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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违章指挥从三方面入手


  面对一些企业违章指挥现象,我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遏制违章指挥。
  一是认识违章指挥的严重危害。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级领导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指揮生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及操作程序;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违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因为在违章指挥下作业极有可能会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二是依法履行职责。《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因此,安全员发现违章指挥后一定要当场制止纠正,如不制止就是失职,发生事故就要负法律责任。如制止无效,应立即向违章指挥者的上级领导报告,并向工会组织反映违章指挥情况。如当时的作业环境与条件许可,在不违反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可拍摄相应的影像资料,以保留证据。
  三是应引导作业人员一起抵制拒绝违章指挥。可当场告诉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告诉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的风险及其后果,如发生伤亡事故,会对其人身与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综上所述,基层安全员应牢固树立向违章指挥说"不"的信念,只要依法履职,选择合适的方法去处理,就一定能抵制违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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