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红芹 谭青才 陈育新 摘 要:顶岗实习是职业学校学生提升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由于部分学校及实习单位对顶岗实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管理不到位,会造成顶岗实习质量下降等共性问题,有的还会出现学生实习待遇、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对学生未来可持续发展不利。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提出,学校与实习单位相互配合,加强合作,强化共同管理、联合培养策略,以期切实保障实习学生的权益,是搞好顶岗实习工作的关键。 关键词: 学生 顶岗实习 质量管控 权益保障 顶岗实习是职业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的重要教学环节,其教学进程通常安排在完成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课程实验实训、专业技能综合实训教学以后,由学校组织学生到用人单位相同或相近工作岗位进行实习。实习内容为熟悉企业文化、了解工作流程、顶替职工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是预就业学生职业素质养成阶段,也是校企联合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模式。学校与实习单位通过指导教师及企业师傅对实习学生认真负责的指导与技能训练、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共同管理、考核评价,切实保障学生的实习权益,对搞好顶岗实习工作意义重大。 一、顶岗实习工作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当今许多单位的顶岗实习效果来看,由于一些学校、实习单位重视不够与管理水平不高等原因,顶岗实习出现很多质量下降等共性问题,有的还出现了学生实习待遇、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一)部分职业学校对顶岗实习工作重视不够 部分学校在安排顶岗实习工作时,一是对实习单位的选择把关不严,出现单位承接实习工作的能力不够、岗位需求与学生专业不匹配的情况等。二是顶岗实习安排过于简单,通常采取大型招聘会、双选会等方式,组织一批企业来学校招聘,学生与企业双向确定意向后去企业实习,造成实习单位多、实习生分散等情况,学校无法全面掌握企业情况等问题,这些均不利于实习管理。三是以就业代替顶岗实习倾向明显,事实上许多学校通过招聘会、双选会等方式进行实习安排后,一般没有再做进一步的就业安排,企业也是以就业目的招收实习生,学生离开原有实习单位、自由确定就业单位成为常态。四是实习管理流于形式,由于学生分散、企业情况不清楚等原因,指导教师无法驻厂,只能实行长臂管理,管理难以到位,效果无法保障。 (二)部分实习单位对顶岗实习工作保障不力 部分实习单位在接收学生实习时,通常以解决用工需求为目标。一是单位一般难以在某一时间为学校集中安置同一专业的批量学生,从而出现许多学生的岗位与专业不匹配,实习内容与专业能力要求有很大差距;二是没有一对一或一对多地安排企业技术技能师傅指导学生顶岗实习,造成学生通过实习提升动手能力及职业素质的难度加大;三是有些企业将顶岗实习学生定位于临时工,缺乏对学生后续培养的相应安排,无法为学生能力提升及职业规划提供有效帮助。 (三)部分学校与企业的合作流于形式 部分職业学校与实习单位有校企合作协议、有实习要求,但合作意识不强,没有开展深层次合作,实习工作保障措施不力,没有认真完成对实习学生的指导及跟踪管理、评价与考核,无法形成联合培养学生合力。在顶岗实习工作中,企业学校的投入均不足。企业以用工需求为目标,投入的是招人的成本及基本保障学生实习的薪酬等,对学生成长规划的投入很少;学校以学生找到实习岗位为目标,投入的一般也只是外出管理实习的指导教师薪酬及选择用人单位的一些支出等,双方对实习过程中的管理投入基本空缺,在如何提高培养质量的机制建设和人员合作、项目合作上没有进行较大的投入。缺投入、缺管理人、缺机制是目前顶岗实习的共性问题。 (四)部分学生存在认知偏差及适应能力差等问题 部分学生觉得顶岗实习可有可无,从一开始就没有认真完成实习任务的想法;少数学生不能根据自身的专业特长选择适合的岗位,总是想选择社会时髦的岗位,与所学专业毫无关联,人为增加实习的难度;有的学生不能很好适地应企业工作环境与要求,不能从自身找原因,不能站在锻炼的角度克服困难,有畏难情绪,出现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或直接离职的情况,这也是影响顶岗实习总体质量的重要原因。 二、学生顶岗实习质量管控的措施 各地、各学校应该认真执行五部委联合颁发的《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加强监督与协调;学校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顶岗实习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实习工作健康、安全、有序地开展。 (一)学校重视顶岗实习工作实施是关键 职业学校应将顶岗实习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编入教学计划,严格实施,学校应十分重视顶岗实习工作,发挥关键作用。应认真选取实习单位、确定实习岗位、审定实习名单,选派专业功底好、责任心强的实习指导教师,要求企业落实国家规定和协议约定的相关责任、义务等,协助企业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协调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做好实习效果评价工作。 (二)学校选好顶岗实习单位是重点 国家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相关政策,为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开展深度合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操作指导,各职业学校要选择一些信誉好、专业背景深厚、管理规范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校企合作,从多个维度开展合作。好的做法是:学校与企事业单位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从教师下企业实践、骨干教师到企业参与技术攻关与科技创新、学生实习就业等多个维度开展合作。对安置学生实习的单位,要签订学校、企业、学生顶岗实习三方协议,在协议中具体明确学生实习时间、实习岗位、实习待遇、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习师傅及顶岗实习评价、学生权益保护等一系列事宜,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师徒关系,保障实习工作落地生根。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先后顺序为:优先选择校企合作单位,其次选择专业对口度高、在行业有影响力的单位,最后选择本地的专业相关企业。 (三)强化顶岗实习过程管理是核心 顶岗实习的管理,有别于学生在校的日常管理。管理的主体分别是学校和企业两个管理主体;学生的身份变成了学生和准员工的双重身份;管理的方式包含企业对员工的管理模式和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两种模式;考核的内容既有顶岗岗位工作量的完成情况,也包括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方面的情况。搞好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难度大于日常教学管理。强化过程管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加强顶岗实习基础性准备工作 一是学校、企业利用好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的各地学生顶岗实习服务平台,通过多种方式,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多样化信息服务,这是前期基础性工作。二是学校应完善顶岗实习机制,学校层面建立顶岗实习管理机构,协调全校顶岗实习工作;二级学院(系)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包括实习单位确定,实习任务分配,实习过程管理、评价考核等工作。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建立实习日记,定期登记、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确保实习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三是学校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顶岗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过程管理,做好顶岗实习材料归档工作。四是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建设。分专业(群)制定顶岗实习标准、与企业联合制订顶岗实习管理、评价考核办法。五是建立责任追究体系,按照学生,指导教师、企业师傅职责,二级学院职责,学校、企业职责,明确奖惩办法,确保顶岗实习效果。 2.强化校企共同管理、共同考核评价 一是开展"双培训",校企从政治安全高度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职业素养教育和专业技能教育,开展劳动安全法规、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要求的培训工作,警示预防事故的发生。二是配置"双导师",企业师傅与学生形成师徒关系、学校指导老师协助企业日常管理,通过强化专业技能指导和职业素养指导,使学生认同其实习期间的"学生" "准员工"双重身份,快速适应实习岗位,顺利完成实习目标及岗位工作任务。三是实行"双考核",企业重点考核学生岗位任务完成情况、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学校重点考核学生遵守实习管理相关规定及专业技能提升情况;双方根据各自的考核意见,对学生顶岗实习情况做出综合考核评价。四是对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出现认知偏差不想实习的、纪律性不强的、岗位学习能力有差距的学生,强化个别教育指导,及时纠正其思想偏差,补强其岗位适应能力,争取不让一个实习生掉队。 三、学生权益保障工作需要加强 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权益應该得到保障,权益保障的重点是薪酬保障和安全保障。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加以落实。 (一)实习单位的选择 学校应选择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高社会信誉、依法经营的实习单位。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应的岗位相同或相近。 (二)签订三方协议 实习前,应签订实习单位、学校、学生顶岗实习三方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协议中应特别对学生薪酬的标准及支付方式予以明确。实习中,企业应及时按月支付学生实习报酬;学生对实习所得报酬存在异议的,企业劳资应及时做出解释;产生纠纷时,及时报劳动仲裁等相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顶岗实习安全管理 学校和实习单位要联合建立顶岗实习安全保障组织;要在实习前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岗前安全培训,培养学生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要做到操作规程上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到位,切实保障安全生产与人身安全;学校和企业应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等险种,为安全事故处理提供畅通渠道,保障学生在不幸受到伤害时得到及时的医治和合理的赔偿。 (四)及时合理地处理伤害事故 当顶岗实习期间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按照伤害程度不同做出相应赔偿,不能出现拖延、不赔、少赔等情况,同时要按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好受伤害学生的后续事宜。 四、结论 顶岗实习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对提升学生职业能力意义重大。学校、实习单位应认真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深化产教融合,加大顶岗实习工作的投入,改变以顶岗实习代替就业安置的思想,强化顶岗实习过程管理和联合培养,切实保障学生的权益,保证顶岗实习工作有序、良好地开展。 参考文献: [1]曾理.论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人身伤害事故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5(Z1). [2]彭秀英.在校实习生人身意外伤害的法律救济[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13. (作者单位:颜红芹、陈育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陈育新,香港理想教育国际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