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人民的婚姻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本民族的习俗惯制,如对婚姻的认识和态度,选择婚配的条件、求婚习俗及婚姻制度以及婚姻形式等都具有鲜明的民俗特点。 婚礼,是回族人民一生中的一个大礼。回族老人常常把给儿子举行婚礼、完婚叫"卸担儿",认为这是"终身大事",是老人的责任。回族对婚礼特别重视和讲究,但由于回民分布在全国各地,回族婚礼形式多种多样。据史书记载,回族的婚姻习俗大都是按照教规来办的。 回族婚姻受伊斯兰教影响较大,《古兰经》规定,女孩九岁,男孩十二岁为"出幼",即少年时期结束,可以结婚。因此,伊斯兰教流行地区早婚现象较严重。在通婚范围上,回族限制同乳兄弟姐妹结婚,同时,实行严格的单向民族内婚,即回族男性可娶其他族女子为妻,回族女性决不能与其他族的男性通婚。 回族青年男女,经过各种场合的互相接触和了解,认为对方是自己的心上人,那么小伙子就会把真情坦率地告知双亲,接着便请求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者为介绍人往姑娘家求亲。如果双方对这门亲事都满意,下一步便是抉择吉日举行订婚仪式。 回族婚事先从订婚开始,媒人前往女家提亲,女家父母一般不表态,等到回族节日,男女双方及父母互相相看。如果相中,在下一个主麻日前,女方才收下媒人带来的男家送的茯茶等礼物。订婚这天,女家把男家送来的茯茶分成若干小块分送亲友邻里,并给未来女婿回送由姑娘亲手缝制的衣帽鞋袜等礼物。 按照习俗,订婚吉日大都选在"主麻日"(星期五)的夜晚。小伙子的家长在德高望重的长者与亲朋好友的陪同下,携带聘金、面条、槟榔、手镯一对以及糕点等礼品前往姑娘家,并由姑娘亲自接待和接受礼品。这就标志着男女双方情愿结为终身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