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节相传为"百花生日",取百花盛开之意而得名。各地节日时间不一,多数地方为农历二月十二日,有的地方为农历二月十四、十五、十八、二十日的。也有的地方将二月十二日称为"头花朝",十五日称为"二花朝",十八日称为"三花朝"。 旧时,各家做花朝糍(米果),焚香敬花神;妇女不动针线、不扫地、不担水、不出户外活动,以免伤花神;文人多于这天聚会饮酒、吟诗、踏青;花农在这天要在各种花树上粘贴红纸,称为"赏红",或者把三角小旗插在花盆中,甚至围上彩布,意为给花祝寿。 在江西南昌等地,幼女在花朝节这天进行穿耳;农民于田间击鼓,晚上举行张灯赛神活动。在宜春等地,有患水痘、天花病已愈的人家,是日用纸扎旱龙船送入河中谢神,俗称送"花娘娘";学徒向师长送礼品,并设酒宴请。而在万安县,则有祭祀龙舟习俗;在崇仁县,富裕之宗祠常会杀牲祭祀祖先、神灵。 由于正是春光明媚、百花盛开之时,许多地区的人们认为花朝日为吉日,多于这天举行婚嫁,也有的在这天栽树,说是容易成活。 (九江)"花朝",人多行婚礼。 (湖口)"花朝",士女郊游踏青,插柳为饰,男女蓄发冠笄,亦以是日行婚礼。 (广昌)"花朝",人间多行婚礼。 (资溪)"花朝",人家多行婚礼,仿古仲春合男女冰泮之意也。 (于都)"花朝",贫不能为酒食召乡党、僚友者,于是日草次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