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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支持推进省内钢铁行业优化布局的建议


  九三学社XX市XX区委员会XXX反映: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江苏省委、省政府决定以化工、钢铁、煤电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破除无效供给和低端落后产能,并于2019 年4 月22 日,印发了《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提出:大力推动全省沿江和"低小散"产能整合,在南通通州湾、盐城滨海新区、连云港板桥工业园等沿海重点港区集中布局。
  我省自启动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以来,截至2018 年底,全省共化解钢铁过剩产能1294 万吨,完成总体计划进度74%,约占全国钢铁去产能总量的8.6%,相关地区按照省内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要求,通过关停或产能置换,正在逐步完成任务。但是,新建一个钢铁制造项目,除了炼铁、炼钢产能作为前提,同时地方也需要有相对应的煤耗、能耗、环境容量等指标,才能支持项目顺利落户、建设。经了解,在污染物排放和能耗总量稳步下降的背景下,省发改委、沿海地级市现有煤耗、能耗不足以支持沿海地区新建800 万吨规模以上的钢铁项目,钢铁行业优化布局工作方案难以有效实施。
  建议:
  1.产能置换定向支持。省内原有钢铁企业、产能主要分布在徐州、苏锡常、南京等地区,而沿海的南通、盐城、连云港三市本身就缺少钢铁企业,所以,产能置换至沿海三市是必然过程。建议对于现有的钢铁企业地区,按照去产能任务要求,加快整合及依法关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要求,将产能定向置换至省内沿海精品钢基地,确保钢铁行业优化布局工作有序开展。
  2.指标供给侧重支持。煤耗、能耗作为钢铁企业的必要条件,建议省级相关部门出台相应的支持性文件,对沿海精品钢基地项目的煤耗、能耗等指标进行侧重支持。特别是钢铁产能转移时,原所在地迁出钢铁产能形成的煤炭替代量同步迁入新建项目;其他地区关停企业的配套指标由省内统筹安排,落实《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精神,支持支持省内沿海精品钢基地建设。
  3.政策配套全面支持。钢铁行业具有用地广、用工多、投入高、产值高的特征,所以钢铁企业的关停和搬迁,无论是在产能购买、设备购买、土地购买、用工矛盾等问题上势必会产生大量投入,特别是部分地区200 万吨规模以下、能耗排放大的分散弱小低端产能企业关停,将会造成巨大的拆迁补偿和用工补偿。建议省级相关部门,对于新建的沿海精品钢基地项目,研究出台相应的的资金、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设专项基金鼓励钢铁行业结构调整,设奖补资金推动产能退出等,有力推动全省钢铁行业布局优化调整。
网站目录投稿:南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