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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为职工解困脱贫出良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高度关注民生,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及要求,努力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确保困难群众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各级工会不断创新工作载体,拓宽工作领域,探索维护困难职工群众权益的新途径、新手段,为政府和企业分忧,为职工解困脱贫出力。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总体情况
  实施有效帮扶的前提和基础是调查摸清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掌握致困原因和求助需求。2016年10月,工会保障部积极安排部署,对纳入公司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管理信息系统的特重困职工家庭开展了实地走访慰问调查工作,逐户了解特重困职工家庭基本情况、致困原因及生活现状,对档案不完整不真实、信息模糊、不符合标准的档案及时进行梳理,对内退、下岗人员和老、弱、伤、病、残困难职工及遭受意外灾害、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大(重)病等原因造成困难的职工群体进行了普查。做到对特困、重困、一般困难职工进行精准识别、建立健全帮扶救助档案系统,一户一档,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分类,目前,公司困难职工群体由特困职工、重困职工、一般困难职工这三类对象组成。
  困难职工基本情况分析
  截至2016年底,中铁五局四公司工会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57户,供养人口数172人,其中,特困职工家庭15户,占26.3%,重困职工家庭23,占7.7%,困难职工基本情况分析如下:
  第一,年龄结构。困难职工年龄普遍偏大。
  第二,身体状况。身体状况良好的占16%,患各类疾病的占84%,患病比例达47.9%。
  第三,就业状况。困难职工中待岗人员占26.5%,在岗职工占19.5%;退休、内退、遗属、工伤退人员占54%。
  第四,收入状况。困难职工中待岗及职工遗属人数占半数以上,每月固定收入是单位发放的生活费,多半遗属没有收入。
  第五,家庭结构。单亲家庭占29.8%,单亲家庭因照顾老人、孩子或无一技之长无法就业,多属于无劳动能力家庭。
  第六,劳动能力。部分待岗和遗属多因无劳动能力或无技能无法再就业。
  第七,参加医保情况。困难职工都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大病医疗保险,部分职工还参加了工会的互助补充保险,困难职工家属、遗属部分参加了城镇、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八,脱贫情况。近几年,公司工会在建立规范的特困职工家庭信息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的基础上,严格依档帮扶、规范管理,坚持按照"三不让"承诺实施办法,通过开展"日常帮困""金秋助学""冬送温暖、夏送清凉""两节慰问""应急困难爱心捐款""社会救助"和领导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困难职工家庭等帮扶工作,坚决杜绝双职工困难家庭零上岗。在全方位帮扶救助下,困难职工的家庭生活有了一定的改善,特别是因遭受自然灾害、家庭意外或突发疾病陷入困境的职工,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经济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根据以上数据看,困难职工普遍年龄偏大,身体健康状况较差,多数没有稳定职业和固定收入,单亲家庭由于缺乏主要劳动力,家庭负担重,容易陷入困境。由于困难职工自身能力和工会帮扶资源的局限,帮助他们摆脱困境的难度还很大。
  职工致困原因分析
  职工家庭陷入困境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因病致贫和贫病交加导致困难恶性循环。致困原因中职工本人大病和供养直系亲属大病分别占到17.5%和29.8%。困难职工家庭收入低,医保报销后的医疗负担仍很重。因贫致贫、因贫致病,家庭困难恶性循环,导致贫困程度进一步加重。
  无技能或丧失劳动能力是致困的原因之一。困难职工有些因公致残,丧失了劳动能力不能再就业;有些遗属是因为无一技之长或要照顾老人和孩子无法外出务工,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子女上学加重家庭经济负担。学费居高不下,家庭为子女教育投入的成本不断增加,给普通职工带来了不小的经济负担,甚至超出了很多困难家庭的承受能力,使这些家庭不堪重负,贫上加贫。
  待岗、无业造成家庭经济收入减少。家庭致困原因中,待岗、单亲、遗属占很大比重。他们大多文化程度较低,缺乏就业技能,只能靠单位发放的少量生活费维持生活,很难通过自身力量实现稳定就业。
  工会采取的帮扶救助措施
  近年来,在公司党委、上级工会组织的关心支持下,工会工作不断开拓创新,积极发挥作用,逐步形成了扶贫帮困的长效救助体系。
  源头参与,推动帮扶政策完善和落实——
  近年来公司党委、上级工会高度重视解困脱贫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也日臻完善,为困难职工脱贫奠定了坚实的政策保障。公司工会一直注重源头参与,依法维权,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改革政策和方案的制订,代表困难职工群体积极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主动、有效地维护和保障困難职工的合法权益,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申请政府补助,把部分困难职工纳入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依托职工帮扶站开展救助——
  就业帮助。这是解决困难职工群众生活难题的根本途径。针对困难职工收入低、下岗失业等难题,工会积极向公司党委汇报、人力资源部推荐,帮助困难职工找到适合的岗位,实现再上岗;推荐符合单位需要的相关专业毕业的困难职工子女到单位实习。针对单亲或遗属家庭,公司工会积极帮助其出谋划策,在小区打扫卫生、看大门、做手工劳动等,解决外出就业难的问题。
  生活救助。主要从困难救济、医疗救助、上学救助三方面着手,帮助他们缓解或解决生活困难。困难救济侧重于向出现灾害、疾病、单亲、遗属等特重困职工家庭提供临时生活救助,并将日常应急救助与节日普遍慰问相结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协调帮助实现应保尽保;对因无法正常领取生活保障金、或者工伤认定困难、工伤保险待遇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其落实待遇。医疗救助主要为患大病的困难职工家庭提供部分资金、物品或其他救助,帮助其纳入政府医疗救助范围、参加医疗互助保障。助学救助是利用工会组织健全、联系广泛的优势,帮助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助学体系,结合工会开展的"金秋助学""日常帮困""结对帮扶"等活动,深化助学行动,让困难职工子女上得起学,顺利完成学业。
  法律援助。公司工会综合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广泛进行法律宣传咨询、强化职工信访、强化法律监督等工作,加强对困难职工的思想引领、心理疏导,通过参加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努力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各类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维护困难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
  今后工会扶贫帮困努力方向
  加强组织领导,多层次健全工会帮扶体系——
  坚持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员工参与的帮扶工作格局。工会要推动完善落实民生政策,发挥长效机制的保障作用,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帮扶资金多元化,加大对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力度。
  广泛宣传互助补充保险,保证职工入会率100%,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又为患病职工多筑一道屏障,努力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助学政策,帮助考入高校的困难职工子女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帮助在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困难职工子女享受到额外费用减免政策。将工会帮扶工作融入政府住房保障体系,确保低保职工、特困职工符合条件者享受廉租房等政策。
  完善基層工会保障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会帮扶工作网络及平台。工会要加强沟通协作,大力推进工会帮扶体系建设,对困难职工帮扶、农民工维权服务、职工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解实施有机整合、有效联动,为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普惠性服务。
  向党委、政府积极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推动二次分配、三次分配更多地向困难职工群体倾斜。另外,要努力争取社会捐助等资金,多渠道积累资金,为帮扶中心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开展医疗救助——
  工会要继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三不让"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切实发挥帮扶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提高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参保意识。工会要积极为女职工申请参加专项互助保障;确保工会互助补充保险全部职工参加;根据实际情况帮助职工家属、遗属进入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范围,切实减轻困难职工的医疗负担。为职工群众筑牢"第二道、第三道防线",组织开展职工互助保障项目等,多方面为困难职工家庭提供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构建工会医疗救助新机制。
  多途径实施就业帮助——
  工会要帮助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提高劳动就业技能,以此获得稳定并可以维持生计的工作;积极关注政府相关就业的优惠政策,深入了解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就业状况、文化技能、求职意愿和培训需求等情况,主动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挖掘就业潜能,增加就业竞争力。同时,要积极宣传困难职工就业创业典型,增强他们战胜困难、自强不息的勇气和信心,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
  (作者单位:中铁五局四公司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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