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制度,使福利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化,特修订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和下属各门店所有正式员工及试用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提请总经理批准执行,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 福利项目 第四条:公司有以下福利项目:社会保险、优秀员工奖、有薪假期、年资津贴、通讯津贴、出差补贴、学历津贴、文体活动、教育培训。 第五条:社会保险:凡公司员工均可办理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 第六条:年终奖励:凡在当年12 月31日前为公司服务满三个月以上(含试用期)的正式任用的员工, 公司将根据全年综合考核成绩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励,具体的发放时间和方式等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办会议决定另行文通知。发放标准为: 年终奖:当年最后一月所在岗位基位工资÷12×当年实际工作月 下列人员不得享受该年度的年终奖: (1)为公司服务不足三个月的; (2)在年终奖发放之日前离职的; (3)年度有旷工记录或有重大违纪行为的(指单次罚款超过¥100元的); (4)当年缺勤10天以上(不包括有薪休假时间)或事假超过3天及以上的; (5)停薪留职未上班的(停薪留职后又上班的其未上班日期按缺勤计,套用上条办理); (6)年终考核不合格的。(销售业绩连续三个月没有达标且没有明确改善者) 第八条:有薪假期: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年法定的节假日共11 天。其中元旦1 天(1 月1 日)、春节3 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劳动节1 天(5 月1 日)、中秋(农历8月15日)、端午(农历5月5日)、清明1天和国庆节3天(10 月1日、2日、3 日)。 (一)、有薪年假(每年的元月份统计上年度的员工出勤情况。有薪假为全薪,下同) (1)为公司服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年假2天。 (2)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天有薪年假,10年以内最多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10年(含) 至20年可享受有薪年假10天;20年(含)以上可享受15天。 (3)有薪年假可留在业务不繁忙时由公司安排休假,原则上须一年一次性休完,特殊情 况须经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 (4)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对职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2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5)不得提前休有薪年假(即不得在本年度内休下年度的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休有薪 年假。 (6)休有薪年假方法: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按《考勤制度》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因特殊情况,请事假累计3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星期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二)有薪婚假 (1)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含试用期)且办理结婚手续的(以三个月内的结婚证为 准)可享受3天的有薪婚假。 (2)请婚假须提前15天请假。 (3)休假后一周内结婚证到相应考勤管理人员备案。 (三)带薪产假 (1)在本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的员工怀孕(属正当结婚的)分娩的(凭出生证或准生证) 可享受有薪产假45天(其中产前15天)。晚婚或难产或早产或多胞胎增加15天。 (2)公司满试用期的男员工,在妻子分娩时,可申请享受3 天陪产假,但事后须提供结 婚证与出生证原件方可。陪产假须在妻子预产期一周内申请休假,逾期作废。 (3)公司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应向人力资源部报备,以利跟进其工作保护安排。 第十一条:年资津贴:凡为公司服务累计满一年及以上的所有员工,公司将根据员工为公司服务的年限,在员工月薪资中,发放20元/年的服务年资津贴,以奖励忠诚于为公司服务的员工。 第十二条:通讯津贴:公司根据岗位员工工作沟通的实际需要,按照不同职等和岗位实际需求,按月补助移动通讯费用。 第十四条:出差补贴: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出差或调驻外地(工作地外,以市级区域为标准,即市外),公司按日计发一定标准的伙食、住宿、交通津贴。具体规定参照《出差管理办法》之相关条款办理。 第十六条:文体活动: 1、根据业务工作量,公司将不定期的组织举行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唱歌、演讲、知识竞赛等比赛项目,根据情况对比赛项目设立奖项,作为公司文化与团队建设的一部分(门店由行政部发起,店长负责执行)。 2、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地组织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门店的联谊交流(座 谈、聚餐、旅游等)活动,以加强团队管理建设。 3、传统节日或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或公司的庆典活动,公司将适当地组织娱乐活动、发 给员工节日礼品或贺金,使大家拥有"家"的气氛与感受。 4、公司总部与各门店,在每年的春节前组织安排员工春节联欢晚会,让员工感受"家"的气 氛与节日氛围。 5、公司各单位可在每季组织举行一次员工生日会,给当月(以身份证号码为准) 过生日的同仁发放由公司领导签字的生日贺卡、生日红包和精美的纪念品。公司给予员工生日活动经费,按每人¥50元的标准支出(含蛋糕、总经理签名贺卡、礼品等)。公司各单位的当月有其它文娱活动安排的,也可与生日会同时举行。 6、各门店也可将公司提供的月全员聚餐费用申请外出烧烤、爬山等安排。 7、各门店员工可利用门店包厢,组织营运员工的唱K活动:(1)门店每月可组织营运各班次员工集体免费唱K一次。限定唱K时间为3小时。(2)员工唱K时间为:周一至周四11:00-21:00时段内的一次消费,若员工唱K时间超过3小时,则按当时时价开始计算消费。(3)员工唱K时严禁携带酒类饮品进入包厢(免费唱K时不允许饮酒,以免影响上班),不可携带亲属/亲友前来参加唱K,并严禁与其他顾客或同事发生冲突。(4)每个部门最多申请2间包厢作为员工唱K时使用。(5)需参与员工唱K的部门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上交店经理处签核,并呈报总部培育处负责人核准后方可。(6)员工唱K的包厢,可由门店经理酌情赠送果盘3份及以下,小食6份及以下,并无限量提供茶水。其余消费比照正常消费计算收费。(7)在特定时期(如暑假、寒假、各类法定假期及忙档)时,不可申请员工唱K。公司给各全体员工每人每月¥5元的活动经费,由财务管理此经费,由总部开发培育处负责组织安排此活动经费的使用。门店或总部其他需支取此经费的,须向开发培育处书面申请,并经总裁批准方可。 第十六条:教育培训:培训员工是公司给予员工最大的福利,接受培训是员工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将免费培训员工岗位工作需要的各项工作技能,与提升员工综合素质的内容,并将培训考核与应用结果作为员工任用的主要标准。 1、公司鼓励和提倡员工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自学考试、夜大、函大、 电大等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公司也将尽可能的根据员工自身的实际需要,开发和和提供更多的脱产、半脱产培训项目和机会,也强烈要求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内训、外训课程,以有助于员工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高,从而让员工和公司一起进步和成长。 2、凡员工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经报备培训处人力资源部,同意后,自费学习并取得有 效证书(非学历证书)的,学习内容适合现任岗位需求,能提高自己管理和专业技能水平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70%。学习内容与现任岗位不匹配或暂时无岗位可调整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30%。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其他制度与本制度冲突或矛盾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培育处人力资源部修订,报总裁批准执行,修改、废止按同程序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