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的资产,正如一块蛋糕,总有个别人按照自己的需要,从蛋糕上碰掉一点儿,再悄悄吞噬,糕体不再完整;或从外边打个小孔,蚂蚁般钻进去,慢慢蚕食,不破坏蛋糕华美的外表;更有甚者,干脆把蛋糕划成几块,取其一,理所地当然享用,面无愧色。 自从2006年财政部颁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35号、36号令以来,各地各单位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力度明显加大,也取得了很大成效。但纵观全国各地,资产管理状况复杂,很难做到一刀切,免不了白璧微瑕。 "爱管闲事" 通过这几年的国有资产改革,唐山市丰南这区的国有资产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范围已由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渐渐向乡镇、村级延伸,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但是,通过了解,我们发现资产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有些单位资产出租、出借行为随意性较强,少数办公旧址等资产闲置多年无人问津,造成了很大浪费。同时,一些改制企业资产仍游离于国资部门管理。2012年,我们把资产管理视角转移到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和闲置资产的管理上来。同时,在细化国有资产管理、盘活闲置资产方面,仍大有文章可做。"全区资产的蛋糕必有坑坑洼洼之处,我觉得哪怕只是掉渣掉屑,我们财政部门也应想方设法弥补纰漏。"2012年9月份,我曾在局务会上就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讲过这样一句话。 议定的事就应雷厉风行地抓下去。我带领科室同志们深入各单位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摸底调查活动。三个月时间里,我们的足迹遍布城区各个部门的每个角落:各乡镇粮库、仓房和田间地头。从产权归属、资产坐落、资产状态、房屋面积、生产设施、出租期限、出租价格……深入实地手工登统、回单位录入电子文档的形式,初步建立了全区各单位出借、出租、闲置资产档案。 实地考察资产其实是个又脏又累的活儿。很多生产企业院落里堆满燃煤、建材,闲置多年的房屋、院子长满杂草,尘土扑面而来,脏了面目,脏了衣裳,但大家毫不退缩,亲力亲为。一寸寸测量,一寸寸核实。有人嘲笑说:那么认真干嘛!和你们自己没一毛钱利益关系!同志们只是笑笑,并不理会,一心做好手中的事。在去一个乡镇核实集体草泊稻地情况时,车开不进去,大家在农田间的小路上整整步行了两个多小时,两千多亩的稻地,水渠沟壑,大家一一走遍。在丰南第一盐场,同志们在朔风中调查核实疏港路、吹沙造田、渤海集团占地情况,用整整几天时间摸清了底数,为区政府整体规划沿海工业区提供了详实的基础资料。 在资产检查过程中,也会有些单位不理解我们的工作,有抵触情绪,认为财政部门多管闲事,不好好配合。多年形成的习惯让各部门认为单位的资产就是自家的蛋糕,自己家里有什么、用什么,"邻居"是没必要过问的。很多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我生活中的朋友,工作中的伙伴,他们常常拍着我肩膀笑道:行啦行啦,清什么清啊,哥俩喝一杯,赶紧回去吧!我一边安排工作人员实地清查资产,一边耐心的说明此次资产清查的意图,从全区资产管理大局角度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说明资产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国家,更利于单位,只有确保国家和集体资产收益不受侵害,才能集中财力办实事,办正事。同志们的耐心和诚意最终赢各很多单位的支持与理解。三个月后,我们完成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摸底、清理工作,重点对房屋、建筑物、集体资源等出租、出借和闲置资产都完成了登记、造册、归档,并将相关结果上报到区政府。 "三公"原则 从清查结果来看,我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在满足社会需要、促进国有资产增值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在清查过程中也发现,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还存在着一定问题,如:部分单位房屋、建筑物等闲置资产出租时,存在租金过低、租期过长、出租手续不健全,出租信息不透明等现象。对此,结合全区各部门资产检查结果,我们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存在形式,具体分为五种情况,一是由于机构撤并形成的闲置办公场所出租,这部分资产由原资产管理单位对外出租;二是国有企业改制后,由原主管部门接收管理的企业整体资产对外出租;三是部分单位办公楼紧临商业街,部分楼层转作出租门市,由所属办公单位管理;四是为满足住宿师生的学习、生活需要,各中心学校出租房屋用于经营超市;五是农场、林场等对外承包经营的林地、农业用地等土地,一般由主管单位管理。 资产管理存在问题,首先是租金问题。部分单位资产出租收入明显低于市场同类资产收益水平,出租资产信息的不透明和出租价格的随意性是导致国有资产收益低于市场水平的主要因素。此外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还存在条款不严密,未对相关事项做出约束等问题,也直接或间接影响了国有资产收益。 一是未约定收取保证金,合同期满租户延期并无偿占用国有资产,资产单位未采取有力措施其超期租金;二是与单位办公楼相通和用水、用电、取暖等费用及各项税金未写入合同条款,相应费用由单位经费开支,间接减少了租金收入;三是未约定禁止转租条款,使第一承租人转租谋取差额利益,减少了国有资产的收益;四是租期过长且租金不按市场行情变化。过长的租期,实际上已达到了以租赁名义取得出让资产的效果,承租者分期支付较低的成本就取得资产的所有权,使国有资产收益暗中流失时,还披着"合规"的外衣。 我想,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国有资产管理未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因此,公开资产信息,引入市场机制,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针对出租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种种弊端,财政部门在得到区政府支持后,加大了管理力度:根据各单位资产的现状,由财政部门采取公开竞租方式进行租赁管理。首先,委托区电视台发布出租公告,详细公布待租资产信息,包括地理位置、建筑面积、竞租需手续等相关事项,同时在社区居委会、各居民小区公告栏张榜公布,面向社会征集承租人。其次,在租金的确定上,由资产管理单位委托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公司在综合考虑资产所在地段、租赁市场行情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招租的底价。 为避免合同条款的不严密造成疏漏,我们研究制定了统一的资产交易制式合同。结合待租资产实际情况相应调整条款,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招租的资产租赁合同,咨询有关法律人士,增加了租赁保证金、与租赁房产有关各种税费的承担、以及无条件服从政府规划征用等条款,从法律上确保了租赁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避免了到期资产无偿延期使用和因相关税费、政府征用房产产生纠纷等情的况发生。条款中,特别增加了承租资产不得转租,租期最长不超过3年,租金按年递增10%等规定,保证了国有资产收益正常增长。 通过一段时间摸索和实践,我们逐步理顺了出租资产管理的程序,一改"我的资产我做主"的观念。一些国有资产的所属单位开始主动申报资产出租,待财政部门批准后进行公告。改变了以往资产管理单位直接与承租人商定出租事项后,再到财政部门补办审批手续的局面,真正实现了国有资产的阳光招租,此举得了到广大群众甚至资产出租单位干部职工的极大认可。 前段时间,一位部门的负责人来财政局办事,在我那儿坐坐,谈到全区出租资产规范现状,由衷感叹:总认为有人动了各单位的蛋糕,事实证明,过去一直有人在动国家和集体的蛋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