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电子商务获得了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支付手段扮演着愈来愈重要的角色,其潜藏的一些问题也亟待解决。本文通过对我国第三方支付现状的分析,提出我国第三方支付存在的问题,寻求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沉淀资金;市场准入 第三方支付这种支付方式既拓宽了购物渠道,又节省了大量的实体购物时间。也显露出网上交易的安全和信用问题。 一、第三方支付的现状 (一)第三方支付相关概念 第三方支付是一个新兴事物,目前还没有概念定论,比较完备和权威的一般描述是: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金融机构,集成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或给予其他服务通道,为交易各方提供货币支付、资金清算、交易监管等支持而形成的支付模式。 (二)我国第三方支付发展状况 我国首家第三方支付服务商"首信易支付"诞生于1999年,采用了最基本的支付网关模式,这种被动响应服务模式受限于应用市场的发展程度,从而制约了其发展速度。2004年由支付宝所创立的信用中介模式,有效解决了在线交易中的信任问题,使第三方支付市场迅速崛起,网购市场和第三方支付行业在相互推动下呈几何式增长。 二、第三方支付的作用 (一)充当商家和顾客的信用纽带,破解了支付的信用与安全难题。 第三方支付机构,搭建了沟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桥梁,协调了交易双方的信用关系,强化了网络交易信心;二次结算模式,进行信息评价与交易裁决,可减少交易欺诈行为,促进电子商务长足发展。 (二)网络交易的各方利益均沽,促进电子商务产业链的整体发展。 第三方支付机构将网络运营商庞大的客户资源与严密的银行支付结算体系结合起来,楔入了信用管理体系和物流监测体系,使网络用户分享了现代支付系统、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的便捷服务。 三、目前第三方支付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沉淀资金管理不当易引发风险 1.监管制度尚需细化完善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对客户备付金的管理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对备付金收益分配、动用规则和资金清算规则等细则仍未明确。同时对违规的处罚力度较轻,威慑力不足,造成违法成本极低。 2.第三方支付机构内控不严格 第三方支付机构明显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风险管理经验不足的问题,在针对备付金管理的内控制度、技术手段及应急措施上都不够严格,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二)第三方支付对反洗钱体系带来冲击 1.特有交易模式为洗钱活动提供隐蔽渠道 任何人只要在第三方支付机构注册了虚拟账户就可以便捷隐蔽地实现账户间的资金转移,这就很容易被洗钱分子利用,成为洗钱犯罪的源头。 2.交易详细记录有所缺失 由于长期以来的"自发生长",各第三方支付机构对交易信息的处理方式也都不尽相同,部分机构对交易信息的记录的完整程度不足。增大了国家反洗钱工作的难度。 3.监管复杂度高且难以跟进形势变化 目前第三方支付已形成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移动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等多种业务形态,且机构间的业务范围和行业差异逐步增大,这些特点让第三方支付的反洗钱监管工作远远滞后。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深入各行各业研究业务特点和模式,增加了反洗钱工作的难度和成本。 (三)用户信息安全性值得关注 第三方机构保留了客户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银行卡卡号、密码、资金划转路径等大量关键信息,如果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信用度或者保密手段欠佳,应用程序存在漏洞、内部人员管理不善等原因,均可导致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或窃取,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四、对第三方支付立法和监管的完善举措 (一)明确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主体地位,制定规范的市场准入条件 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本质上只是银行业务的延伸和补充,并不具有独立性,更不能取代银行的业务和功能。要规制网络支付环境,就要对进入这一行业制定严格、规范的市场准人条件. (二)加强对网上流动资金的管理,严格监管制度 应加强网上交易中的大量流动资金的管理,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及时防范信誉风险和道德风险。在立法中,应设定注册资金制度对网上支付服务商加以约束,借鉴公司法中的相关制度,根据注册资金的数量来对应相应的业务范围和业务规模,严格限定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资质。 (三)明确第三方支付法律责任,拓宽法律救济渠道 在设定权利义务方面,对网上消费者进行倾斜性保护,并设定更多有效可行的救济方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进行限制,使得最大限度的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在责任承担方面,尤其是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应设定不同的归责原则。 (四)健全法律、法规,制定系统、完整的第三方支付法律体系 第三方支付作为新生事物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我国目前的法律还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存在着大量的立法空白和漏洞。应加快脚步制定法律法规全面对第三方支付进行监管和规制。 五、结语 未来的电子商务会越来越来迅猛,面对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我们要积极地发现并解决问题,为它提供健康、蓬勃发展的法制土壤,使其有法可依,在健全的法制环境中发挥出巨大的经济价值。 参考文献: [1]李素梅.完善电子银行监管的法律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8, (12). [2]艾瑞咨询:http://ec.iresearch.cn/html/131626.shtml。 [3]吴佩江,王瑞飞.电子商务法律[M].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16. [4]孙广志,娄不夜.网上非银行金融机构行为研究[J].企业技术开发,2006-10 第 25 卷第 10 期. [5]欧阳卫民.非金融机构支付市场监管的基本原则[J].中国金融杂志. 作者简介:安从容,女,现就读于山西财经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方向: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