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明确,怀孕后哮喘病情不一定会加重,但对胎儿却有可能产生影响。对胎儿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哮喘发作时的严重程度,如果缺氧严重,可导致流产、早产和胎儿围产期死亡。治疗哮喘的药物对胎儿也有程度不同的影响。 支气管哮喘患者不存在是否可怀孕的讨论,不过,在哮喘频发的时候,尤其是在严重发作时是不宜受孕的。 在妊娠期,患者必须注意自我保护,以减少哮喘发作。具体措施是:生活有节,保持平稳的情绪;尽量避开一切可能激发哮喘的致敏原,如虫螨、花粉、工业粉尘、各种刺激性气体等;此外,还要谨防感冒。 孕妇在哮喘发作时,应积极治疗,以缓解母体和胎儿的缺氧状态。在治疗方面除了要选择合理的方法外,还要兼顾妊娠期的生理情况和胎儿的安全。 妊娠期哮喘的治疗原则是:尽快使孕妇和胎儿脱离缺氧状态,并避免使用可能损害胎儿的药物。 现在主张对支气管哮喘的治疗应根据病情的轻重、发作的频率而采取"分级治疗"。对发作次数少的病人应使用激素雾化吸入,此法具有抗炎效果好、副作用少的优点,可列为首选。发作次数较频者可加用选择性β2受体激动剂如博利康尼气雾剂雾化吸入,此药能增加支气管的廓清能力,促使痰液排出,也可口服博利康尼或美喘清;还可口服或静脉注射氨茶碱,氨茶碱的缺点之一是其利尿作用会使体内水分减少,使痰液黏稠而形成痰栓。重症病人除了仍可用激素吸入等治疗措施外,还必须用糖皮质激素注射。 患者必须足量饮水,使痰液易于咯出,有利于减轻哮喘症状。在缓解期可用色苷酸钠在早晚定时吸入。合并细菌感染时,要使用对胎儿无害的抗菌药,尤其要避免使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等)。 分娩后产妇如果哮喘反复发作,婴儿应采取人工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