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村在脱贫攻坚战中夺得决战决胜先机,持续稳定增加贫困户收入,早日实现小康目标,特制定我村产业带贫益贫长效机制。 第一条 本办法使用于全村农户,重点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监测户定期进行研判,制定带贫益贫措施。 责任人:朱先锋副书记 第二条为提高产业带贫益贫能力,因人因户施策,丰富带贫益贫模式。 责任人:各包扶干部 第三条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技术培训,对有劳动力能力的户,鼓励其通过自主发展扶贫产业项目,实现稳定增收。 责任人:余德志副主任 第四条 光伏产业带贫益贫:依托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移交**村装机300千瓦投资240万元光伏电站对全村带贫60户无劳动能力的户。 责任人:明安军支部书记 第五条 国漆基地带贫益贫:采取土地入股分红,通过村级劳务合作组织,重点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介绍到基地务工,获得工资性收入。 责任人:范军副主任 第六条 板栗基地带贫益贫:依托双沟1800亩板栗基地,采取林地入股分红,通过村级劳务合作组织,重点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介绍到基地务工,获得工资性收入。即贫困群众通过把土地、资金入股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由合作社运营管理,实现有稳定可持续的收益。 责任人:余德志副主任 第七条 天麻基地带贫益贫:依托油坪沟50亩天麻基地,采取土地流转入股分红,通过村级劳务合作组织,带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到基地务工,获得工资性收入。带动贫困群众通过把土地、资金入股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由合作社运营管理,实现有稳定可持续的收益。 责任人:明安军支部书记 第八条 劳务合作组织带贫益贫及时发布劳务招聘信息,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到企业务工,获得工资性收入。责任人:余德志副主任 第九条通过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整合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种植等项目形成的集体资产,可用于资产收益扶贫。资产收益要优先保障村内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责任人:范军副主任 第十条立足本地本村资源条件,统筹考虑经济发展基础、市场环境、群众意愿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发展预期的扶贫产业项目,提升**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和服务带动能力和防风险能力,为贫困户提供专业服务和生产托管等全程化服务。责任人:朱先锋副书记 第十一条健全农户参与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项目取得可分配收益后,要按照约定兑现贫困户和农户的收益,并优先保障贫困户的收益。 第十二条采取以工代赈、产业补助、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扶贫产业项目实施,建立扶贫收益阶梯式的差异化分配模式,提倡多劳多得。 第十三条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对开展的扶贫产业项目,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形式确定如何组织实施及收益分配等相关事宜。 第十四条鼓励扶贫产业的实施主体购买商业保险,分散和降低经菅风险,增强履约偿付能力。 第十五条扶贫产业实施主体解散或破产清算时,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清偿债务后,应优先保障贫困群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