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一种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情绪。一般来说可以用另一个说法来表达,即爱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 什么是"给"?这个问题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回答,实际上却很复杂并有双层意义。十分流行的误解是把"给"解释为放弃,被别人夺走东西或作出牺牲。一个性格还没有超越接受、利用或者贪婪阶段的人对给的理解就是这样。一个"重商主义"的人也准备给,但一定要通过交换。只"给"而没有"得"对他来说就是欺骗。 中国女性,自古以来都标榜要自我牺牲,为了他人牺牲自己,但实际上,这不是在"给",而是在自虐。如在陈世美和秦香莲的故事中,秦香莲为了让公婆父母有肉吃,自己就割手臂上的肉烧熟给他们吃。这样的"给",让他人觉得非常压抑甚至恶心,这是一种神经性有病地"给",它与弗洛姆所说的"给"完全不是一回事。 …… 一个人究竟能给予别人什么呢?他可以把他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他的生命给予别人。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一定要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而是他应该把他内心有生命力的东西给予别人。他应该同别人分享他的欢乐、兴趣、理解力、知识、幽默和悲伤—简而言之一切在他身上有生命力的东西。通过他的给,他丰富了他人,同时在他提高自己生命感的同时,他也提高了对方的生命感。他给并不是为了得,但是通过他的给,不可避免地会在对方身上唤起某种有生命力的东西。因此他的给同时也包括了使接受者也成为一个给的人,而双方都会因为唤醒了内心的某种生命力而充满快乐。在给的行为中诞生了新的东西,给和得的人都会感谢这新的力量。这一点表现在爱情上就是:没有生命力就是没有创造爱情的能力。 弗洛姆多说的"给",更准备地说其实就是:"分享"。分享给你-我的笑、哭、痛苦、快乐、知识、幽默、兴趣,而如此真诚地分享,也自然地唤起你对应的回应,你也会告诉我-你的痛苦、快乐、幽默、兴趣......我的给,也唤起你的给,这样一个互动的过程,在性爱中是一种类似高潮的体验,在友情中是伯牙和子期琴瑟和鸣、和谐默契的知己,在爱情中是相濡以沫、共同成长的精神伴侣。 …… 爱情的积极性除了有给的要素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是所有爱的形式共有的,那就是:关心、责任心、尊重和了解。 "如果有一个母亲拒绝给孩子喂食、洗澡和关心他身体的舒适,那么无论这位母亲如何强调她对孩子的爱,也不会有人相信她。" 1 关心 在母爱中关心的要素表现得最为突出。如果有一个母亲拒绝给孩子喂食、洗澡和关心他身体的舒适,那么无论这位母亲如何强调她对孩子的爱,也不会有人相信她。但如果她关心孩子,她的爱就令人可信了。对动物和植物的爱亦是如此。如果有一位妇女对我们说她很爱花,可是我们却发现她忘记浇花,我们就不会相信她说的话。爱情是对生命以及我们所爱之物生长的积极的关心。如果缺乏这种积极的关心,那么这只是一种情绪,而不是爱情。 关心TA,就每天都去给TA浇水,在爱的银行里储蓄,否则会赤字。 ...... 2 责任心 关心和关怀还包括爱情的另一方面,即责任心。今天人们常常把责任心理解为是义务,是外部强加的东西。但是责任心这个词的本来意义是一件完全自觉的行动,是我对另一个生命表达出来或尚未表达出来的愿望的答复。"有责任"意味着有能力并准备对这些愿望给予回答。约拿对尼尼微的居民没有责任心,像该隐一样,他同样会提出这一问题"难道我应该是我弟弟的看守吗?"。一个爱的人的回答是,我兄弟的生命不仅与他自己有关,而且也同我有关。我应对其他的人负责就像对自己负责一样。这种责任心在母子关系中主要表现在母亲对孩子生理上的要求的关心。在成人之间则也包括关心对方的精神要求。 做一个人的妻子、母亲、女儿、嫂子......这背后都有相应的责任要去做,但这不是强加的义务,而更多是你内心深处生出的爱和关心。因着这些"责任",你的生命更加丰富。 3 尊重 如果爱情没有第三个要素:尊重,那责任心就很容易变成控制别人和奴役别人。尊重别人不是惧怕对方。尊重这个词的出处就是:有能力实事求是地正视对方和认识他独有的个性。尊重就是要努力地使对方能成长和发展自己,因此尊重决无剥削之意。我希望一个被我爱的人应该以他自己的方式和为了自己去成长、发展,而不是服务于我。如果我爱他人,我应该感到和他一致,而且接受他本来的面目,而不是要求他成为我希望的样子,以便使我能把他当作使用的对象。只有当我自己达到独立,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独立地走自己的路,即不想去控制和利用别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尊重对方才成为可能。只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会有爱情,正像在一首古老的法国歌曲中唱的那样"爱情是自由之子,永远不会是控制的产物"。 爱他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