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律学著录。佚存三卷(原十卷)。唐元万顷等奉敕撰。约成书于武后年间(684-704年)。 《乐书要录》所佚存五、六、七三卷,主要论述了各种声律问题。卷五就在各种生律方法进行详解。其中包括"辨音声"、"审声源"、"论七声相生法"、"论二变义"、"论相生类例"、"论三分损益通诸弦管"、"论历八相生意"、"论七声次第义"、"论每均自立尊卑义"、"叙自古书传论声义"、"乐谱"等章节。论述了有关声音的起源;古代的生律方法;二变音(即变徵、变宫)的作用;各种乐器上的三分损益律的自然属性;隔八相生产生的原因;音律的排列顺序和使用左旋与右旋创造音阶的方法;音的高低循环关系;五声、六律、七音和乐器乐类的"八音"的具体内容;以及五声理论同周易理论的关系等内容。作者以道家思想作指导,把声音的产生同气、道相联系,认为声音是在无声中产生的。说到:"华谭论曰:夫无声者五音之祖,无形者万物之君"。七声则是出自自然之理,非由人所造。因此二变音是音乐中必不可少的音声。"五声互变经纬相成,未有不用变声能成音调者也。"有清音则生浊音,有浊音则生清音,这就是宫生徵、徵生商的原理所在。作者用颜色渐变的规律和特点形象地比喻了月份交替和七声相变的关系。认为音高而尊,音低而卑。并引用汉书的说法,认为商为言章,角为触,宫为中,徵为祉,羽为宇。宫又为君,宫音调则麒麟在郊;商为臣,商音调则苍龙在沼;徵音事,徵音调则尊贵有别,有徵音乱则哀;羽为物,羽乱则危。与此同时又认为,声音的高低关系是随着不同的均而变化的,没有固定的格式。"清浊者一弦之缓急也。无尊卑之差。宫商者五间之唱和也,有君臣之别。唱不必浊,和不必清,尊卑系于宫商。不由清浊。" 卷六包括"纪律吕"、"乾坤唱和义"、"谨权量"、"审飞候"各章。主要论述了五音十二律与阴阳五行、月令节气、夫妇子母、及各种度量衡之间的关系。其中大量的数字和图表融汇了许多道家的思想和理论。 卷七包括"律吕旋宫法"、"认声律法"和"论一律有七声义"三章。主要论述了中国传统的旋宫转调方法(包括左旋与右旋两种方法)、三分损益律生律法和一律七声与十二节令之关系。 《乐书要录》集科学性与神秘性为一体。在科学性上它记述了五音、十二律的关系,各种生律方法和旋宫转调方法;在神秘性上它指音乐问题与阴阳五行、气道、十二月令及传统礼教相联系,其意图在于指出音乐受道的统治,并与其相关的各种现象相一致,体现了中国传统乐律学理论的一大特点。 该书于日本灵龟二年(716年)由日本遣唐使团留学生吉备真备带回日本,经历代辗转,现仅存三卷,国内有《佚存丛书》本和《丛书集成》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