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的语言、行为和服务,提高 "三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一、招商局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的观念,自觉规范服务言行,热情为上级领导、同级领导、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坚持做到不让领导布置的事情在我手里延误,不让正在办理的事情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开发区管委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 二、语言服务标准 1、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坚持抓住中心,条理清晰,简明扼要。 2、向上级部门汇报和向辖区单位安排工作、办理电话通知等事项,态度要谦和,不能盛气凌人摆架子,通话要口语化、简洁明了,通话完毕要记清接话人的姓名,以备存查。 3、打出和接收电话要坚持"请"字带头,"您"字领先,"谢谢"结尾,首先主动通报自己的单位和姓名,并使用"您好"、"请问贵姓"、"您找哪一位"、"麻烦您再重复一遍"、"请稍等"、"谢谢"等文明用语。 三、职工行为和服务标准 1、全体人员都要注重仪容仪表,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不得穿拖鞋,男士不得赤膊。 2、做到热情友好、谨慎细致、谦虚有礼、稳重大方、行为文明、待人礼貌。 3、工作时间要自觉维护工作秩序,禁止喧哗,不得戏耍、打闹、说粗话、脏话,不得串岗闲聊,不煲电话粥。 4、工作日中午非因公需要一律不准饮酒。 5、公务接待和服务要遵守热情有礼、谨慎细致的原则,按照有关服务标准办事;外事接待服务要严格执行外事接待有关规定。 6、县区、市直部门和辖区单位来招商局办理其他公务,要热情接待,坚持做到起身、让座、倒茶、办事、送客五步曲,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7、下辖区企业或农村指导工作和调查研究,要提前一天将时间、人员、内容等事项通知有关部门,要轻车简从,按规定食宿。 四、对不执行文明规范服务标准,影响机关形象者,要酌情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