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对外开放区域。2005年,依托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萝岗区,管辖面积达393 km2,共5街1镇。 2013年,萝岗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各项事故均未突破广州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全区未发生较大或较大以上安全事故。萝岗区是如何做到的?他们有哪些创新性的做法?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广州市萝岗区安监局局长赖曦东。 记者(以下简称"记"):赖局长您好!萝岗区是个效益之区,2013年工业总产值占广州市的1/4多。萝岗区在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在安全监管方面面临着哪些挑战? 赖曦东(以下简称"赖"):萝岗区是全国大部制改革先行区之一。2013年,萝岗区工业总产值达5 116亿元、税收543亿元,全区规模以上生产型企业达1 00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116家。由于地处城乡结合部,萝岗区还存在着大批生产不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偏低的中小企业。 目前,我们这里有400多个在建工地,数量是广州其他区的10倍还多。处于"大开发、大建设"阶段的萝岗区,安全生产监管任务很重。另外,2013年青岛"11·22"输油管道爆炸事件发生以后,我们逐一排查发现,萝岗区有10万多米的管道,占了广州市的1/4,隐患很多。 萝岗区处于城乡结合部,留用地的管理也是一个难点。留用地存在一些危化品、油料等,可谓"藏污纳垢"。征地以后,就没人管了,这一块监管难度比较大。另外,我们基层监管队伍也比较薄弱。我们辖区内的一个街镇,面积有179平方千米,安监队员只有七八个人。 萝岗区共有职业病危害作业风险的企业484家,从业人员24万多人,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员工4万多人。萝岗区辖内生产性企业职业卫生监管任务也很重。 记: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萝岗区安监局如何有的放矢"标本兼治"的? 赖:首先,安全生产工作,安监局不能"单打独斗",我们充分发挥萝岗区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第二个就是发挥行业监管的作用。我们采用"监督+合作"方式,经常跟建设部门一起去检查工地安全状况。第三个就是解决"无人管"的问题。2006年,萝岗区成建制地在街镇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组建安全生产监察中队。2007年,我们开始了安全监管"网格化"工作。2009年开始实施安全生产委托执法。 安全生产执法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但我们认为是"治标不治本"。那么,如何去实现"标本兼治"呢?首先就是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第二个是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第三个是用"三同时"促企业安全生产高起点。 记:萝岗区是个创新之区,在安全监管方面,创新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赖:体制创新方面,打造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萝岗区在全国首创,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萝岗区在各街(镇)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组建安全生产监察中队,高标准规范队伍建设。萝岗区政府发文,在村(社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区财政保障筹办经费、业务经费和人员工资,夯实最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基础。 制度创新方面,营造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软环境。萝岗区建立健全以《行政处罚办案规则》为核心的行政执法监察制度体系,强化内、外部监督,严格规范执法监察行为;区政府授权区安全监管局对工矿商贸(含建筑)领域重伤2人及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批准结案,提高办案效率。在全市率先推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方法创新方面,萝岗区在全省最早开始推进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设施设计审查和投试产验收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高起点、高标准。以"生产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评估"为抓手,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萝岗区通过资金奖励,引导企业参加OSH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行业安全标准化评估等第三方安全认证评级活动,促进企业本质安全。还在全市率先举行大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在全市首创夜间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地遏制夜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 手段创新方面,创造高科技工具提升监管效率。萝岗区自主开发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安全生产移动执法和网上监督检查。 记:除此之外,萝岗区还有哪些有特色的安全生产工作方式? 赖:萝岗区在全市率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免费培训,并免费为辖区内5 300多名企业员工提供公共安全知识普及性免费培训教育。 2013年,萝岗区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的企业有763家,其中国家一级1家,国家二级(含省级)143家。鉴于萝岗区丰富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委托萝岗区编制《广东省中小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记:2013年,萝岗区成为广州市试点建设的"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区"。为了将这一试点建设好,萝岗区需要在哪些方面重点进行提升?途径是什么? 赖:广州市为全国10个"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试点之一,广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将萝岗区作为全市"安全发展示范区"3个试点之一。为此,萝岗区出台了《关于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区的决定》,提出了建设安全监管、企业责任、安全社区、安全文化、中介服务、应急救援等6大体系。 萝岗区以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区"为中心,着力壮大安全发展平台、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管理机制,逐步形成持续的、长效的安全发展机制。 以国际安全社区建设为特色,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在全省第一个实现所有街镇"全国安全社区"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向着萝岗区所有街镇国际安全社区全覆盖的目标迈进。 以强化安全综合协调为平台,提升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效果。利用区安委会平台,加强对各部门、各街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考核。加强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加大日常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权重,发挥安全生产考核"指挥棒"作用。 以安全文化建设推广为依托,全面提升社会各界安全素质。制作一批趣味性和知识性结合的电视、文艺作品,推广萝岗区优秀企业安全文化,在欢乐和笑声中开展安全教育。依托萝岗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三期,完善网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统,开设"24小时安全课堂"。 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提升安全隐患动态治理能力。加大区、街镇、村居三级安全监管队伍网格化监管,将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化,实现对安全隐患的动态治理。建立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库,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管理,并建立与企业贷款、融资、用电、用地、招投标、技改补助、年检和评先评优等挂钩机制。 以构建中介服务体系为突破,提升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质量。2014年底前,优先培育具备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认证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资质的医疗机构,以及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各4家以上。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在每个街镇各培育一家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各有侧重的职业卫生服务模式。 编辑 宁 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