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指出,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教师数量短缺、工资待遇偏低、幼儿园运转困难、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还普遍存在,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期。 为有效解决现实问题,《意见》提出了五项政策措施: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其中,"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要求各地:"根据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要求,确定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规模和层次,加大本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支持地方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采取核定编制、区县统一招考管理等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以需求为导向,开展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是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以优质师资办让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针对学前教育师资严重匮乏和专业性不高的问题,可以采用"养、归、转、训、领"的策略,快速提升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素质能力。 第一,"养"——盘活资源,开辟幼儿园专职教师培养途径。把幼儿园专职教师培养列入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培养工作。在提高高师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在确保专业技能训练高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广播电视大学、网络学院、委托培养等途径,扩大培养规模。其中,充分利用原中等师范学校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资源,定向培养本县区幼儿园教师,是一种较好的选择。 第二,"归"——行政推动,引导幼儿师范院校毕业生回归。之前,许多从幼儿师范院校毕业的学生,在不少地方被充实到基础教育战线,合格幼儿园教师担任中小学教师的占一定比重。他们教非所学,教非所长,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政策手段加以引导,将这批教师适量重新配置,统一派遣到幼儿园,特别是乡镇中心幼儿园及村办幼儿园,担任专职教师,扩大农村幼儿园专职教师队伍。 第三,"转"——基教支援,转移部分中小学教师从事学前教育。根据学前教育对专职教师的专业要求,本着自愿的原则,将一些有志于学前教育的中小学教师转移到幼儿园工作。在开展此项工作时,需注意:一,要在稳定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师资转移;二,要在转移之前,必须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专业训练,如脱产进修和集中培训等;三,要严格岗前考核,确保合格师资转入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四,要规范岗位考评,形成能进能出机制。 第四,"训"——专业培训,稳固提升专职教师素质能力。对在岗的幼儿园专职教师(包括管理干部),进行全员培训和骨干培训。要根据教育部有关幼儿园教师培训的政策文件,以"国培计划"为契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分层分类分岗实施,加强专题培训和专业技能训练,强化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和师德教育。充分发挥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服务支持作用,杜绝把幼儿园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现象的发生。 第五,"领"——创新机制,引领薄弱幼儿园健康发展。薄弱幼儿园的发展首先是教师队伍发展。针对一些民办幼儿园和村办幼儿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立足县情,创新学前教育师资管理机制,统一师资使用,合理调配教师,引导人员交流,支持园际合作,如采用骨干教师支教、园长强园挂职、城乡结对"手拉手"和公办民办互派教师等方式,在幼儿园规范管理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着力,通过园本实践研修,引领薄弱幼儿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