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认为,爱情迷人的面纱后面,掩盖的是"生育后代"的目的。其实在现代社会,生育完全可以不必通过婚姻来获得,弄个玻璃管子就行,花钱也不一定多,何必一定要借助于婚姻,绕那么大一个弯! 有人从现代学的角度分析了婚姻的"四大收益",或许更为确切。 婚姻的作用,一是可通过劳动分工实现比较利益和递增报酬,比如女主内男主外,或女外主男主内,要比每个人既主内又主外,效率要高。 二是,互相提供信用,协调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比如一人工作供养另一人读书,最后共享荣华富贵。 三是可分享家庭共有品,共享调儿弄子的天伦之乐,彼此的知识和智慧。所以人们常发现,妻子教育程度上升,有助于提高丈夫工资。 四是防灾保险,如生病不至于无人照顾等。在印度和中国农村,女儿一般远嫁外地,为的是什么?一个合理的解释是为更有效地防范农业歉收的风险。 婚姻有这么多收益,可以解释为什么大部分的人都选择了"结婚"而不是"独身"。 对于婚姻的经济学理论解释,早已有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利·贝克乐开拓在前,读者可径自找来他的《家庭经济学》一读。不过,新问题层出不穷,在加利·贝克尔教授那里恐怕找不到现成答案。 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当前存在着一个大致称得上有效率的婚姻市场,人们在市场上自愿平等地达成婚姻。这是本文分析的前提。 这一前提有没有依据?不久前,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作了一项有关"中国婚姻质量"的调查,(下面的讨论还要多次引用这一调查,但不再注明),目前中国父母包办的婚姻约占14.4%,自己认识或介绍认识的占85.6%,同时有75%的婚姻达到中等水平,3%的夫妻关系为高质量和完美型,只有22%为低质量。 这些数据表明中国的确存在着婚姻市场,而且颇为有效。 谁是婚姻的最大受益者? 第一问,谁是婚姻的最大受益者? 对于一个建立在自由、平等基础上,富于效率的婚姻市场来说,结婚意味着双方签订下合约,"交易"达成,双方均对于"交易"有预期收益。至于男女双方谁从婚姻中获得的收益最大,从理论上说恐怕是一半对一半,具体则不可一概而论。 我们可以把离婚看作一个"信号"指示器。如果男方提出离婚,那么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