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难免遇到不称心如意的事情。旅客一方面要替旅行社着想,宽容在先;另一方面,也要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以下是四种维权的途径: ⑴可先与旅行社沟通,协商解决; ⑵协商不成,可向旅游质监所投诉,请求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请求的时效期限是90天;旅游质监所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对调解不成的案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裁决。保证金赔偿案件一般在90天内审结; 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投诉信要写清投诉人的姓名、地址、邮编、电话号码;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电话号码,投诉事件经过及有关凭证、材料; ⑷向法院提起诉讼。 今日提醒:旅客也是消费者,也享有投诉和捍卫自己消费的权利。但在此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