术,用人肉筑成一道道防伪线,可惜兵源严重不足,很难在倒下的防伪线之前及时增添一道。南方战士是吃不饱穿不暖的,他们是用饥饿的身躯为主义而牺牲。所谓的主义只是"无论演说家们对那些打仗的白痴喊出什么样的口号,无论他们给战争订出什么样的崇高的目的,战争从来就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钱,一切战争实际都是对于钱的争吵—瑞德·巴特勒。"这就是引起南北战争最本质的原因。
  思嘉是《飘》的主线人物,她代表了旧社会的余孽如何在新社会中争取一片自己的立足之地。她有可恨之处必然也有可爱之处,她的手段令人发指,她的初衷让人怜悯。
  她是一个自私自利、妒忌心非常强和占有欲强、却没有眼力不爱思考的人,不得不承认她除了缺点之外还是有优点的。如战乱时期她失去父母的依靠后,毫无怨言地背上了养活13个人口的重担,做连家庭黑人怎么都不愿意干的田间劳活、为了保护家人财产第一次毙了一个北方佬。好多好多的第一次,而这些第一次本应该不会出现在她的生活,她本应该只挂着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在舞会中引起男生的拥护和他们调情,一切来得太突然,没有任何缓和期,让她一下子掉进了巨大的反差中,能有几人能承受得了,而她承受住了,那是需要一颗多么坚韧的心啊!"她一直害怕牛,连最温驯的母牛她也觉得太凶了。不过,如今有那么多最可怕的事物摆在她面前,她就不能再屈服干那些小小危险了。"这是对她勇敢的描写,面对一个迅速崩溃的就社会同时新社会制度又还没确立的混沌状态,要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丁点立足之地,靠的不是就社会里上等人的那套做法。只有勇敢地打破旧俗,又能灵活地投机取巧,把握机遇迎难而上的冒险家才能为自己撑起一片天空,思嘉正是这种人。正因如此,她闯出了自己一片小天地,为家人提供了庇护所。她的手段是可耻的、恶劣的、不诚信的。为了保护塔拉,她诬陷自己的妹妹,诱惑妹妹的未婚夫娶她;为了赚取木材厂的利润,她不惜抛弃诚信,用谎言打击对手,以次品冲上等品卖,不顾家人的名誉和劝阻单独来回,间接害死了肯尼迪先生。经历这一切种种,金钱已经蒙蔽了她的双眼,捂着她的脑袋更紧了。"没有哪个守财奴比她数钱数得更勤奋,也没有哪个守财奴比她更害怕失去这些钱。她不肯把钱存到银行去,因为银行可能要倒闭,或者北方佬要没收。所以她把钱尽量带在自己的身边,塞在自己的紧身衣内,将一小叠一小叠的钞票在屋子周围,放……"由此可见钱已经在她小小的脑袋瓜占据了大大的位置,没有留下允许思考的空间,以至于她无法真正感受身边人对她的爱,以及无法分辨她自己对身边人地感情。盲目的认为自己一直、从不间断地深爱着艾礼希,让巴斯勒为她做的一切变成浮云,模糊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是巴斯勒。直到媚兰死去的那一天,她终于清醒了。只有母亲和媚兰才是真正爱她的两个女性,可是媚兰活着的时候她鄙视她、看小她、甚至对她无礼地发脾气。她终于意识到媚兰是她最忠实的拥护者,无论她做出什么无耻的事情,媚兰始终站在她身边给她精神上的支柱;媚兰始终最信任她的,为她出头,愿意为她牺牲所有,只因为她深爱着她。思嘉永远地失去了她。她对白礼希的感情只不过是"我爱的是我自己虚构的东西,那个东西就像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且爱上了它。后来白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爱着那套美丽的衣服—而根本不是爱他这个人。"而真正适合她爱的人只有巴斯勒,同样的一个梦一直缠绕她多年,就在媚兰死后,她急切回家找他的时候变成了真实的情景。原来这不是梦,而是她忽略多年自己真正的内心的感受。她是非常爱巴斯勒的,非常需要他在身边,只有他才能给到她她要的东西。可是这一切是否来的太晚了,巴斯勒已经被她伤透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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