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管理,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机构设置是否科学、部门职能转变是否到位、编制核定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政府整体功能的发挥,政府整体功能发挥的好坏则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创新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提高机构编制资源综合效能,要始终贯彻"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增有减"的要求,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加强管理要编制,向运用信息技术要编制,精编简政,实现资源效用最大化。要切实加强管理,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编制就是法,是刚性约束,必须严格遵守。要把监管的重点放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领域上来,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府职责,规范市场秩序,切实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二、管住源头,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机构编制部门最重要的职能就是根据党委、政府要求,以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理顺职能和核定编制,从而达到合理设置行政管理及技术服务人力资源的目的,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顺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管理需求,实现行政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相对人力资源而言,机构和编制可统称为执政资源,要通过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加强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使行政事业等组织资源达到优化配置,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运行体制,让我们的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能发挥出各自的职能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优化整合资源,机构编制配备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关键在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部门的任务重在通过合理地设置机构和编制,使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功能得以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类优秀人才有用武之地,国家机器得以正常运转。 三、控编减编,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县级党政机构设置要保持相对稳定,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设置机构、配备人员、行政编制不得突破中央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要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精细化管理和动态管理。在严格控制总量的同时,积极盘活存量,做到既要"管住",又要"管好",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用到最关键、最需要的地方,切实为加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服务。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各部门的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主动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分工,形成相互制衡的刚性约束机制。要研究解决编外用人、提前离岗和清理"吃空饷"等问题。 四、加强督查,为发挥机构编制管理资源效益 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改革管理任务落实到位,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组织开展政府部门履职和机构编制评估工作,认真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事前规范、事中监控、事后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常态机制,为调整部门单位职责配置、优化机构编制配备和深化体制改革提供依据,真正在审批、执行过程中,发挥监管作用,发挥其自身的权威性、严肃性。机构编制管理的好坏,关系到能否顺利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办事效率、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有利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有利于增强各单位的依法行政能力,有利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利于使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有利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抓实评估,最大限度发挥机构编制管理资源效益 以往机构编制工作中常常出现重审批,轻管理,注重对编制资源的配置和部门职责的界定,忽略了对编制资源使用效益、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估和管理。近年来,开展的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对于解决上述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部门履职和机构编制评估工作是机构编制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也是主动服务部门单位的重要途径。在评估中,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及时调整有关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做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打好提前量,当好服务员。 六、搞好协调,更好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服务 机构编制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单纯就编制管编制很难管好,必须与组织、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建立整体联动机制,形成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经费管理相结合的约束机制,形成严控财政供养人员的合力,以解决好严控编制总量与事业发展需要的矛盾。要加快信息化、电子化的进程,实现数据联网共享,强化相互间的约束监督机制,为促进发展提供体制机制的保障。 关键词:机构编制 执政资源 源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