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生活 - 生活常识大全

我为什么是一个悲观主义者


  一、
  入职以来我常常被问到自己究竟在工作上从事什么任务。被问的次数多了,我已经形成了一套固定的答案,每次都会讲出下面这段话来:
  你平时访问纽约时报之类的网站,有没有注意过他们网站上所显示的广告?那些广告并不是在网页上固定好的。事实上,当你打开网站的那一瞬间,那里其实是一片空白。
  网站得知你正在浏览这个网页,就把你这个浏览者的信息,包括你上网的地址,使用的浏览器,你以前是不是看过或点击过相同的广告,你正在浏览的页面的内容,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数据都整理出来——所有这些信息事实上已经可以用来对你这个人的特征做出一个相当准确的刻画了——发送到我们的服务器上,我们根据这个信息推断出你可能会对哪些广告感兴趣,然后联系这些广告的代理商们,告诉他们有这么一个人此刻正在看的网页上有一个广告栏位,问他们愿意付多少钱来张贴自己的广告,等他们一一报价之后,我们把报价最高的那则广告贴到网页上的那个空白栏位上。
  这一切都发生在不到几百个毫秒的一瞬间,等你作为用户看到那个广告的时候,不会意识到所有这一切,只会以为那个广告一开始就在那里。而事实上它是为你定制的。
  这就是我的工作。
  一般来说听者都会对这个答案很满意,话题也就可以结束了。但是有的时候我会忍不住多问一句对方:你有没有觉得这件事很可怕?
  我所指的并不是关于隐私权之类的陈词滥调,而是 Cass Sunstein 在 Republic.com 这本书里谈论过的那个话题:让每个人只看到为他的偏好所定制的世界,会不会导致社会的分崩离析?他的论点是:社会的整体自由依赖于一个公共的讨论平台的存在。对每个人来说,他们都需要在这个公共的环境里接受别人的讯息,这些声音也许刺耳,也许粗糙,但是这个彼此磨砺的过程是维系社会的必要条件。
  在传统社会里,尽管每个人的观念不同,但大家看到的世界至少还是同一个模样,这逼着大家学会忍耐这个世界里和自己的观念不符的部分。而一旦每个人可以定制自己的视野,他就会放弃倾听、宽容和讨论的责任,只是躲在自己的天地里任性地选择自己喜欢的声音。长此以往,每个人都会沿着自己的方向走向极端,他把这个过程称之为社会的极化(group polarization)。
  他写这本书是在 2001 年,那时的互联网世界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还只是一片荒芜。那时还没有订制广告的商业模式,也还没有订制的网络电台和订制的搜索结果页面,没有占据社会中心地位的社交网络平台,「拉黑」这个词还不不存在。
  而今天所有这些都有了。
  二、
  去年年底美国最大的新闻之一是康州的校园枪杀案。那段时间所有的电视台都被这一事件所覆盖,话题不外乎是枪支管制与宪法规定的持枪权的争论。每家电视台差不多都有自己的立场,但是出于平衡报道的义务,他们至少也都也会邀请不同立场的嘉宾来发言,虽然最后往往演变成主持人和嘉宾的口角。
  我自己是坚定的禁枪派,但是在这些节目里,我也听到了不少拥枪派的声音。最大的感受有两点:
  第一、无论在我看来对拥枪派怎样有力的责难,对方都能从逻辑上抵挡得住。这其实并不奇怪,两派声音已经争执了几代人,要是有任何一方有明显无法自圆其说的漏洞,这争论早就该结束了。一种意识形态的辩论持续了这么久的结果是今天电视上所有的论证、辩难、攻击、防守,事实上都早已经被前人演练过无数次了。
  第二、尽管我努力说服自己倾听不同意见是公民的义务,我发现我还是很难心平气和地听进去拥枪派的声音。我会抗拒,会排斥,会换台,而且尽管我听了很多诸如 NRA(美国步枪协会)这样的极端拥枪组织的声音,却并没改变对他们的观念,或者确切的说,对他们的厌恶。
  我想这是人之常情。无论道理怎么说,毕竟没有人会喜欢听和自己格格不入的声音。我会尽量关注各种不同类型的友邻,但是终究不会去关注那些在我看来是成天胡扯八道的人。我很喜欢看乌有之乡,但那只是因为觉得好玩儿,并且他们不正常的程度保证了他们事实上不会对我的信仰构成任何挑战。换成环球时报,我就绝不会津津有味地看下去。
  宽容之所以是一种美德,就是因为它实际上极难做到。「参差多态是幸福的本源。」「同情之理解,理解之同情。」这些都是很好的观念,但总是需要一点克己复礼的勇气才能实践。何况,如果社会大趋势真的是分崩离析,那作为社会里的一个原子,所能做的事似乎也相当有限。
  三、
  关于美国的立宪会议有一个著名的传说:富兰克林曾经建议请一位牧师每天带领大家祷告「请放弃唯我正确」,以求得彼此的妥协。我相当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不过它听起来确实很动人。
  问题在于,放弃相信自己必然正确,作为一种观念并不难理解,可是它在逻辑上终究有点麻烦。对一个笃行这一观念的人来说,当他说「我认为⋯⋯」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他相信一件事,又容许它是错误的可能性,但是还是相信它是对的。他愿意聆听相反的意见,但聆听之后他终究还是要有一个自己的意见。是的,他表现的当然比自始至终就坚持己见并且坚信和自己意见不同的人都是蠢猪要好很多,可是他终究还是要归结在某个结论上并且相信它。也许这里的本质区别仅仅在于他对不同的意见更礼貌,不声称对方是蠢猪?
  这并不是咬文嚼字。事实上,我常常困惑于一个人究竟应该怎样来寻找这个介于自我信念和异质世界之间的界限。有时候我会清晰地意识到,随着年龄渐长,某种曾经勇敢的、开放的、让来自不同方向的声音和逻辑在推搡中型塑自己的心态似乎是一去不复返了。
  我仍然愿意坦然承认自己在很多问题上并无意见,但在自己有意见的那部分——也许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要说服自己接受外来的挑战开始逐渐变成了一件越来越辛苦的事。一个时常游荡在耳边的声音说:何苦呢?反正你最终也还是会落脚于相信某些事,为什么不就相信你现在相信的事情呢?
  于是一切渐渐定型,好恶取代了茫然,观念取代了迷惑,安全感取代了好奇心,总有志同道合的人能带来温暖,总有自己喜欢的世界的面目对自己绽放微笑。人生并不长,有这些已经很好了。
  只有在某些不期而遇的时刻,在朋友们酒桌上眼花耳热渐渐不知所云的议论途中,在阅读并无预料的陌生文字的片刻,在午夜寂静的纵容下陷入自我怀疑的时间碎片里,那帷幕的一角才会偶然被风掀起,黑暗里仿佛闪现出一点又熟悉又陌生的火光,但是伸手要去触摸的时候,又再也找不到了。
网站目录投稿:谷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